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装饰资质办理需要什么条件
企业需要达到以下要求:1、企业资产净资产200万元以上。2、企业主要人员(1)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建筑美术设计、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劳务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木工、砌筑工、镶贴工、油漆工、石作业工、水电工等专业技术工人不少于15人。(4)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2022年装修二级资质新标准是什么?
2022年装修二级资质更名为装修乙级资质,标准如下:
企业资信能力净资产 2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3 人以上;
(2)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建筑
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 1 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具体可以去上海澄竹实业有限公司的官网咨询,他们会给出专业的回答。
装饰装修资质办理条件
装修资质的办理流程。
装修装饰资质办理流程:
1、领营业执照:申请装修资质前,建筑企业必须领取到营业执照。
2、提出申请:办理二级装修资质的企业要以法人名义向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上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审核批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申请装修资质的企业进行审核,主要审核企业人员、企业资产、工程业绩是否符合资质标准。符合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条件后下发批准文件。
4、上报:申请装修资质的企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所在区建筑业管理部门提交资质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区建筑业管理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市建管处。
5、公示:建管处对资质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属于市级核准范围的资质进行公示,公示完成后,无异议的予以核准并报省建管局备案。
6、领证:企业在资质核准后,到市住建局工程科办理建造师注册手续,待领取注册建造师证书后,再领取装修装饰资质证书。
室内装饰装修公司资质等级认证标准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是指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没有资质的企业不能进行从事物业管理经营,下面是我精心为你们整理的室内装饰装修公司资质等级认证标准的相关内容,希望你们会喜欢!
室内装饰装修公司资质等级认证标准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一级资质标准:
1. 企业近5年承担过3项以上单位工程造价1000万元以上或三星级以上宾馆大堂的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 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总工程师具有8年以上从事建筑装修装饰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总会计师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且建筑学或环境艺术、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等专业人员齐全;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企业具有的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5人。
3. 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1200万元以上。
4. 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3000万元以上。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二级资质标准:
1. 企业近5年承担过2项以上单位工程造价500万元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或10项以上单位工程造价50万元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 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装修装饰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25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且建筑学或环境艺术、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等专业人员齐全;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企业具有的二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5人。
3. 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600万元以上。
4. 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1000 万元以上。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三级资质标准:
1. 企业近3年承担过3项以上单位工程造价20万元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 企业经理具有3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装修装饰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且建筑学或环境艺术、暖通、给排水、电气等专业人员齐全;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企业具有的三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2人。
3. 企业注册资本金5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60万元以上。
4. 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100 万元以上。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建筑室内、室外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除外)的施工。
二级企业:可承担单位工程造价1200万元及以下建筑室内、室外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除外)
的施工。
