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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一手办理建筑工程资质(启东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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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一手办理建筑工程资质(启东建设局)

首次申请建筑施工资质材料有哪些

1、初次办理建筑资质需要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需要四份;办理资质增项需要建筑企业资质申请表以及相应的电子文档;

2、初次办理建筑资质需要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资质增项需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初次办理建筑资质需要公司章程复印件;资质增项需要企业资质证书正本;

4、初次办理建筑资质需要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资质增项需要申报资质上一年度或当期的财务审计报告;

5、初次办理建筑资质需要验资报告复印件;资质增项需要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任职文件以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提供的材料;

6、初次办理建筑资质需要企业法人、财务负责人、经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任命文件、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资质增项需要建筑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要求注册执业人员、非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执业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明以及养老保险凭证;

7、初次办理建筑资质需要项目经理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能代表该工程项目业绩的施工合同以及需要担任该项目负责人的证明文件,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工程质量安全评价证明;

8、初次办理建筑资质需要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职称证、毕业证、身份证、聘用合同等证件;

9、初次办理建筑资质需要企业所有相关工程技术人员及经济管理人员的养老保险;资质增项需要部分资质标准要求建筑企业必须具备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以及养老保险凭证;

10、初次办理建筑资质需要施工机械及质量检测设备购买发票、调拨单、设备台账等;

11、初次办理建筑资质需要企业近3年财务报表;资质增项需要企业主要人员申报前3个月社会保险证明;

12、初次办理建筑资质需要加工厂房房产证或租赁合同。资质增项需要建筑企业设备、企业厂房等相应的证明;

13、初次办理建筑资质需要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证明文件、资料。资质增项还需要提供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有关材料。

办理建筑资质需要什么资料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

2、办公场所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

3、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承诺书;

4、企业合法的财务报表(需体现净资产)

5、企业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基本情况及业绩表和业绩完成单位出具的个人业绩证明;

6、《企业法定代表人声明》;

7、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职称证(学历证明);

8、技术工人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

9、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

建筑工程资质证如何申请,具体步骤是?

建筑工程资质办理流程:

第一步,准备营业执照:申请资质前,建筑企业必须有营业执照。

第二步,根据申请的资质标准配备专业人员,同时要考取相应的证件:准备申请资质等级相应的技术人员资料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高级工程师、工程师、九大员、技术工人等。

第三步,提出申请:办理资质的企业要以法人名义向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上报地、州、市建设局,地、州、市建设行政部门审查合格并签署意见,报厅建筑管理处。

第四步,审核批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申请装修资质的企业进行审核,主要审核企业人员、企业资产、工程业绩是否符合资质标准。

第五步,上报:申请资质的企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所在区建筑业管理部门提交资质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区建筑业管理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市建管处。

第六步,公示:建管处对资质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属于市级核准范围的资质进行公示,公示完成后,无异议的予以核准并报省建管局备案。

第七步,领证:企业在资质核准后,到市住建局工程科办理建造师注册手续,待领取注册建造师证书后,再领取资质证书。

如何办理一个工程施工资质?需要哪些手续?

首先到“建筑工程企业管理处”登记报名,然后按照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办理工程施工资质具体手续如下: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

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

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施工总承包企业出具的施工场地已经具备施工条件的证明文件)。

已经确定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应该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该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

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进行了审查(施工图纸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的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经监理单位审查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通知书)。

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监理合同)。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建设单位应当提供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有条件的可以实行银行付款保函或者其他第三方担保。

9.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建设单位向发证机关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建设单位持加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印鉴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并附相应的证明文件,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发证机关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脯》和所附证明文件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颁布发施工许可证;对于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失效的,应当限期要求建设单位补正,审批时间可以自证明文件补正齐全后作相应顺延;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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