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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租赁资质补贴政策规定(武汉市租金减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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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租赁资质补贴政策规定(武汉市租金减免政策)

武汉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2009修订)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完善城镇住房保障制度,逐步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以下统称中心城区)和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范围内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廉租住房保障及其监督管理。

本办法所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符合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第三条 市人民政府制订本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保障规划和年度计划,明确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目标、措施,并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住房建设规划。

区人民政府负责拟订本辖区廉租住房保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含新建廉租住房投资计划),经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房管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规划等部门综合平衡,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负责本市廉租住房的政策、制度、保障规划和计划管理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协调,并对全市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实施监督。

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廉租住房的建设、分配及租赁管理等。第五条 市房管部门负责全市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的监督管理,日常工作由其所属的住房保障工作机构承担。

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区房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的组织实施。

民政部门负责廉租住房保障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筹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并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发展改革、建设、国土规划、统计、监察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做好廉租住房保障的相关工作。

街道办事处按本办法规定做好廉租住房保障的相关工作,并确定专门人员具体负责,工作经费由区财政部门予以保障。第六条 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实行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制,市人民政府与各区人民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区人民政府与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的年度目标和责任。第二章 保障方式和标准第七条 廉租住房保障主要采取配房租赁和租金补贴等方式。

配房租赁是指向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调配一处住房供其承租,按政府规定标准收取租金。

租金补贴是指向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按保障面积标准与现住房面积的差额,发放租金补贴。第八条 市房管部门应当会同市民政、财政等部门,综合城市经济发展水平、住房价格、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人均住房面积等因素,拟订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向社会公布。第九条 廉租住房保障标准按下列规定确定:

(一)租金补贴的住房面积标准,按不超过上年度全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60%确定。

(二)租金补贴的每平方米补贴标准,低保家庭按上年度市场平均租金的80%确定;其他低收入家庭按上年度市场平均租金的60%确定。

(三)配房租赁的建筑面积标准,以户为单位确定。1人户家庭不超过20平方米;2人户家庭不超过40平方米;3人以上家庭不超过50平方米。

(四)配房租赁的租金标准,低保家庭按公有住房租金标准的50%缴纳;其他低收入家庭按公有住房租金标准缴纳。

上述标准可以根据本市经济发展水平、低收入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由市房管部门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进行适当调整。第三章 保障资金和保障住房来源第十条 廉租住房保障资金,采取多种渠道分级筹措。资金来源包括:

(一)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

(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扣除计提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全部余额;

(三)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安排的资金;

(四)上级财政安排的专项补助资金;

(五)廉租住房租金收入;

(六)社会捐赠的资金;

(七)其他渠道依法筹集的资金。

市财政部门按前款规定筹集的保障资金,根据全市廉租住房年度计划,按照工作进度拨付至中心城区财政部门,由区人民政府统一使用和管理。第十一条 配房租赁房源主要包括:

(一)政府新建、收购的住房;

(二)腾退的公有住房;

(三)社会捐赠的住房;

(四)其他渠道筹集的住房。

配房租赁的房屋权属归有关区人民政府所有。

关于租房补贴政策

法律分析:对于住房租赁补贴(一类)人口认定,申请家庭具有市内六区城镇家庭户籍且人口在2人(含)以上。申请家庭是指申请人及其配偶和未婚子女。其中,与申请家庭在同一处住房落有户籍3年以上且他处无住房的申请人或配偶的父母可计入申请人口。精神或智力残疾等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在申请住房租赁补贴(一类)时,应当符合准入条件,同时应当有明确的监护人。监护人同意与其共同配租后,方可申请。申请人与监护人及其家庭成员共同分摊监护人家庭的住房面积符合条件的,上交监护人家庭的住房或存储监护人征收(拆迁)补偿费、住房等价款后,共同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武汉大学生租房补贴

一、武汉大学生租房补贴申请条件毕业五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武汉市企业就业,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一次性租房补贴:1、在武汉市企业就业,经市毕业生就业部门办理了毕业生就业手续的;2、与就业单位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连续缴纳1年社会保险费(五险),且本人上年度年收入低于武汉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人员平均工资的;3、在武汉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居住的;4、租房补贴只限申请一次,不得重复申请。二、办理的手续在我市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按照以下工作程序办理毕业生就业手续:(1)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武汉毕业生就业网上注册;(2)用人单位凭签约毕业生提供的身份证号和上报密码在网上上报签约(选调生、“三支一扶”、“村官”毕业生由区人力资源主管部门上报签约),行政事业单位的上级主管人事部门在网上核准;(3)签约经市毕办核准后,毕业生(或用人单位)持相关材料和证件到市毕办设在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光谷服务点、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沌口服务点中的任何一个服务窗口核对,并办理报到入户手续。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在武汉地区申请租房补贴这个时候一般需要满足在当地工作的条件,而且还需要达到专科以上的学历,在当地是没有租房的才可以申请。