三级企业:可承担单位工程造价60万元及以下建筑室内、室外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除外)的
施工。
室内装饰装修的资质审查由中国室内装饰协会负责(国办通[1992]31号文件),地方经委管理地方室内装饰协会。办理室内装修设计、施工资质,需到地方室内装饰协会办理,申报条件到各地方室内装饰协会网站查询,设计资质分甲乙丙,施工资质:甲乙丙丁。装饰行业属于轻工行业,装修过程中其大部分材料也属于轻工产品,性质不同于土建等建筑活动,属于艺术类,服务性行业,建筑法中有明确界定。 全国建筑资质已经国务院国发【2002】24 号文件行文取消行政审批.各地方也相继取消装饰资质的行政审批,改由地方室内装饰协会通过行业自律评定颁发等级证书,现在轻工职能划分到国家工信部管理(工信部产业[2009]126号)
全国室内装饰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室内装饰工程质量不断提高,维护室内装饰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强行业自
律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国各类室内装饰设计、施工企业(以下简称“室内装饰企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室内装饰,是指运用物质技术和艺术手段,对建筑物及车、船、飞机等内部空间
进行环境艺术设计以及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和室内用品的陈设布置等活动。
第四条 室内装饰企业可以按其注册资本、管理和技术人员状况,以及装饰工程业绩等条件申请相应
资质等级。
第五条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和经中国室内装饰协会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或其他地
区性室内装饰行业组织,是室内装饰企业资质认证机构,负责相应的室内装饰企业资质管理 工作。
第六条 全国室内装饰企业资质管理工作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 资质分级标准
第七条 室内装饰企业设计资质分为甲、乙、丙三级,施工资质分为甲、乙、丙、丁四级。
第八条 设计资质分级标准
一、 申请甲级设计资质的室内装饰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 具备法人资格,工商注册资本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
(二) 具有承担各类室内装饰设计能力,独立承担过不少于3项单项工程造价在1200万元人民
币以上的高档室内装饰工程设计,艺术效果良好,设计质量合格;
(三) 有相应的室内装饰工程设计人员,有室内设计专业(或相近专业)高级执业资格或相应资
历的总设计师;室内设计高级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3人,中级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10人;
从事建筑结构、电气、给水排水、暖通、空调、概预算等专业技术人员各不少1人;
(四) 有与开展设计业务相适应的先进设备和固定工作场所;
(五) 通过国家质量体系认证或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二、 申请乙级设计资质的室内装饰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 具备法人资格,工商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二) 独立承担过不少于3项单项工程造价在8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室内装饰工程设计,艺术效
果较好,设计质量合格;
(三) 有室内设计专业(或相近专业)高级执业资格或相应资历的设计主持人;室内设计中级以
上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6 人;从事建筑结构、电气、给水排水、概预算等专业技术人员各
不少于1人;
(四) 有与开展设计业务相适应的设备和固定工作场;
(五) 通过国家质量体系认证或有健全的技术和经营管理制度。
三、 申请丙级设计资质的室内装饰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 具备法人资格,工商注册资本不少于30万元人民币;
(二) 独立承担过不少于3项单项工程造价在300万元以上的室内装饰工程设计,有一定艺术效
果,设计质量合格;
(三) 有室内设计专业(或相近专业)中级执业资格或相应资历的设计主持人;室内设计中级以
上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3人;从事建筑结构、电气、概预算等专业技术人员各不少于1人;
(四) 有与开展设计业务相适应的设备和固定工作场所;
(五) 有技术和经营管理制度。
第九条 施工资质分级标准
一、 申请甲级施工资质的室内装饰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 具备法人资格,工商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二) 具有承担各类室内装饰工程施工能力,独立承担过不少于3项单项工程造价在1200万元
人民币以上的高档室内装饰工程施工,工程竣工质量合格,无安全事故;
(三) 有相应的室内装饰工程施工专业技术人员,有5年以上室内装饰施工经历的室内装饰专业
(或相近专业)高级执业资格或相应资历的总工程师、高级职称的总经济师和总会计师;
有室内装饰(或相近专业)、建筑结构、电气、给水排水、暖通、空调、概预算等专业技术
人员,其中从事室内装饰施工在三年以上的高级技术人员不得少于5人,中级技术人员不
少于10人;
(四) 具有完备的室内装饰工程施工组织和有从事室内装饰工程施工三年以上、经过专业培训持
证上岗的技术工人骨干队伍,具有甲级项目经理或相应资历的工程项目管理人员不少于5
人;
(五) 有与室内装饰工程施工相适应的先进的配备齐全的施工机具、设备和固定的工作场所;
(六) 通过国家质量体系认证或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安全、环保等各项
管理制度。
二、 申请乙级施工资质的室内装饰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 具备法人资格,工商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二) 独立承担不少于3项单项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室内装饰工程施工,工程竣工
质量合格,无安全事故;
(三) 有三年以上室内装饰施工经历的室内装饰专业(或相近专业)高级执业资格或相应资历的
技术负责人,有中级职称的财务、经营管理负责人;有室内装饰(或相近专业)、建筑结构、
电气、给水排水、等专业技术人员,其中高级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中级技术人员不少于8
人;
(四) 有稳定的室内装饰工程施工队伍,有乙级以上项目经理或相应资历的工程项目管理人员不
少于5人;
(五) 有与室内装饰工程施工相适应的施工机具、设备和固定工作场所;
(六) 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健全的经营管理、安全、环保等各项管理制度。
三、 申请丙级施工资质的室内装饰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 具备法人资格,工商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二) 独立承担过不少于3项单项工程造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室内装饰工程施工,或年累
