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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建筑资质复审新标准(工程建设标准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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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建筑资质复审新标准(工程建设标准复审)

2021建筑企业资质新标准

(一) 企业资产

企业净资产以企业申请资质前一年度或当期合法的财务报表中净资产指标 为准考核.首次申请资质的,以企业《营业执照》所载注册资本为准考核;申请 多项资质的,企业净资产不累加计算考核,按企业所申请资质和已拥有资质标准 要求的净资产指标最高值考核。

(二) 企业主要人员

L企业主要人员包括:注册执业人员和技术职称人员。

2. 《标准》中“注册建造师或其他注册人员”是指取得相应的注册证书并在 申请资质企业注册的人员。

3. 《标准》中所称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是指设区的市级及以上人力资源社 会保障部门或其授权的单位评审的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

4. 企业主要人员应满足60周岁及以下且由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要求。

5. 企业主要人员在两家及以上企业受聘或注册的,不作为资质标准要求的有 效人员考核。

6. 技术负责人的资历、专业职称、业绩等方面按企业所申请资质的相应标准 要求进行考核。企业应按所申请资质类别明确对应的1名专业技术负责人。

7. 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相关专业"按职称证书的岗位专业或毕业证书中 所学专业进行考核。

其中,结构专业包括:土木工程、工民建、结构、建筑施工、建筑工程等专 业。

8. 企业申请某一类别资质,企业主要人员中每类人员数量、专业均应满足《标 准》要求。一个人同时具有注册证书、技术职称中两个及以上的,只能作为一人 考核;一个人同时拥有注册证书和技术职称的,可同时作为注册人员和技术职称 人员考核。

9. 企业申请多个类别资质,企业主要人员中每类人员数量、专业等应分别满 足《标准》要求,每类人员数量不累加考核。如:企业同时申请建筑工程施工总 承包乙级资质和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乙级资质,企业只要拥有2名建筑工程专 业注册建造师即可分别满足两个类别的注册人员指标要求。

一个人具有两个及以上技术职称(注册资格)的,可分别考核。如:一个人 同时具有建筑工程职称证书和道路工程毕业证书,可分别作为企业申请建筑工程 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要求的职称人员考核。

10. 社会保险证明是指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对账 单或加盖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公章的单位缴费明细,以及企业缴费凭证

(社会保险缴费发票或银行转账凭证等证明);社会保险证明应至少体现以下内 容: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险种、缴费期 限等。社会保险证明中缴费单位应与申报单位一致,上级公司、子公司、事业单 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其他单位缴纳或个人缴纳社会保险均不予认定,分公司 缴纳的社会保险可以予以认定。

11. 《标准》中要求XXX专业、XXX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XX人, 不要求所列专业必须齐全。

12. 《标准》中对职称人员专业作了限定,且要求专业齐全的,是指申报人 员应由具有相应专业的技术职称人员组成,且每个专业至少有1人。如:建筑工 程施工总承包乙级资质标准中要求“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6人,且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齐全”,是指6人应当由结构、给排 水、暖通、电气等4个专业中级以上有职称人员组成,且结构、给排水、暖通、 电气各专业至少有1人,其他专业人员不予认可。

13. 《标准》未对技术职称人员专业作限定,但要求部分专业齐全的,是指 要求齐全的专业至少有1人,其余申报人员专业不作限定。如:防水防腐保温工 程专业承包乙级资质标准中要求“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和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 于3人,且结构、材料或化工等专业齐全",是指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技术职 称人员或注册建造师数量或两者之和的数量不少于3人,但其中至少应有1名结 构专业、1名材料或化工专业人员,其他人员专业不作要求。

14. 《标准》中对技术职称人员专业作了限定,且未要求专业齐全的,是指 相应专业的申报人员数量达到标准要求即可,每一类专业人员数量不作要求。如: 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资质标准中要求“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 不少于20人。”,指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人员总数满足20人即可,每个专业 人数不限,也不要求所有专业齐全。

