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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资质变更材料(建筑资质要怎么办理)

  
很多企业对建筑施工资质变更材料(建筑资质要怎么办理)都不是很了解,今天企业易就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建筑施工资质变更材料(建筑资质要怎么办理),希望大家能对建筑施工资质变更材料(建筑资质要怎么办理)有一个深入的了解.如果对建筑施工资质变更材料(建筑资质要怎么办理)还有疑问,可查看更多内容.
建筑施工资质变更材料(建筑资质要怎么办理)

如何办理建筑施工资质变更?众所周知建筑施工资质变更过程中会分为企业名称、法人、重组等不同情况,每一种不同情况发生时,需要的资质变更材料都不同!那么我们该如何区分这些材料而不弄混淆呢?这就需要一张河北建筑施工资质变更材料一览表,将每种材料清清白白的列出来就不会弄错了!今天专业资质服务平台-企业易小编为您奉上这张精心归纳总结的表!

河北建筑施工资质变更申请材料分为通用材料和专用材料两类。通用材料是指变更所有事项时均须提交的材料;专用材料是指办理该变更事项应当提交的专门材料。

(一)通用材料。

1、《建筑业企业资质变更申请书》(见附件所示格式);

2、《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4、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二)专用材料。

1、企业名称变更

(1)企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关于企业名称变更的决议或者文件复印件;

(2)企业原章程和关于企业名称变更的章程修正案复印件;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企业集团)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4)以企业新名称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5)新名称企业关于企业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复印件,以及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书(或者工作简历)、聘用(任)合同复印件。

(6)新名称企业关于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复印件,以及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书、聘用(任)合同复印件和工作简历;

(7)资质标准有建造师要求的,需提供已变更注册到新名称企业且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建造师执业注册证书(含变更页)复印件或者省执业注册中心出具的变更注册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变更

(1)企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关于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决议或者任职文件复印件;

(2)企业章程及章程修正案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职称证书复印件。

(4)属于通过股权出资转让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还应当提供股权出资转让协议(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以及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股权转让和注册资本专项审计报告复印件。

3、企业负责人变更

(1)企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关于企业负责人变更的决议或者任职文件复印件;

(2)企业章程及章程修正案复印件;

(3)企业负责人身份证、聘用(任)合同和职称证书(或者工作简历)复印件。

4、技术负责人变更

(1)企业关于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复印件;

(2)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书、聘用(任)合同复印件和工作简历;

(3)技术负责人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

5、企业住所地址变更

(1)企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关于住所地址变更的决议或者文件复印件;

(2)企业章程及章程修正案复印件;

(3)新的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6、注册资本变更

(1)企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关于注册资本变更的决议或文件复印件;

(2)企业章程及章程修正案复印件;

(3)企业验资报告复印件,其中企业减资的,还需提供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资金审计报告。

7、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变更

只需提供通用材料。

8、跨区域工商注册地变更

(1)企业原工商注册地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跨省的需提供省级主管部门)同意资质变更的书面意见原件;

(2)新工商注册地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资质变更的书面意见原件;

(3)变更前原工商营业执照注销证明复印件;

(4)企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关于工商注册地变更的决议或文件复印件;

(5)企业章程及章程修正案复印件;

(6)企业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复印件;

(7)企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关于法定代表人任职决议或者文件、身份证、职称证书复印件;

(8)企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关于企业负责人任职决议或者文件复印件,以及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书(或者工作简历)、聘用(任)合同复印件;

(9)企业技术负责人任职文件、身份证、职称证书、聘用(任)合同、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和工作简历;

(10)按照资质标准要求的注册建造师的身份证、已变更注册到新名称企业的注册证书(含变更页)复印件;

(11)按照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书、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其中,特殊专业技术人员还应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及反映专业的证明材料。

9、企业改制后相应资质条件未发生变化的

(1)企业改制方案和批复文件复印件(包括新企业与原企业资产、人员等分割情况);

(2)新企业章程复印件;

(3)企业验资报告复印件;

其余材料同跨区域工商注册地变更材料(6)—(11)。

10、企业合并后相应资质条件未发生变化的

(1)企业合并方案复印件;

(2)新企业章程复印件;

(3)企业验资报告复印件;

(4)企业合并后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其余材料同跨区域工商注册地变更材料(7)—(11)。

11、企业资质主、增项互换变更

原主项资质批准机关同意变更的书面意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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