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智能化资质在2015年资质改革之后,与电子工程资质合并为一项建筑资质,叫做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有两个等级的划分,分别是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下面是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办理时需要的材料: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两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新设立企业除外);
4、企业章程复印件;
5、企业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和建筑业行业统计报表复印件(新设立企业及申请最低等级增项企业除外);
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新设立企业应提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文件);
7、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复印件(由建设部负责审批的需提供);企业负责人和企业技术、财务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社会保险凭证复印件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负责人代表工程业绩证明资料复印件;
8、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9、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社会保险凭证复印件;
10、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必须具有的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社会保险凭证复印件及反映专业类别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11、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具有设备、厂房的,企业应提交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厂房产权证或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