15. 《标准》中注册建造师(或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的业绩是指作为施工 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的工程项目。

(三) 技术装备

《标准》中明确要求的设备应为企业自有设备,以企业设备购置发票为准进 行考核;其中,申请港口与航道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应提供设备主要性能指标证 明、所属权证明和检验合格证明。

(四) 企业工程业绩和人员业绩

1. 本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是指申请资质企业依法承揽并独立完成的工程业 绩。

2. 一项单位工程业绩同时满足多项技术指标的,只作为一项指标考核。《标 准》中分别考核累计和单项技术指标的,同一工程业绩可同时考核,但铁路方面 资质除外。

3. 业绩中要求的“X类中的X类”必须分别满足,不能相互替代。如:建筑 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标准中,要求企业完成“3类中的2类以上工程",是 指企业完成的工程中,高度、层数、建筑面积等3类考核指标中至少应满足2类, 否则即为业绩不达标。

4. 企业申请多个类别资质的,工程业绩应当分别满足各类别资质标准条件。

5. 申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作为施 工总承包业绩考核。

6. 企业以施工总承包方式承接的工程,不论该工程是否实行分包,均可作为 其施工总承包业绩考核。

7. 申请专业承包资质的,以企业依法单独承接的专业工程业绩考核。

8. 施工总承包工程范围包括主体工程和配套工程。配套工程不得单独作为企 业申报施工总承包资质工程业绩考核。

9. 《标准》中要求的“近5年”或“近10年”,是指自申请资质年度起逆 推5年或10年期间竣工的工程业绩。如:申报年度为2021年,“近5年”的业

绩是指2016年1月1日之后竣工(交工)验收合格的项目。超过时限的代表工 程业绩不予认可。

10. 超越本企业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代表工程业绩不予认可。企业以境外承 包工程作为代表工程业绩申报的,不考核其是否超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

1L企业申报的工程业绩中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时存在非本企业注册建造 师、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范围执业、或违反有关规定同 时在两个及以上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企业该项工程业绩不予认可。

12. 保密工程不得作为企业代表工程业绩申报。

13. 单项合同额是指一个承包合同所载合同价。

14. 建筑工程高度应为从标高正负零算起至檐口的高度。

15. 建筑工程层数是指正负零到檐口之间的楼层数,其中,设备层不计算在 内,跃层按单层计算。

16. 企业因负有工程质量、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被降级、吊销资质,或因工程 业绩弄虚作假申报资质被通报批评或撤销资质的,其相应工程业绩不得作为代表 工程业绩申报。

(五) 承揽工程范围

“配套工程”含厂/矿区内的自备电站、道路、专用铁路、通信、各种管网 管线和办公楼、宿舍楼、厂房等相应建筑物、构筑物等全部配套工程。

(六) 其他

L对于原标准中并入了相应施工总承包资质的钢结构、铁路铺轨架梁、河湖 整治工程、海洋石油工程等4个专业承包资质,在相应工程承发包过程中,可按 工程性质和规模由具有相应类别和等级的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

2021建筑企业资质新标准人员要求

如下:

一级注册建筑师 (4万)一年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6万)一年

二级注册建筑师 (1万)一年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3万)一年

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4万)一年

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 (5万)一年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4万)一年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6万)一年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 (4万)一年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7万)/一年

注册造价工程师 (1.5万)一年

注册监理工程师(建设部) (1.5万)/一年

注册城市规划工程师 (2万)一年

各类中级职称: 5000-7000/一年

各类高级职称: 12000-18000/一年

证书由来: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起源于英国,迄今已有150余年历史。世界上许多发达国家已经建立了该项制度。

具有执业资格的建造师已有了国际性的组织--国际建造师协会。我国建筑业施工企业有10万多个,从业人员3500多万,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和施工管理的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在施工项目经理队伍中,建立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非常必要。

