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和《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等文件规定要求,我厅对近期申请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22日至2021年1月2日。
一、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申请人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复印件需核验原件),统一报送省建设厅政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二、单位及个人对企业申请材料真实性及其他情况有举报的,请在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详细证明材料,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需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特此公示。
联系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洞井街道高升路266号
邮编:410116
联系电话:勘察设计处0731-88950072
政务中心0731-88950400
附件:湖南省2021年第12批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专家审查意见汇总表.xls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