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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建筑资质办理机构(水利水电建筑资质办理机构有哪些)

  
很多企业对水利水电建筑资质办理机构(水利水电建筑资质办理机构有哪些)都不是很了解,今天企业易就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水利水电建筑资质办理机构(水利水电建筑资质办理机构有哪些),希望大家能对水利水电建筑资质办理机构(水利水电建筑资质办理机构有哪些)有一个深入的了解.如果对水利水电建筑资质办理机构(水利水电建筑资质办理机构有哪些)还有疑问,可查看更多内容.
水利水电建筑资质办理机构(水利水电建筑资质办理机构有哪些)

水利水电工程资质在那个部门申请的?

水利水电工程资质是双部门审批的,由住建部门和水利部门审批的

办资质在哪个部门办理

为了使资质申报和办理更加的方便顺利,不耽误建企业的日常经营,企业有必要了解一下:建筑资质在哪些部门办理?

一、看所属地的政策

一般来说,建筑企业办理资质应到资质管理规定中明确的资质审核部门来办理。但是,中国各个省份的情况不同,总会出现对应的政策调整。比如有些省份则可以直接在网上申请资质。

二、看资质的等级

办理建筑资质是有等级划分的,不同的资质等级对应不同的申报部门。

比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划分为4个等级。一般来说,三级资质新办可以在地级市的建委办理,三级升二级资质可在省住建厅办理,二级升一级和特级资质则需要到住建部办理。涉及水运、水利等资质的,则需进行多部门审批。

三、看企业的情况

需要明确的是,资质申报的部门,必须是公司注册所在地。但如果企业想节省费用,也可以在申报成本更低的西部地区设立公司,然后用更少的钱去完成资质办理。

以下建筑业企业资质,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

1、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三级资质(不含铁路、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2、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三级资质(不含铁路方面专业承包资质)及预拌混凝土、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

3、施工劳务资质。

以下建筑业企业资质,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

1、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及铁路、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2、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一级资质(不含公路、水运、水利、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涉及多个专业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不含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二级资质);铁路方面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以下建筑业企业资质,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

1、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特级资质、一级资质及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2、专业承包资质序列公路、水运、水利、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涉及多个专业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以上就是中匠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企业资质办理的一些解答内容。如果您对于建筑资质办理或者建筑其他方面还有任何疑惑及需求,欢迎向我们咨询。

水利工程资质公司有哪些

1

一级资质标准

1.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1

亿元以上。

1.2

企业主要人员

(1)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60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5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70

人。

1.3

企业工程业绩

10

年承担过下列

7

类中的

3

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其中

1~2

类至少

1

类,3~5

类至少

1

类,工程质量合格。

(1)库容

5000

万立方米以上且坝高

15

米以上或库容

1000

万立方米以上且坝高

50

米以上的水库、水电站大坝

2

座;

(2)过闸流量≥500

立方米/秒的水闸

4

座(不包括橡胶坝等);

(3)总装机容量

100mw

以上水电站

2

座;

(4)总装机容量

5mw(或流量≥25

立方米/秒)以上泵站

2

座;

(5)洞径≥6

米(或断面积相等的其它型式)且长度≥500

米的水工隧洞

4

个;

(6)年完成水工混凝土浇筑

50

万立方米以上或坝体土石方填筑

120

万立方米以上或灌浆

12

万米以上或防渗墙

8

万平方米以上;

(7)单项合同额

1

亿元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

2

二级资质标准

2.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4000

万元以上。

2.2

企业主要人员

(1)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5

人,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6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30

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3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40

人。

2.3

企业工程业绩

10

年承担过下列

7

类中的

3

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其中

1~2

类至少

1

类,3~5

类至少

1

类,工程质量合格。

(1)库容

500

万立方米以上且坝高

15

米以上或库容

10

万立方米以上且坝高

30

米以上的水库、水电站大坝

2

座;

(2)过闸流量

60

立方米/秒的水闸

4

座(不包括橡胶坝等);

(3)总装机容量

10mw

以上水电站

2

座;

(4)总装机容量

500kw(或流量≥8

立方米/秒)以上泵站

2

座;

(5)洞径≥4

米(或断面积相等的其它型式)且长度≥200

米的水工隧洞

3

个;

(6)年完成水工混凝土浇筑

20

万立方米以上或坝体土石方填筑

60

万立方米以上或灌浆

6

万米以上或防渗墙

4

万平方米以上;

(7)单项合同额

5000

万元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

3

三级资质标准

3.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800

万元以上。

3.2

企业主要人员

(1)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8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0

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20

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4

承包工程范围

1

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型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

2

二级资质

可承担工程规模中型以下水利水电工程和建筑物级别

3

级以下水工建筑物的施工,但下列工程规模限制在以下范围内:坝高

70

米以下、水电站总装机容量

150mw以下、水工隧洞洞径小于

8

米(或断面积相等的其它型式)且长度小于

1000

米、堤防级别

2

级以下。

3

三级资质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

6000

万元以下的下列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小(1)型以下水利水电工程和建筑物级别

4

级以下水工建筑物的施工总承包,但下列工程限制在以下范围内:坝高

40

米以下、水电站总装机容量

20mw以下、泵站总装机容量

800kw

以下、水工隧洞洞径小于6

米(或断面积相等的其它型式)且长度小于

500

米、堤防级别

3

级以下。

注:

