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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军品资质奖励政策(西安军品资质奖励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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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军品资质奖励政策(西安军品资质奖励政策文件)

西安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加快科学技术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推动科学技术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建设创新型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科学研究、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的推广应用、科学技术知识的普及以及相关服务和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科学技术进步工作的宏观管理、统筹协调和相关行政管理工作。区县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及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安曲江新区、西安浐灞生态区、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西安国家民用航天技术产业基地、西安国际港务区(以下简称开发区和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按照职责,负责本辖区内的科学技术进步工作。

其他相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科学技术进步工作。第四条 本市坚持科教兴市战略,推进科技创新体制改革,加快产学研一体化,统筹科技资源,促进科教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第五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并纳入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第六条 科学技术协会和科学技术社会团体,依照其章程,依法开展各项科学技术活动,共同推进本市科学技术进步。第七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科学技术知识的普及,宣传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提高全民的科学文化素质。第八条 市人民政府建立科学技术奖励制度,设立西安市科学技术奖,对在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做出重要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鼓励企业事业组织对在研究开发、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推广应用和科学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人员给予奖励。第二章 科学技术研究开发与推广应用第九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引导和支持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和其他企业事业组织参与重大项目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组织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提高研究开发与应用水平。第十条 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发挥在本市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的科学技术优势,支持重点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逐步形成一批重点实验室、工业研究院、工程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第十一条 鼓励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依法设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开展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

建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开放合作的有效机制,引导和支持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面向市场,与企业建立各种经济技术协作关系。第十二条 支持军工企业和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开展民用技术开发和产业化,支持民营企业和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进行军品配套,促进军用与民用科学技术资源、技术开发需求的互通交流和技术双向转移,推进军民两用技术产业发展。第十三条 支持高新技术产业的研究开发,依托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院校,建设高新技术研发聚集地、孵化基地和产业化基地,加快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第十四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业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组织实施新品种、新技术开发、引进和推广,加强农业科技示范体系建设,发展优质、高产、高效的现代农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生态化。建立和完善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机构,健全农业科技推广网络,为农业、农民提供科学技术服务。第十五条 支持科学技术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发挥历史文化资源聚集优势,加强历史文化遗址保护和利用的科学技术研究。第十六条 支持现代服务业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加快国际化物流平台的建设,促进区域一体化物流格局的形成。第十七条 支持环保节能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加强社会发展领域的科学技术进步和创新,积极开展社会公益性技术的研究推广,推进医疗卫生、公共管理等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第十八条 开展与国内外政府机构、组织之间的科学技术合作与交流,支持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合作、技术贸易和建立科研生产联合体等活动。第三章 科技创新与企业技术进步第十九条 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引导和支持企业组建产业技术联盟或行业协会。支持企业与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建立各类技术创新联合组织。支持中小企业采取联合出资、共同委托等方式进行合作研究开发,对创新成果转化应用给予政策支持。

我们公司(西安新竹集团)是做消防设备及施工的,并且具有消防检测资质,谁知道有需要此方面服务的单位?

西安新竹集团官网新竹:航母消防安全的“守护者”

火灾是航母最大的安全隐患,尤其在油料多,战机多的后甲板,消防系统尤其重要。国外某航母后甲板曾失火多达20余次,造成了严重的后果。航母消防设施不仅关乎生命安全,更关系着战争胜败。  

消防救生装置,紧系航母命脉。在民企参军队伍中,有这样一支“标兵”队伍,11年前,他们就“初出茅庐”,以绝对技术优势一举拿下航母消防订单,靠着自主创新的精神,打造航母消防安全的“守护者”。

中国航母上的“陕西元素”

位于西安市高新区的西安新竹集团是全国首批“民进军”的国防军工企业之一,是我国消防行业首家列入《总装备部合格承制单位名录》的企业,名列中国消防行业前四强。公司成立于1992年,专注于研制生产自动灭火、主动防火、救生救援装备的高科技消防企业集团,下属六个公司和一个研究中心。

