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资质合作怎么样?可以开设分公司办事处吗?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它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是一个公司在某地的代表,代表总公司在那里开展业务,可以从事与公司相同经营范围的业务,但其在经营业务过程中产生的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资质的主体是法人,如果没有法人是不能办理资质的。所以分公司只能借用总公司的资质,但是这个借用一定要总公司开具证明,否则将构成非法挂靠,总公司和分公司都将受到处罚。分公司能否适用母公司的资质。具体还要看资质颁布部门对资质的规定和要求。如果没特殊要求的,分公司可直接适用母公司的资质,因为分公司相当于母公司的一个部门,其对外签订的合同由母公司承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建筑企业分公司能办理资质吗
建筑企业分公司不能办资质。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没法办理资质。
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无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建筑企业分公司能办资质吗
建筑企业分公司不能办资质。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没法办理资质。
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无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建筑企业分公司怎么办理资质,资质可以共享吗?
建筑资质是不可以进行共享的,建筑资质证书必须与办理企业信息一致,分公司办理建筑资质与新办建筑资质一样。
办理建筑资质证书材料主要有以下这些: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章程复印件;
4、办公场所证明。若地址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复印件;属于租用或借用的,需要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的复印件;
5、所申请建筑资质标准要求的主要设备购置发票;
6、经省级注册管理部门批准的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或变更注册材料;
7、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学历证明)复印件;
8、现场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岗位证书复印件;
9、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
10、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复印件;
11、企业主要人员申报前1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12、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分公司需要办理公司资质证书吗?
分公司不能办理总公司的资质证书。分公司只是依附于总公司的一个机构,是总公司的组成部分,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只能在总公司的经营范围内进行生产经营。
由于资质证书属于特别法对于主体资格的强制性规定,以“分公司”签订的需要特定资质完成事项的合同,往往是无效的,也违反招投标法的规定。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
在总公司的经营范围内对分公司进行授权,分公司以总公司名义进行的经营行为是可以使用总公司的资质证书。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可以使用总公司建筑资质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分公司可以使用总公司建筑资质这种观点是错误的。
1、首先分公司不能使用总公司建筑资质单独承接工程;
2、若要承接工程只能由总公司承接,再分包给分公司施工;
3、总公司对分公司起到管理作用,而分公司对总公司负责,上缴管理费。
扩展资料:
综合资料卷,应包括以下内容:
1、目录及页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扫描件;
3、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扫描件(新设立企业不提供);
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扫描件;
5、企业章程扫描件(需附股东签字或盖章页);
6、企业近三年建筑业行业统计报表(C101、C102、C103表)扫描件(新设立企业不提供);
7、企业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及年度财务决算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扫描件(新设立企业不提供);
8、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工作简历、任职文件、身份证扫描或复印件;
9、企业经理、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的工作简历、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等扫描或复印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