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21-8034****

超市商标一般需要申请注册哪个类别(注册商标如何申请)

  
很多企业对超市商标一般需要申请注册哪个类别(注册商标如何申请)都不是很了解,今天企业易就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超市商标一般需要申请注册哪个类别(注册商标如何申请),希望大家能对超市商标一般需要申请注册哪个类别(注册商标如何申请)有一个深入的了解.如果对超市商标一般需要申请注册哪个类别(注册商标如何申请)还有疑问,可查看更多内容.
超市商标一般需要申请注册哪个类别(注册商标如何申请)

对于超市、商场类商标是否属于35类的话题由来已久,早在2004年四川省工商管理局通过体制内咨询的方式,询问关于超市是否属于35类。商标局的答复如下:《注册商标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35类的服务项目不包含“商品的批发、零售”,商场、超市的服务不属于该类的内容。该类“推销(替别人)”服务的内容是:为别人销售商品(服务)提供建议、策划、宣传、咨询等服务。

也就是说超市不属于此类别。可是,先别急,我们再来看一下2017版商标分类表中对35类的注释:

本类尤其包含:为别人将各种商品(运输除外)归类,以便顾客浏览和购买;这种服务可有零售商、批发商店、自动售货机、邮购目录或借助电子媒介提供,例如通过网站或者电视购物节目。

这里面很明确的指出超市类的商品服务商就属于35类。这下头大了吧,到底应不应该申请注册呢?其实从商标分类表的定义中很好理解,商标是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一种标志,每1个申请注册商标都是指定用于某一商品或服务上的。正是为了商标检索、审查、管理工作的必须,把某些具有共同属性的商品组合到一起,编为1个类,将所有商品及服务共区划为45个类别,形成了商标分类表——“注册商标用商品和服务分类”。也就是商标必须依附于产品或者服务。而在很早以前,也就是此表最初创定之处——1956年并不一定就有超市。同理,在2004年,也许超市的行为也是比较单一,单纯将商品摆放在固定位置,供客人挑选。从本质上而言仅仅起到1个“运输、储存”的作用,因此商标局认为超市不能在35类中申请注册也情有可原。

随着时代的发展,许多事物都会发生转变,举个最简单的例子,1956年分类表中毫无疑问没有关于互联网的商品或者服务,可是现在不同了。时代在发展,市场在转变,分类表也时刻在更新。零售店、超市行业不单纯只提供运输和储存了,比价、推广、宣传等等,层出不穷的方式已经远远超过了我们熟知的那个“小卖店”了。

目前,商标局还未对2004年回复四川省工商局的文件作出修改,可是许多案例已经说明问题。例如苏宁、国美在35类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等。

由于商标局还未发声,因此为了安全起见,企业易小编建议您,假如想要申请注册超市商标,首选35类,而后多选择一些其他类别,超市里面能够销售的产品最好都申请注册一下。假如有侧重点例如“苏宁”就着重申请注册了电器商标。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