公司一直以服务国防、报效祖国、保万家平安为己任,公司产品为我国航空母舰、神舟系列飞船、登月航天工程、北斗定位系统、北京奥运场馆、磁悬浮高速列车等重大工程配套,广泛采用于城市地下铁路、电力、石化、煤矿、金融、房地产等行业,出口至法国、德国、日本、马来西亚等国。获得各种荣誉100多项,取得科研成果120余项,拥有国家专利300多项,被誉为消防行业的“专利之王”。  

在2006年的一次竞标会上,新竹公司带着他们研发的“高倍泡沫灭火”技术惊艳亮相,这是一项世界领先的灭火技术。这一次竞标,西安新竹公司在众多国企中脱颖而出,被选定为负责研制航母消防系统配套设施的企业。

他们研发的“高倍泡沫灭火”技术,可以在瞬间产生亿万泡沫覆盖火场压灭大火,而使火场人员安然无恙。这本已是世界顶尖技术,但在上船实验后,他们又连续自我加压,攻克了“增加喷头、优化管路、创新发泡网形状”三大难题,创出了又一个世界先进水平制高点,受到军方和专家一致赞扬。

“我做梦都没想到能成为首艘航母的建造者,绝不能辜负部队对咱们民企的信任!”新竹集团董事长王虎儒受领任务后备受鼓舞,作为一家仅创建十余年的民营企业一举拿下航母大订单,这让他觉得特别惊喜。

2008年,新竹又取得了进入军方市场的“通行证”——军品系列资质,成为国防科技工业建设的有生力量,相继承担起我军大型舰艇、四代装甲车辆、坦克及总装、海后、空后等消防项目,为祖国国防建设做出重大贡献。这家有责任有态度的民企,带着公司的核心技术走上了航母。这一干就是8年。通过一次次在航母上的服务保障,他们为辽宁舰建立起一流的消防设施,而自己也在这样的磨砺中,不断探索创新,发展壮大。  

探其究竟,新竹集团的“幸运”并不意外。上世纪90年代末期,我国消防事业长期受困于国外的技术封锁和垄断,水平停滞不前。自1992年王虎儒成立公司以来,就投入重金立项攻关,终于成功研制了国产环保灭火装置,连创5项国内第一,一举打破了国外的长期垄断。在我国的消防领域内,“新竹”成为不可替代的后起之秀。

近年来,国家对民企进一步放开了武器生产和科研市场,同时,西安高新区设立了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出台军民融合专项政策,支持军工科研院所改制、区内企业建立军民融合协同创新体系、拓展军援军贸市场、承担国家重大项目、企业军工资质提升、民营企业参军等六个方面,基本上形成了 “6+N”扶持政策体系。这正是民企参军的大好机遇,迎着军民融合的春风,新竹公司在“参军”的道路上迎来了自己的春天。  

目前,新竹公司已经成为我国消防行业的科技领军者,拥有300多项国家专利,其中,仅辽宁舰消防系统的创新成果就占其中七项专利。

严格质量标准保证品牌生命线

“质量是品牌之本,诚信是品牌之魂。品牌是新竹企业的生命,我要求我们的员工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新竹品牌。”在谈及如何保证军品质量时,王虎儒这样说。新竹公司既造军工装备的“消防铠甲”,又为全国打造行业标准。新竹公司在驻厂军事代表的指导下,率先为我国起草拟订“国军标”系列标准,即“舰船高倍泡沫灭火系统通用规范”,“舰船湿式泡沫灭火系统通用规范”,“舰船超细干粉灭火系统通用规范”,经专家评审并由总装备部颁布实施,填补了我国军用标准在该领域的空白,并获得军队科技进步三等奖。

同时,新竹公司拥有国家建设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并拥有多支专业化的施工队伍,先后承担了两百多个国家级重点建设消防施工项目,消防工程和托管业务遍及石油、化工、交通、电力、通讯、金融、房地产、文化等行业,工程质量得到广大客户的一致好评。

