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提名2020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提名2020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一、请申请单位按照省科技厅发布的《关于2020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及附件的要求,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其次依次点击“切换区域和部门”—“省科技厅”—“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进行填报工作。
二、深圳市科学技术奖已获奖项目优先提名。
三、我委不予提名的项目包含:
(一)已获得国家和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的;
(二)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列入科研诚信异常名录的;
(三)申请资料经审核不符合省科技厅通知要求的;
(四)公示拟提名,存在异议但未妥善处理的。
四、项目各完成单位、各完成人的工作单位和完成单位在申报前,应按省科技厅的通知要求进行相应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过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人选)方可申请。
五、提名时间安排:
(一)受理系统开放时间:7月15日9:00;
(二)完成单位网络提交截止时间:8月14日17:00;
(三)我委提名网络提交截止时间:8月28日17:00;
(四) 书面资料送交我委的截止时间:9月7日18:00。
六、书面资料报送要求
(一)经我委在网上最终审核并填写了提名意见后,完成单位方可生成正式版的PDF格式提名书。
(二)完成单位须备齐书面资料1套,包含主件和附件。主件和附件合并用线左侧装订,不得采用胶装,首页无须另加封面。
主件为该项目正式版PDF格式的打印件,必须与系统填报内容完全一致,不得再自行修改。完成人必须亲笔签名,完成单位名称必须与法人单位公章一致。
附件能够是扫描打印件或复印件,内容应与系统上传内容一致,不得擅自增加或删减,附件合计不得超过75页,超过不予受理。
(三)请申请单位务必于9月7日(星期一)18时前,将书面资料交至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1080室,逾期不予受理。未按期提交书面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七、获得本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的,符合深圳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以及实施细则规定条件的,我委将给予配套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