公司注销了,还有款项未收回,怎么办
公司注销后,发现有未收回款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对于公司已注销后发现公司的遗漏财产,如在诉讼时效之内的,各债权人的债权未能满足的,该财产首先应当按比例分配给公司的债权人;
2、如果各个债权人的债权已经得到满足的,则公司该财产归属于股东所有,应当按照协议约定分配给各个股东;
3、如已超过诉讼时效三年,则该财产归属于公司也就是由原股东按出资比例获得财产分配;
4、如果该公司已消亡且股东也已下落不明,无人主张该项权利的,公司遗漏的财产应当收归国家所有;
5、对于仅仅发现财产线索尚未取回的,只要无人主张权利,法院也无须按照权利进行追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公司注销后的债权归谁
一、正面分析
公司注销后债权归属股东。一般来说,公司依法定程序注销登记时,应当成立清算组进行公告清理债权债务。公司注销后,发现公司存在对外债权的,股东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公司所享有的债权由股东按出资比例分配。
二、分析详情
公司进入清算阶段后,其法人资格仍然存在,因此,它可以转让其权利,只要这种转让与公司法规定的在清算阶段公司行为的限制不冲突即可。程序性的工作就是公司只要在注销前将债权转让给原股东,并通知原债务人即可,这样即使在公司注销后,原属于公司的债权也不至于消灭,只是发生了转移。对于受让该债权的股东来说,面临的风险是该债权有可能不能实现。公司在清算完毕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三、公司注销的流程
先到工商局办理清算组备案手续,办理完清算组备案后同时登报公告,公告日期为45天。这个时间登报目的是节省时间,在登报公告期间内同时办理税务部门的注销手续。只有成功注销税务登记拿到税务局给的清算报告后,等公告期满就可以到工商局办理注销工商登记,这俩个条件缺一不可。
公司注销了货款没收完应怎么办
可提起诉讼。公司被注销后,如未进行清算或者破产的,以该公司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作为当事人公司经过清算或者破产程序的,公司债务视为处理完毕。如有未了结的债务,应以从公司取得清算资产的股东为诉讼主体。 《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四条,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
【法律依据】
《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四条
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
公司注销了还有尾款怎么收回
一般来说,股东在公司注销后,发现公司对外尚有债权或其他财产权益的,可以自己的名义依法提起诉讼,主张权利。主张权利后,所实现的债权由股东按出资比例分配。
公司遗留债权涉及内外两层法律关系:
在对外关系上,遗留债权表现为公司剩余资产所有权,归全体股东所有;
在对内关系上,遗留债权表现为公司剩余资产分配权,股东按照出资比例确定分配份额。
在公司被登记注销、公司法人资格终止后,公司原股东可以对清算中未处理的债权主张权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四条 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