武汉出租车油补2021年几月份发放

目前还没有官方消息公布2021年油补怎么发,所以还不去清楚,大家可以去当地银行或者相关部门询问一下。

2021年油补贴还有没有

2021年仍能收到油补,但是燃油补助将退坡减少,相关支出不再与用油量及油价挂钩,以下是2020年新能源车国家补贴的相关政策:

1、退坡幅度更趋平缓:2020-2022年补贴标准分别在上一年基础上退坡10%/20%/30%,公共交通领域退坡0%/10%/20%。乘用车方面,纯电动车型2020年退坡10%,插电混动车型退坡15%。

2、设置3个月过渡期:2020年4月23日至2020年7月22日。过渡期间符合19年标准但不符合20年标准的销售上牌车辆,按照19年标准给予0.5倍补贴,符合20年技术标准的按20年标准补贴。

3、设置30万元价格门槛(“换电模式”车辆不受此规定):新补贴政策规定新能源乘用车补贴前售价须在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补贴车辆限价规定过渡期后开始执行。

4、燃料电池汽车:以奖代补,由全国性购置补贴转换为区域性示范发展,从宽泛式管理进入重点攻坚。燃料电池也是政策支持的路线之一,截至2019年底,我国累计推广燃料电池汽车超过6500辆,建成加氢站超过50座。

5、最低续航里程继续提升:其中纯电动乘用车2020年补贴最低续航里程从250km提升至300km。

6、年补贴上限为200万辆。

2021年出租车油补新政

目前仍没出台2021年出租车油补新政。

又有相关爆料说燃油补贴将被应用到新能源拓展上,缩减或取消燃油补助资金,大力用于补助新能源发展和公共交通发展。

而去年5月20日,一份关于中国传统燃料汽车退出时间表的研究报告发布。

报告提到出租车、分时租赁车和网约车将成为实现全面电气化的第一梯队,最早将在2020年北京和上海等主要城市率先退出,而重庆和成都等将成为率先推广新能源汽车的城市,传统燃油汽车直至2030年前全面退出中国市场。

由此看来,2021年北京、上海等主要城市可能是不能领到出租车燃油补助了。

租房补贴申请条件

1、对符合条件的产业功能区从业人员,提供租赁补贴或产业功能区配套住房保障。产业功能区配套住房准入条件、保障标准、政策优惠等按照产业功能区配套住房相关规定执行。租赁补贴按个人发放,发放比例按计发标准的50%执行,发放时限累计不超过60个月。

2、对符合条件的其他外来务工人员,提供租赁补贴或公租房保障。租赁补贴按个人发放,发放比例按计发标准的30%执行,发放时限累计不超过36个月。

3、对公共服务行业和产业功能区中符合条件的新就业大学生提供租赁补贴保障,租赁补贴按个人发放,发放比例按计发标准的50%执行,发放时限累计不超过60个月。

扩展资料

《意见》提出,对棚户区改造居民,通过安置补偿、新建安置房等方式,支持改善居住条件。将棚户区改造与住房保障有机结合,对原房屋建筑面积低于50平方米。【拓展资料】

成都市范围内无其他自有产权住房且符合城镇住房保障条件、选择实物安置的棚改居民,按不低于50平方米的标准户型进行安置,免收50平方米以内的补差款。

对公共服务行业和产业功能区中符合条件的新就业大学生提供租赁补贴保障,租赁补贴按个人发放,发放比例按计发标准的50%执行,发放时限累计不超过60个月。

申请租房补贴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天津非农业常住户口(含非农业城镇集体户籍);

2、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1260元(含);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保持荣誉)人员的家庭、获得市级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的家庭和“三属”家庭,上年年收入低于4.5万元(含);

3、家庭人均认定住房使用面积低于9平方米(含);

4、家庭人均财产低于5万元(含);

5.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含取得住房保障资格)。

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可申请廉租住房租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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