军民融合产业标准化试点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在民标采用、军标转化、整合修订、通标制订、资源共享、机制建设等6大方面有效开展军民融合的标准化工作,军品科研领域采用先进适用的民用标准,军民产品技术标准通用化取得较好成效。

2017年8月21日,西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联合下达了西安市军民融合产业标准化试点单位的通知,西安新竹防灾救生设备有限公司被列为西安市七家民营试点单位之一。    

售出的不是钢铁 而是责任

“防灾救生产品与人的生命财产直接相关联,责任非常重大。国家《消防法》等一系列法规中规定,一旦因产品本身问题而灭不了火,或者引起安全事故,那将难逃牢狱之灾。做防灾救生企业,不同于其他任何行业。其原因在于,它是人民生命财产的最后一道安全保障,是发生了灾害才用的产品,所以责任重于泰山。”王虎儒在说到责任理念时这样谈道。“我们防灾救生企业吃的就是责任饭,我们售出的不是钢铁,而是责任。在做企业之前,就要认真思考,一是做好了承担重大责任的准备了没有?另一个是做好了承担售出产品和安装的工程在灾害发生时失效,而给顾客,给企业和自己带来的灭顶之灾和重大困难的准备了没有?如果对这两个问题,能够从容地回答,企业就能够安全经营,持久发展,长命百岁。

莎士比亚说过:灾难是与人类形影不离的伙伴。“防灾救生”属于安全行业,是一个公益性事业,也是人类基本生活保障。二十多年来,新竹公司为防灾救生事业,矢志不渝呕心沥血,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在努力将企业做强做大的同时,始终不忘奉献爱心,感恩社会,做了大量的公益事业。

请问西安航天产业基地对新企业有哪些支持的政策

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快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

为了深入贯彻“军民融合”方针,深化统筹科技资源改革,发挥陕西国防科技工业优势,推动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移,促进军民融合产业集群化发展,做大做强军民融合产业,加快国家级军民融合产业示范基地建设,结合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以下简称航天基地)实际,特制定本政策。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管委会(以下简称管委会)设立“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在“十二五”期间每年安排3亿元,支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对军民融合企业和项目的各种奖励、资助、补贴和贴息等。

第二条 本政策适用于工商注册和税务关系在航天基地的军民融合企业和机构。

第三条 本政策中所称军民融合企业和机构,主要是指民品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70%以上的军工单位、经认定的军工单位民品研发生产企业、参与军品科研生产的民口单位以及相关产业联盟。

第二章 扶持政策

第四条 对在航天基地内投资建设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辐射带动作用强的军民融合项目,优先安排项目所需土地和生产经营所需场地,优先办理土地、规划等相关手续,重点保证能源供给。

对投资额在1-5亿元的项目,优先安排项目用地。对投资额在1亿元以下的项目,优先安排标准厂房,解决生产经营的场地需要。

第五条 支持军民融合重点项目建设,积极推荐重大军民融合项目列入省、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发挥绿色通道协调机制作用予以重点保障,并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及省市政策性资金扶持项目。

对入选陕西省军民结合“双百工程”的项目,按照省级扶持资金1:1的比例给予配套资金支持。对经相关部门批准的“高新工程”项目,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第六条 支持军民融合重点企业加快发展,对军民融合重点企业实施“直通车”服务,对其在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中需要办理的各种审批、核准、备案手续,由管委会指定专人负责,实行全程代办。

对首次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中国出口名牌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对有市场、效益好的军民结合特色品牌产品的流动资金贷款需求给予重点支持和推荐。

对入选陕西省军民结合“双百工程”的重点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经审核确认的重大军民融合产业化及技改项目,给予不超过项目总投资20%、最高2000万元的资助。

第七条 支持军民融合企业自主创新,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进行技术攻关、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支持企业积极承担或参与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对于取得国家及省、市资金支持的科技攻关、技术创新、技术改造的军民融合项目,给予最高200万元的配套资金支持。

