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买房资格要求
成都买房资格要求具体如下:
(一)外地户口在成都买房条件:
1、购房家庭需要提供在成都市两年以上纳税证明或者社保缴纳证明。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2、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
3、具有支付所购房屋首期购房款能力。
(二)成都本市户籍在成都买房条件:
1、成都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主城区已拥有1套住房的,可以再购买第2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暂停购买第3套住房。外地户籍居民家庭在成都市主城区无住房的,可凭该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该市主城区购买1套住房,暂停购买第2套住房。
2、不能提供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外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成都市主城区购买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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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限购条件和购房资格2022
一、成都目前的限购政策是什么?
成都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主城区已拥有1套住房的,可以再购买第2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暂停购买第3套住房。
外地户籍居民家庭在成都市主城区无住房的,可凭该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该市主城区购买1套住房,暂停购买第2套住房。
单身居民家庭只能在成都限购区域购买一套住房。
不能提供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外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成都市主城区购买住房。
二、成都限购区域如何划分?
成都房区的圈层属性,成都共分为ABCDE五个购房圈层,每个圈层所对应的区如下所示:
A:高新南区
B:天府新区
C:老五城区(金牛区,青羊区,锦江区,成华区,武侯区)加高新西区
D:龙泉驿区,双流区,郫都区,新都区,温江区
E:青白江区,简阳区,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新津区,蒲江县,大邑县
三、成都的购房资格要求?
仅用社保购房:社保需要满足24个月。
仅用户口购房:户口需要满足24个月。
用户口+社保买房:户口未满24个月,社保需满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
四、成都的限售政策是什么?
在全市范围内新购买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需取得不动产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
从2021年3月22日起,报名人数3倍熔断的热盘,取得不动产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
2020成都最新购房条件
2020年成都的“限购”政策,对社保、户籍、购买套数都有要求。
对社保和户籍的限制
1、拥有2年或以上成都户口有购房资格;
2、连续2年或以上缴纳成都社保,且稳定就业有购房资格;
3、落户不满2年,但在成都稳定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也具备成都购房资格。
对购买套数的限制
1、户籍在大成都范围内的2人或以上的家庭,最多可以在成都购买2套房。
2、户籍不在成都的家庭(不论人数),最多可以在成都购买1套房。
3、户籍在成都的成年单身青年(1个人脱离父母自立门户),最多可以在成都购买1套房。
如果同时满足以上条件,那么已经具备了在成都购房的资格。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1、着手准备买房前首先根据资金实力、还款能力等估算自己的实际购买力,并根据工作生活的需要,确定房屋的区位、面积、价格、楼层、朝向等。
2、挑选房源这一环节是准备工作的延续,可以从报纸、房展会、正规有品牌中的介机构或相关房地产网站上查询,初选房源。实地看房这是一道比较复杂而且非常重要的工序。在专业经纪人带领下,对要购买的房屋进行实地考察。要查看有关房屋的资料,如产权证,房主的身份证等,经过比较后定下该房。
3、谈判签定买卖合同确定目标后,就进入了和售房人实质性接触的谈判阶段。谈判签订买卖合同这一环节是购房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买卖双方必须把自身的。
参考资料来源:都江堰市人民政府-成都出台新规 购房资格实行预审
2021成都限购条件和购房资格是什么?
根据成都市住房限购政策规定,购房者符合以下条件才具备购房资格:
一、天府新区(A类区域),满足下面条件之一即可:
1、户口买房,新落户人群额外需要12个月成都市社保(社保参保地不限定区域,但是工作单位注册地必须是天府新区)以及要有工作单位;非新落户人群有天府新区户口就行。
2、社保买房,在没有户口的情形下,需要连续24个月单位社保(购房时单位注册地要在天府新区)。
前提:两人及以上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或只拥有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居民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二、高新南区(B类区域),满足下面条件之一即可:
1、户口买房,新落户人群额外需要12个月成都市社保(社保参保地不限定区域,但是工作单位注册地必须是高新南)以及要有工作单位;非新落户人群有高新南区户口就行。
2、社保买房:在没有户口的情形下,需要连续24个月单位社保(购房时单位注册地要在高新南区)。
前提:两人及以上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或只拥有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居民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三、高新西区为代表的的C类区域:
1、户口买房,新落户人群额外需要12个月以上成都社保(单位注册地11区域就行,不同区域间社保时间可以叠加)以及要有工作单位;非新落户人群有C类区域户口即可。
2、社保买房,在没有户口的情形下,需要C类区域连续24个月单位社保(购房时单位注册地要在C类区域),注意D类区域户口的人,有C类区域24个月单位社保也可以买。
前提:两人及以上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或只拥有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居民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四、青白江区为代表的D类区域:
1、户口买房,任意区域户口都行。
2、社保买房,任意区域连续12个月单位社保。
成都楼市限购政策规定:
1、成都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主城区已拥有1套住房的,可以再购买第2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暂停购买第3套住房。
2、外地户籍居民家庭在成都市主城区无住房的,可凭该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该市主城区购买1套住房,暂停购买第2套住房。
3、不能提供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外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成都市主城区购买住房。
成都购房资格最新政策2022
一、成都住建出台新政:高层次人才购房可不受户籍、社保缴纳时间与限购区域限制!
