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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标被判刑为成功拿下项目竟花重金劝退竞争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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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标被判刑为成功拿下项目竟花重金劝退竞争对手

建筑老板黄某为了拿下一个项目,不仅组织了7家建筑公司“围标”,还花30万元劝退其他竞标人。法院一审以串通投标罪对黄某判刑10个月,缓刑1年,另一被告人刘某则被判刑1年。

黄某现年48岁,案发前是武汉一家建筑公司驻蔡甸区消泗乡的项目经理。

2015年9月初,当地政府在未进行招标的情况下,让黄某先行开工建设消泗乡渔樵村2015年赏花游特色村房屋改造及附属工程

同年12月21日,该乡政府委托一家工程公司,对消泗乡赏花游特色工程进行代理招投标,该公司在武汉建设信息网上发布了公开招投标公告。

黄某将此事告知了方某,称自己已经以公司名义承接了消泗乡赏花游特色工程,现在是该乡政府补招投标程序。黄某让方某联系几家公司对该工程进行“围标”,以确保自己所在的公司中标。随后,方某组织了包括黄某所在公司在内的七家公司参与投标。

另一建筑老板刘某在浏览武汉建设信息网时,发现了该招投标项目,也借了七家公司的资质参与招投标,均通过了资格初审,成功入围该工程的招投标。

黄某得知后,为了确保自己能够顺利中标,拿出30万元现金交给中间人金某,金某自己又拿出5万元,将35万元转交给了刘某。刘某收到钱后退标,最终,黄某所在公司成功中标,中标价为629万余元。

刘某于2016年11月落网,黄某则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某、黄某在招投标过程中串通投标,其行为已构成串通投标罪。刘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黄某系投案自首,遂作出上述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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