对自主研发填补国内空白或在行业领域有重大突破的关键设备,给予最高100万元的首台(套)奖励。对军工高新技术成果成功转化的项目,产品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给予50万元以内的资金补助。

鼓励企业加强技术标准制定,对于主导制定国家标准的牵头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对所制定的企业标准和行业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的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

第八条 支持鼓励军民融合研发平台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军工单位、民口单位和有关院校建立或共建军民两用技术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和中试基地,建立军民融合技术服务体系,支持大型重点仪器设备等科技资源共享。对新评为国家和省级、市级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分别给予一次性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奖励。

第九条 支持军民融合企业做大做强,对营业收入过亿元的盈利企业,按其纳税总额的5%给予融资费用补贴。其中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下的,每年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融资费用补贴;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的,每年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融资费用补贴。

支持重点军民融合企业通过对外合作、收购重组、投资参股等方式,推进军工技术向民用产品转化,扩大产业规模。帮助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在方案筹划、资产重组、优化配置、财务管理等方面提供协调服务。

支持和协助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拓宽融资渠道。支持和协助企业上市融资,对已进入上市辅导期的企业奖励30万元,对已得到证监会受理的企业奖励50万元,对在国内主板和中小板上市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20万元,对在创业板上市的企业累计最高奖励100万元。

鼓励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对参加由航天基地组织或确认的有影响力的产品展示、新品发布、专业会展等活动,给予一定经费补贴。

第十条 鼓励航天基地内民口单位通过参股、控股、兼并、资产置换、收购等方式对承担军品任务的企业进行重组,参与军工企业的改组改制,进入军品科研生产领域,获得军品科研生产许可。鼓励民口企事业单位承接军工能力扩散,延伸产业链,配套军品科研生产技术改造,提高系统配套能力。

对首次取得军品总体承制任务的民口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并优先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对首次通过武器装备承制单位保密认证、军工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民口单位一次性补助20万元,对首次获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装备承制单位资格的民口单位累计给予补助30万元。

对通过竞标承担军工科研项目或配套任务的民口单位,按实际项目经费或配套任务额的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取得军贸出口生产任务的民口单位,按其实际研发费用的10%给予补贴。

第十一条 对具有高技术和产业化前景的中小军民融合企业的产品项目,给予优先孵化服务。对有场地需要的创新型军民融合企业,给予办公、生产经营场地租金前两年免除、第三年减按50%收取,减免面积不超过400平方米。

对在基地内成功实施军工重大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创新型中小军民融合企业,给予其技术合同交易额的20%、不超过100万元的后补助或贴息。

对于年营业收入和税收增速在50%以上的中小军民融合企业,从其税收航天基地留成部分,按50%比例给予奖励。

积极引导民间资本投入军民融合高技术产业,培育中小企业融资能力。注册在航天基地的创业投资企业,对中小高新技术军民融合企业进行投资的,对其投资收益税收的航天基地留成给予全额补贴。积极协助中小军民融合企业进行无形资产担保和质押贷款,鼓励担保机构为基地内中小军民融合企业提供融资性担保,按其提供的担保业务额给予2%的补贴。

第十二条 鼓励军民融合企业组建产业联盟,促进行业内资源统筹和产业链配套;鼓励核心技术企业牵头,建立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支持产业联盟整合相关资源,构建信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交流等军民融合信息服务平台。对其中的科技基础条件建设的,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

鼓励产业联盟加强企业合作,对产业联盟组织制定通用标准、举办技术标准推广活动、联合争取重大国防科研生产任务,给予资金支持。

第十三条 对航天基地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具有明显带动作用的大企业大项目,实行一事一议。

第三章 附则

第十四条 符合本政策有关条款的企业和机构,同时符合航天基地其他鼓励办法条件的,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对特殊类项目由管委会另行议定奖励措施。

第十五条 军民融合产业专项资金申请程序另行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六条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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