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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专精特新小微企业遴选工作的通知(小微企业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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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专精特新小微企业遴选工作的通知(小微企业注意事项)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广东省专精特新小微企业遴选工作的通知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广东省专精特新小微企业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深汕特别合作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各有关企业:

为引导小微企业专精特新发展,不断提高发展质量和水平,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专精特新小微企业遴选工作的通知》(通告〔2021〕6号,以下简称《省遴选通知》,附件1)要求,为做好2021年我市省级专精特新小微企业遴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区(含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省遴选通知》要求,加强政策宣传,及时发布申报通知,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申报,并于3月26日(星期五)前将负责本区申报受理工作的联络人以及职务、电话反馈我局。

二、请申报企业根据所在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布的申报通知要求,准备并报送相关申请资料。

三、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认真做好审核推荐工作,在企业申报书(附件2)中“县(市、区)主管部门推荐意见处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并于5月7日前,将推荐企业申报资料(具体要求见《省遴选通知》,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和《2021年广东省专精特新小微企业推荐汇总表》(附件3)及以上资料电子版(Word版本和pdf版各一份)报我局。

特此通知。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专精特新小微企业遴选工作的通知(通告〔2021〕6号)

2.广东省专精特新小微企业申报书

3.2021年广东省专精特新小微企业推荐汇总表

4.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

化厅专精特新小微企业遴选办法》的通知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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