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21-8034****

广西南宁市兴宁区国家高新奖励3万元,开展相关奖励申报的通知(政策介绍)

  
很多企业对广西南宁市兴宁区国家高新奖励3万元,开展相关奖励申报的通知(政策介绍)都不是很了解,今天企业易就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广西南宁市兴宁区国家高新奖励3万元,开展相关奖励申报的通知(政策介绍),希望大家能对广西南宁市兴宁区国家高新奖励3万元,开展相关奖励申报的通知(政策介绍)有一个深入的了解.如果对广西南宁市兴宁区国家高新奖励3万元,开展相关奖励申报的通知(政策介绍)还有疑问,可查看更多内容.
广西南宁市兴宁区国家高新奖励3万元,开展相关奖励申报的通知(政策介绍)

关于开展重大科技成果转化、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南宁市兴宁区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人才强企若干措施的通知》(南兴府规〔2020〕2号)、《南宁市兴宁区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人才强企若干措施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南兴府办[2020]43号)文件要求,兴宁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将就通过上级认定的2020年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孵化器等开展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事项

在兴宁区工商登记申请注册的企业,获得以下认定:

1.通过自治区认定的2020年重大科技成果转化;

2.新认定、重新获得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3.自治区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4.南宁市级以上科技孵化器。

二、需提交的申报资料

1.兴宁区创业创新平台支持奖励申请表(附件1);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3.上级批复文件或相关认定证书。

高新技术企业还需提交:

单位年度科技工作报告。

成果转化应用还需提交:

1.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信息表

2.成果持有证明

3.成果交易证明(A类)或成果登记证明和成果转化效益证明(B类)

以上证明资料核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填报要求

1.请各有关单位根据《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兴宁区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人才强企若干措施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南兴府办[2020]43号)要求,填写相关奖励申请表,将申请资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送达至兴宁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2.提交的资料顺序需按照该申报通知的“第二点、需提交申报资料的顺序进行装订。

3.受理时间截止至3月19日,逾期不申请视同自动放弃。

4.在同级政府其他部门已经申领过相关奖励的,不得重复申报。

四、联络方式

兴宁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联络人:覃丽华

电 话:0771-3290200

邮 箱:xn.kejiju@163.com

地 址:南宁市兴宁区厢竹大道63号兴宁区政府大楼10楼1004号房

附件:1.兴宁区创业创新平台支持奖励申请表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