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21-8034****

南京市关于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从事养老护理岗位入职奖励的实施意见

  
很多企业对南京市关于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从事养老护理岗位入职奖励的实施意见都不是很了解,今天企业易就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南京市关于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从事养老护理岗位入职奖励的实施意见,希望大家能对南京市关于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从事养老护理岗位入职奖励的实施意见有一个深入的了解.如果对南京市关于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从事养老护理岗位入职奖励的实施意见还有疑问,可查看更多内容.
南京市关于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从事养老护理岗位入职奖励的实施意见

各区民政局、财政局:

为吸引更多优秀人才从事养老护理工作,根据《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相关要求,我市决定对从事养老护理工作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给予入职奖励,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大专以上毕业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原件现场查证后当场退回)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证的材料;中专毕业生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原件现场查证后当场退回)。

(二)在我市养老服务机构护理岗位工作满两年。养老服务机构包括民政部门主管的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护理院、医养融合机构等以提供养老服务为主要业务的机构,审核时应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务)合同复印件(原件现场查证后当场退回);工作时间从签订劳动(务)合同之日起计算,或提供至申请之日两年以上的社保流水。

(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劳动(务)合同上工作岗位为“护理岗位”或后期调整至养老护理岗位有证明材料的;

2.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或养老护理员资格证书。

(四)至申请之日仍从事养老护理岗位工作且不是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

二、补贴标准

1.全日制毕业生:本科以上奖补50000元,大专奖补40000元,中专奖补30000元。

2.非全日制毕业生:按照全日制的70%奖补。

取得高一级学历,应提高补贴标准的,在原有基础上补差。

三、申报流程

1.申请。本人通过所在单位向区民政局申请并按要求提供学历证书、从业岗位、从业时间等相关材料。

2.受理。区民政局受理,并对相关材料进行核实。

3.公示。区民政局在核实后,应将拟补贴名单在用人单位和区政府(或区民政局)网站公示7天。

4.审定。区民政局公示无异议后,审定并报市民政局备案,市民政局视情进行抽查,并向市财政局申报经费。

四、经费拨付

1.已满5年的。按标准在2017年年底一次性拨付。

2.已满2年不满5年的。按照“第1年至第5年分别拨付奖励标准的10%、15%、20%、25%、30%”的拨付办法,在2017年年底一次性拨付已工作年限的奖励经费,其余经费按照剩余年限的比例,每年拨付一次,直至满5年。补贴对象离开我市养老服务机构护理岗位的,当年奖励经费为:当年应发经费*(实际工作月数/12),次年起停止发放后续补贴。

奖励经费拨付给用人单位,由其全额发给本人。

五、监管措施

1.提交书面信用承诺。凡提供书面材料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提交信用承诺书,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事后经查证违反承诺的,应承担失信后果,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加强事后监管。审定后经查证属于弄虚作假的,区民政局收回所有补贴,并按下列情况处理:属于补贴对象或相关单位提交虚假材料的,按照失信承诺书承担责任;属于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弄虚作假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从业人员补贴办法暂定5年,所需经费由市、区各承担50%,市属养老机构所需经费由市级全额承担。

本通知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

南京市民政局南京市财政局

二〇一七年五月 十八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相关服务推荐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