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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物业管理资质办理的标准及材料详解

  
很多企业对三级物业管理资质办理的标准及材料详解都不是很了解,今天企业易就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三级物业管理资质办理的标准及材料详解,希望大家能对三级物业管理资质办理的标准及材料详解有一个深入的了解.如果对三级物业管理资质办理的标准及材料详解还有疑问,可查看更多内容.
三级物业管理资质办理的标准及材料详解

办理资质对于很多建筑企业来说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不仅公司要达到相应的资质标准,还要准备各种材料,那么三级物业管理资质办理的标准和材料有哪些呢?

三级资质三级资质标准:

1.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以上;

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有委托的物业管理项目;

物业管理申请材料:

1、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申报表(网上直接打印有条形码的申报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外资企业需提供批准证书,企业名称中应有“物业管理”或物业服务”字样);

3、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4、企业章程及修正案(股东签名、企业盖章);

5、合法的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表;

6、物业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

7、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经由江西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系统打印证明文书);

8、良好业绩相关证明(物业服务项目合同甲方出具的良好业绩证明及政府有关部门、行业协会等颁发的荣誉证书等)。

9、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

10、工程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身份证、职称证书;

11、物业管理专业人员资料: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

12、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资料:职称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

13、养老保险凭证(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单位缴费明细和缴费凭证,出具时间为申报之日前三个月内任一个月。个人缴费的养老保险凭证不予认可)。

14、物业服务项目明细表;

15、物业服务合同(经物业所在地的市、县房产主管部门备案,且物业类型、面积等合同要素清楚,并附项目规划平面图、物业构成明细表、服务质量标准,合同主体双方每页加盖印章);

已全部竣工交付的项目应当提供与业主委员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因业主委员会未成立仍提供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须提供项目所在社区居民委员会或县(区)房产主管部门出具的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证明;

16、物业服务项目签约面积及实际竣工、实际接管面积证明(由物业服务项目合同甲方出具并附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表)。

以上材料均须设区市房管局或相关单位加盖原件核验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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