这项制度的建立,必将促进我国工程项目管理人员素质和管理水平的提高,促进我们进一步开拓国际建筑市场,更好地实施“走出去”的战略方针。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建筑企业

2021年建筑业资质新标准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2021年7月1日。

自2021年7月1日起,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由企业注册地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办理备案手续。

企业提交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企业净资产、技术负责人、技术工人等信息材料后,备案部门应当场办理备案手续,并核发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证书。企业完成备案手续并取得资质证书后,即可承接施工劳务作业。

关于企业资质未来发展趋势有几点判断:

1、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逐渐简化弱化是必然的方向。

2、资质会不会全部取消,全部取消的可能性不大。

3、哪些资质会被取消?认为市场化程度高、施工安全质量风险低、不涉及生命财产安全的资质或将被取消!例如:已经取消的园林绿化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将是取消的重点。

4、哪些资质不会被取消?认为涉及国计民生、安全质量风险高、技术难度大的资质短时间内被取消的可能性低,例如:各类施工总承包资质。

5、没有取消的资质改革的趋势?简化资质考核条件,重点考核企业信誉和业绩等指标。试点开展对信用良好、能够提供全额担保的企业,取消承揽业务范围资质限制。企业经营的核心是信誉与业绩,这是资质将引导的方向,也是趋势。

新建筑资质标准是什么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是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一个分级标准。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应当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分三部分: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包括12个类别,一般分为四个等级(特级、一级、二级、三级);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包括36个类别,一般分为三个等级(一级、二级、三级)、劳务分包企业资质不分类别与等级。

2022年建筑资质新政策

1.取消原来的等级划分,改成甲、乙等级2022年的改革力度很大,且改革对企业带来了更大的改变,尤其是在资质等级的调整上,将原来的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压减为甲、乙两级,而一级资质改为甲级资质,其他等级的则直接合并为乙级,

2.“证照分离”重新定义资质审核工作这次改革最大的明显就是实行了“证照分离”这对于以往来说,是重大的改革,也是创新性的改革,更是为了以后的政策衔接铺垫相关的工作。

3.特级资质企业改成综合虽然很少有企业能够升级为特级,但在政策上也不能缺少这样的规定,所以此次改革,会将特级资质改成综合,凡是取得综合的企业,在市场中承接的施工项目会更多

4.一级资质改变为甲级资质新的政策中,增加了对建造师的业绩考核,将原来的一级资质企业直接改成甲级资质,那么企业未来承接项目的底气会更足。

5、三级资质以及二级资质直接合并为乙级。所以这种模式,对技术人员的数量上要求更少,但对于建造师而言更加看重业绩这块。另外现在国家实现了全国联网社保,那么企业就必须要给所有的在职人员缴纳社保。未来的工程企业,想要承接项目,不得不想出更多办法,尽力争取项目,对企业而言所面临的压力也是巨大的。

扩展资料:2022年建筑资质新标准和以前的区别、

一、施工总承包资质类别有改变:新标准中去掉了老标准中的“企业”二字;四个类别的施工总承包资质名称发生了变化,分别是“建筑工程”替换了“房屋建筑工程”、“冶金工程”替换了“冶炼工程”、“石油化工工程”替换了“化工石油工程”、“机电工程”替换了“机电安装工程”。二、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考核指标有改动: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取消了《旧标准》中对申请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以及其他资质企业的注册资本金要求。适当提高了对企业净资产的要求等8处。三、新标准中调整了施工总承包资质承包范围新增水力发电、取消单项合同金额限制。

法律依据:2022年《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一条,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修改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其余条款依此修改。二、将第五条第一款修改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企业条件分为一、二两个资质等级。”第二款第一项中的“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修改为“专职会计人员”。等

2020年建筑资质新标准

建筑资质等级分为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和劳务分包企业资质三个部分。其中,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包括12个类别,一般分为四个等级;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包括36个类别,一般分为三个等级;劳务分包企业资质不分类别与等级。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65条

发包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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