计完成室内装饰工程量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工程竣工质量合格,无安全事故;
(三) 有室内装饰施工中级执业资格或相应资历的技术负责人;有室内装饰专业(或相近专业)
建筑结构、电气、概预算等专业人员,其中中级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初级技术人员不少
于5人;
(四) 有丙级以上项目经理或相应资历的工程项目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
(五) 有与室内装饰工程施工相适应的施工机具、设备和固定工作场所;
(六) 有必要的质量管理保证体系,有经营管理、安全、环保等管理制度。
四、 申请丁级施工资质的室内装饰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 具有法人资格,工商注册资本不少于30万元人民币;
(二) 独立承担过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室内装饰工程施工,工程竣工质量合格,无安全事故;
(三) 有室内装饰施工初级执业资格或相应资历的技术负责人;有室内装饰(或相近专业)建筑
结构、电气、概预算等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人;
(四) 有与室内装饰工程施工相适应的施工机具、设备和固定工作场所;
(五) 有必要的质量保证体系和经营管理、安全、环保等管理制度。
第十条 天津装修公司室内装饰企业资质一般适应的营业范围
甲级设计资质:可承担各类室内装饰工程设计。
乙级设计资质:可承担工程造价150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室内装饰工程设计。
丙级设计资质:可承担工程造价100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室内装饰工程设计。
甲级施工资质:可承担各类室内装饰工程的施工。
乙级施工资质:可承担工程造价150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室内装饰工程施工。
丙级施工资质:可承担工程造价80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室内装饰工程施工。
丁级施工资质:可承担工程造价10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室内装饰工程施工。
第三章 资质申请与认证
第十一条 室内装饰企业可按照本办法向认证机构提出资质申请,经审核,予以资质等级认证,发给
相应的《室内装饰企业资质证书》(以下简称《资质等级证书》)。
第十二条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负责全国室内装饰企业的资质认证;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
或其他地区性室内装饰行业组织,经中国室内装饰协会授权,负责授权范围内室内装饰企
业乙级以下(含乙级)资质的认证工作。
第十三条 室内装饰企业申请资质等级认证,应提交下列文件:
一、 室内装饰企业资质等级申请表;
二、 企业营业执照;
三、 企业章程、管理制度;
四、 企业法人代表和技术、财务、经营管理负责人,以及主要经营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
证、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任职文件等;
五、 企业项目经理的资格证书、身份证,技术工人骨干的培训上岗资格证书;
六、 已完成或在建的主要室内装饰工程项目的设计或施工合同、与所提供合同项目相符的主要
设计资料(包括效果图、平立面图等)及竣工后实物图片、质量验收报告等相关资料;
七、 其他有关资料。
第十四条 新成立或初次申请资质的室内装饰企业,可申请不高于乙级的临时资质等级,有效期为一
年。
第四章 监督与管理
第十五条 《资质等级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由中国室内装饰协会统一印制,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
得复制。
第十六条 《资质等级证书》是室内装饰企业设计、施工能力与水平的标志,是参与投标、承揽业务
的重要凭证。
第十七条 《资质等级证书》只限被认证的室内装饰企业使用,如有遗失,应在媒体上声明,并及时
向认证机构报告,申请初办。
第十八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非法扣压、没收、调换、伪造、涂改、出借、转让《资质等级证书》。 第十九条 室内装饰企业资质认证实行年检制度,由颁发《资质等级证书》的组织负责年检。对年检
合格的室内装饰企业,保留资质等级;不合格的,限期整顿或予以降级,收回或更换其《资 质等级证书》。
第二十条 室内装饰企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等变更,应在变更后的一个月内到认证机
构办理变更备案手续。
第二十一条 室内装饰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降低资质等级、撤销资质
等级、公告违规行为的处罚:
一、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资质变更备案手续、年检手续的;
二、 涂改、出借、转让《资质等级证书》的;
三、 伪造《资质等级证书》,承揽室内装饰工程设计、施工的。
第二十二条 从事《资质等级证书》管理工作的有关组织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工作,
严格依法办事,廉洁高效的做好为企业服务的工作,对于违法乱纪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
严肃查处,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办理装修装饰资质
办理装修装饰资质的条件具体如下: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5项中的3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具体有:
(1)6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25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
(3)单体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15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5)单项建安合同额5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企业具有的三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10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6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7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24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八条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七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