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招标代理资质受理部门及申报程序:
1、申请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甲级资质,企业直接向建设厅申报,由建设厅初审后全部报建设部审批;
2、申请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乙级资质,企业向注册地设区市建设局(建委)申报,由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初审后全部报建设厅审批;
3、中央企业及省直属企业申请资质,直接向建设厅申报。省直属企业是指企业的资产、行政、人事任免等事项均由其省级主管部门直接进行管理的企业。
二、工程招标代理资质受理时间:
1、 企业申请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甲级资质,按建设部规定的时间受理企业申请材料;
2、企业申请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乙级资质,每双月前5个工作日受理;
3、 企业报送申请资料时,应提供所有证明文件的原件,以便受理部门与附件材料复印件进行核对;
4、企业申请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乙级资质,自建设厅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