1.水利水电工程是指以防洪、灌溉、发电、供水、治涝、水环境治理等为目的的各类工程(包括配套与附属工程),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水工建筑物(坝、堤、水闸、溢洪道、水工隧洞、涵洞与涵管、取水建筑物、河道整治建筑物、渠系建筑物、通航、过木、过鱼建筑物、地基处理)建设、水电站建设、水泵站建设、水力机械安装、水工金属结构制造及安装、电气设备安装、自动化信息系统、环境保护工程建设、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土地整治工程建设,以及与防汛抗旱有关的道路、桥梁、通讯、水文、凿井等工程建设,与上述工程相关的管理用房附属工程建设等,详见《水利水电工程技术术语标准》(sl26-2012)。

2.水利水电工程等级按照《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确定。

3.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工程施工、农田水利工程、水电站动力设备、电力系统及自动化、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水利机械等水利水电类相关专业职称。

资质办理南京融之臻

水利工程施工许可证在什么部门办理

水利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在当地的建设部门办理的,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以防城港市为例,在防城港市申请水利工程施工许可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广西水利基建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原件一式4份)

2、项目法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廉洁协议(原件一式4份);

3、附件材料(复印件一式1份,要求有目录,按照顺序装订成册)。

关于建设施工的规定。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施工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

第二十六条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

以上内容参考 防城港市水利局——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水利工程)

水利工程的资质需要去哪里办理

水利工程资质需要去当地建委去办理,但是一般办理很麻烦。所以一般都是选择资质待办,就是让别人(合肥明静致远)替自己办理资质。

资质办理一般的流程如下:

(1)申请人向省建设厅提出申请,提交有关材料。其中,中央管理的企业直接向建设部申请;

(2)省建设厅对企业申请施资质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3)省建设厅对申请二级及以下资质(包括不分等级资质)和劳务分包资质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其中涉及交通、水利、通信、电子等方面资质的,由省建设厅征得同级有关部门初审同意后进行审核;

(4)准予许可的,于法定时间内(20个工作日)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资质证书。

水利工程施工许可证在什么部门办理?

水利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

水利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一)名称:水利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二)性质: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决定》修正)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第八十一条:本法关于施工许可、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审查和建筑工程发包、承包、禁止转包,以及建筑工程监理、建筑工程安全和质量管理的规定,适用于其他专业建筑工程的建筑活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73项规定,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的实施机关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一)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核发的下列工程项目:

1.大、中型水库工程(含以发电、供水等为主的大、中型水库);

2.Ⅰ、Ⅱ级防洪工程(含排涝泵站、海(河)堤防等工程,下同)及市级城区防洪工程;

3.其他大型水利工程;

4. 110 kV送变电工程(水利系统管理的工程)。

(二)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核发的下列工程项目:

1.小(1)型水库的枢纽工程(含以发电、供水等为主的小型水库);;

2. Ⅲ、Ⅳ级防洪工程及县级城市防洪工程;

3. 市级审批初步设计的农村饮水工程;

4. 其他中型水利工程;

5. 35 kV送变电工程(水利系统管理的工程)。

(三)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核发的下列工程项目:

除自治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核发以外的其他小型水利工程。

注:工程涉及两个及两个以上不同行政区域的,由他们的共同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四、行政审批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2.按有关规定交纳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已缴纳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广西自治区经济委员会桂经法规函〔2007〕1259号);

4.工程主管部门和水利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已审查同意;

五、实施对象和范围、

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申请水利基建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的项目法人。

六、申请材料(适用于市本级)

(一)广西水利基建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3份);

(二)项目法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廉洁协议(原件,一式4份);

(三)附件材料(复印件一式1份,要求有目录,按照顺序装订成册)

1.中标通知书;

2.项目法人编制的安全施工措施;

3.建设资金到位证明(该工程项目的银行拨款凭证或工程项目所在地财政局出具的证明,无财政资金的可免交);

4.初步设计批复文件(1份);

5.劳动保障部门出具该工程项目的民工工资保证金交付证明;

6.预缴散装水泥专项资金证明材料;

7.项目法人与设计单位签订的设计合同(无财政资金的可免交);

8.项目法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无财政资金的可免交);

9.项目法人与监理单位签订的监理委托合同(无财政资金的可免交);

10.组建项目法人的批准文件(无财政资金的可免交)。

11.属于新开工的项目,需增加下列材料:

(1)相关规划许可批准文件;

(2)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批准文件;

(3)环评审批批准文件;

(4)水保审批批准文件;

(5)用地管理批准文件;

(四)申请人的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只验看不收)

七、办结时限

(一)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二)承诺办结时限:县本级8个工作日。

八、行政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

九、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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