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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工程总承包高速发展该如何进行大力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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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工程总承包高速发展该如何进行大力推广?

2021年是我国工程总承包事业进入高速发展期的起步年,有关工程总承包的地方政策文件开始出现大幅增长。据统计,2021年新增省级工程总承包政策文件共计39件,远超2016年的8件。2021年该如何进行大力推广?

2021年该如何进行大力推广?

1.工程总承包在哪一阶段可以发包?

实践中对于此问题,总体来说是较为统一的。目前,部分地区明确提出建设单位可以在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或者初步设计等三个阶段进行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发包。

代表省份:北京、浙江、湖北、河南、广东、安徽、吉林。

上海:

2016年出台的《上海市工程总承包试点项目管理办法》规定:

(一)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完成;其中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获得批准,进行工程总承包发包。

(二)初步设计文件获得批准或者总体设计文件通过审查,并已完成依法必须进行的勘察和设计招标,进行工程总承包发包。

但2021年上海市《关于促进本市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则指出:“建设单位可在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文件后进行工程总承包发包。”

福建:

建设单位可以根据项目特点,自行决定在可研批复或者初步设计审批后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发包。

湖南:

建设单位在工程总承包前应组织设计企业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并将初步设计文件报相关部门审查,取得初步设计批准文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总承包方式招标的,应当先取得初步设计或方案设计批复文件。政府投资项目,应根据初步设计文件(或方案设计文件)编制工程概算,报发改、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工程总承包。

天津:

项目依法履行审批制的,应在初步设计文件或总体设计文件获得批准后开展工程总承包招标。

广西:

除有特殊工期要求的项目及部分重点项目外,工程总承包项目宜从方案设计批复后或初步设计批复后再进行工程总承包招标。

住建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建设单位应当在发包前做好工程项目前期工作,自行或者委托设计咨询单位对工程项目建设方案深入研究,在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或者初步设计完成后,在项目范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功能需求、投资限额、工程质量和进度要求确定后,进行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

不同省份规定比例图

2.前期设计服务企业是否可以参加工程总承包?

明确规定允许的省份:浙江、湖北、吉林(征求意见稿)、广东(征求意见稿)、广西(征求意见稿)、湖南。

明确规定不可以的省份:北京、上海。

未涉及的省份:江西、山东、辽宁、四川、福建、甘肃、贵州、海南、河北、江苏、山西、陕西、天津、云南、内蒙古、宁夏、河南、安徽。

住建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招标人公开发包前完成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勘察设计文件的,发包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勘察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可以参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

3.工程总承包单位有怎样的资质要求?

目前,明确允许单一资质工程总承包商承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省份:广西、广东、湖北、湖南、吉林、上海、浙江。

明确要求需同时具备设计、施工资质的省份:北京(装配式建筑领域)、天津(但不禁止单一资质组成联合体)。

未涉及的省份:浙江、四川、甘肃、贵州、海南、河北、江苏、江西、辽宁、山东、山西、陕西、云南、宁夏、河南。

注:福建、内蒙古虽然没有在文件中对于此问题进行明确阐述,但考虑到上述地区存在对于分包的规定,可以认为是允许单一资质的工程总承包商承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此外,由于北京要求承接装配式建筑的工程总承包商需同时拥有设计与施工资质,天津则将此规定适用于整个工程总承包试点工作中,但实践中此类单位极少存在。故而,北京、天津地区应当注重联合体的适用。

住建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仅具有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除外)或者施工总承包资质。

4.是否允许联合体承包?

目前,明确允许的省份有:上海、辽宁、湖北、天津、北京、广东(禁止强制组成联合体)、河北(在招标文件中供选择应当理解为允许)。

而明确予以禁止的则有:吉林、广西(第二次征求意见稿观点)。

未涉及的省份:江西、四川、浙江、福建、甘肃、贵州、海南、湖南、江苏、河南、山东、山西、陕西、云南、浙江、内蒙古、宁夏。

5.如何约定工程总承包的计价方式?

目前,绝大多数省份均规定宜采取或主要采取固定总价合同,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差异:

浙江和上海规定工程总承包合同宜采用总价包干的固定总价合同形式。

江苏和江西虽未直接规定,但从政策文件反映出强调固定总价模式。

广东规定一般应采用固定总价方式进行,根据项目特点也可采用固定单价、成本加酬金或概算总额承包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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