点击查看:实施细则 | 细则解读
二、四川共有产权房来了!重点面向有一定经济承受能力但买不起商品住房的城镇无房群体供应!
点击查看:政策原文 | 政策解读
三、2022年5月31日,成都住建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房地产政策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涉及购房资格放宽、税费降低、多孩可多购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等!自6月1日起正式实施。
政策原文 | 政策解读
政策调整后和原有政策有哪些区别?
四、2022年5月16日,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通知》住房认定标准有变化!
点击查看:详细信息
以往政策具体如下↓
购房资格预审
从2020年11月25日起,购房申请人在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或者二手住房的,实行购房资格预审,即申请人在购房前申请购房资格预审,经系统数据预审符合购房条件的,生成购房资格预审码。
点击查看:购房资格预审办理流程
限购区域及政策
据成都住建2022年5月31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房地产政策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其中关于限购规定如下:
一、在成都市中心城区(青白江区、新津区除外,下同)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01购房人具有拟购房所在限购区域户籍,或户籍不在拟购房所在限购区域但在当地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
02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中心城区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中心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二、在成都市近郊区(市)县(含东部新区、青白江区、新津区,下同)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购房人应具有本市户籍,或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就业。
温馨提示:
1、购房区域中的中心城区指:
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新都区、郫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龙泉驿区、高新区(含高新南+高新西)、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
2、购房区域中的近郊区指:
东部新区、青白江区、新津区、简阳、都江堰、彭州、邛崃、崇州、金堂、大邑、蒲江。
3、在全市范围内新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或合同备案之日起满3年后方可转让。
另外,
2019年12月4日14:24,成都市住建局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回复网友关于“建议放开高新南区区域限购”提议时表示:
具有高新南区购房资格的居民家庭可到成都天府新区、高新西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购房;但具有成都天府新区、高新西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购房资格的居民家庭不能到高新南区购房。
2019年12月4月18:03,成都市住建局再回复市民:
为切实解决刚需购房问题,促进供需匹配、职住平衡,具有高新西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购房资格的居民家庭可到成都天府新区购房; 具有成都天府新区购房资格的居民家庭也可到高新西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购房。
》》》成都人民购房资格自查表
成都市购房资格最新政策2022
现在的经济水平是越来越发达,以至于许多人都会通过 买房 来彰显个人的经济实力,如果在成都购买房产的话,可能会有一些 限购政策 ,最新的限购是怎样的呢?根据法律的要求,已经将 二手房 纳入限购政策,并且也会在审核资质上加大严格力度。 成都最新住房限购令 为切实坚持住房的居住属性,坚决遏制投机炒房行为,持续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在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房管局等部门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成办发〔2016〕37号)、《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成办发〔2016〕45号)的基础上,现就进一步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扩大住房限购范围 将二手住房纳入限购范围, 购房 者在住房限购区域购买二手住房的,应符合成办发〔2016〕37号、成办发〔2016〕45号文件规定的购买商品住房条件,且只能新购买1套住房(包括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二、强化区域职住平衡 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区域内购买住房的,购房者须具有限购区域户籍,或在限购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不间断缴纳 社会保险 24个月以上。 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限购政策继续按成办发〔2016〕45号文件执行,但其中非本区户籍居民须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 三、加强购房资格审核 非本区域户籍居民不得通过补缴社会保险在限购区域购买住房。房管、人社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强化部门协作,加强购房资格审核,确保住房限购措施落到实处。 四、支持合理住房需求 对于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端人才等,经所在区政府(管委会)认定后,其购房可不受户籍、 社保 缴纳时限的限制,但所购商品住房自合同备案之日起、二手住房自载入 不动产登记 簿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转让。 五、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查处违规收取诚意金、虚高装修费用变相提价、伪造或虚开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违法违规行为。 本通知自2017年3月24日起实施。 国家正在支持合理的住房需求,并且也正在加强购房资质的审核,目的就是让那些不能够买房的人有一定的生活保障,同时,国家也正在打击违法违规的相关行为,对那些抬高价来提高房子的价钱的应该有严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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