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越来越多,对于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的严格度也日趋严格。而相较于今年而言,明年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工作将进1步从严把控,具体内容如下:
1、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当年申请或转让的专利、知识产权不予计分,知识产权获得要有延续性,如企业所有知识产权获证的时间都是同一时间段,会被质疑为临时包装,不被认可或分数极低。
2、企业系统填报的软件著作权,区级组织现场考察时要求企业必须进行演示操作,所演示的功能需与系统提交的软件著作权申请表中描述的功能一致。演示人员必须是参与本项目的研发人员。部分地区要求对软件的源码进行修改,及功能确认。
3、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必须“三表一致。即企业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企业财务报表、研发投入专项审计报告中的企业研发费用数据要求一致。
4、企业核心高新技术产品(服务),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发票、知识产权证明。
5、产学研协议的签订时间需在2018-2021年,申报当年签订的不予计分,且需提供产学研合作的记录证明(如项目支出的发票及凭证等)。
6、对企业提交的申报资料整体的逻辑性要求越来越严格:专家评审、国家备案过程中,重点考核提交资料中是否体现“研发项目-科技成果-高新技术产品-知识产权-技术领域“之间的关联性。
7、成果转化、组织管理水平部分考核越趋严格: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网络评审结果显示,成果转化和组织管理水平的得分普遍偏低,只是简单提供产品合同发票、模板化的制度模板、框架型产学研合作、自建性质的研发机构,都不能获取专家的认可,或评分较低。
能够说,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政策的变动没有给想在明年申报的企业留下太多准备的时间。必须知道的是,通常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期是在每一年的4-9月间,而自主研发的专利从提交到审核再到最后授权通常必须8-10个月的周期,知识产权布局不足的企业是没有充足的时间从头开始做相关专利研发的。因此,对于这一部分企业而言,专利交易的周期短,时间快,1个月左右的时间就能够拿到专利授权,是企业短时间内能够为专利布局做到的优选布局。
然而,在上述改动的第一条中又规定了“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当年申请或转让的专利、知识产权不予计分",这代表着即使进行了专利交易,但假如交易不是在2012年1月以前,该专利同样不可用于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影响企业的申报计划。以上两种情况都会导致企业的申报延迟,因此,建议各企业在2020年最后的两个月时间里做好专利布局的充分准备,以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申报延迟和失败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