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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索沃注册商标指南(商标注册要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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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索沃注册商标指南(商标注册要注意什么)

1有关当局和立法1.1您所在司法管辖区的相关商标授权机构是什么?相关商标授权机构是工业产权局(“机构”)。1.2您所在司法管辖区的相关商标立法是什么?适用的主要法规如下:法律编号日期为2011年7月29日的第04/L-026号《商标法》以及经修改的子法(《商标法》)。法律编号日期为2009年6月25日的03/L-154“财产”。1978年法律“合同与侵权法”。法律编号日期为2008年6月30日的03/L-006“关于有争议的程序”。法律编号日期为2005年7月22日的02/L-28“关于行政程序”。法律编号修订日期为2012年4月20日的04/L-082“关于科索沃共和国刑法”。法律编号2012年12月13日修订的“关于刑事诉讼法典”的04/L-123。法律编号修订日期为2008年11月11日的03/L-109“科索沃共和国海关法”。法律编号日期为2009年12月29日的03/L-170“关于保护知识产权的海关措施”。法律编号日期为2010年7月22日的03/L-181“关于市场检查和监视”。2商标注册申请2.1什么能够申请注册为商标?能够用图形标明的每个符号,特别是单词,包含个人名称,设计,字母,数字,商品的形式或其包装以及颜色,以及上述的组合,用于区分某人的商品或服务另1个企业能够申请注册为商标。2.2什么不能申请注册为商标?不太可能以图形方式标明的标志未申请注册。代理机构(依职权采取行动)不会基于绝对拒绝的理由申请注册商标,也不会在有关方面反对商标公布后基于相对拒绝的理由申请注册商标。就注册商标而言,能够在维持上述理由的情况下向法院提出异议。2.3申请注册商标必须什么信息?以下文件应向原子能机构提交:申请表;申请人姓名和地址的说明;登记自然人/法人的商业登记簿(或类似文件)的摘录;根据尼斯协议分类的商品和服务清单;每个商标要申请注册的8个(八个)样本,尺寸为8cmx8cm;特殊授权书授予商标授权书的权力;要申请注册的商标详细信息的规格(文字,设备,颜色);有关在科索沃境内是否使用过该商标的信息;优先权声明;和支付公务费的证据。2.4注册商标的一般程序是什么?在按照上述问题2.3提出申请后,原子能机构将在3个月内从正式的角度审查该申请(假如上述问题2.3中指出的文件已适当提交)。只要适当地提交了申请,在进行正式审查之后,将在原子能机构公告中公布该申请。该申请将在公告中发布,为期3个月,以使当事方基于绝对或相对的拒绝理由反对拟申请注册的商标。随着上述期限的推移,代理机构对申请进行了全面审查,并规定了在注册商标簿中的申请注册并在公告中发布了该商标。2.5怎样以图形方式充分体现商标?根据贸易和工业部发布的《注册商标申请表的填写说明》,能够适当地以图形方式标明商标;描绘格式应为8cmx8cm。2.6怎样描述商品和服务?商品和服务根据《尼斯协定》规定的国际分类的最新版本进行描述。2.7您管辖范围内的商标能够覆盖或能够覆盖什么地区(包含家属,殖民地等)?该商标将在科索沃共和国获得保护。2.8在您的管辖范围内谁能够拥有商标?商标能够由外国人或国内自然人/法人拥有。2.9商标能够通过使用获得独特的特征吗?标志能够通过使用(在申请日以前)获得鲜明的特征,因此,能够作为注册商标。2.10平均申请注册必须多长时间?从申请日起大约必须9到12个月的时间。2.11您所在辖区获得商标的平均费用是多少?适用于注册商标的官方费用在工业和贸易部的《行政指示》中进行了规定。12/2012“关于申请注册工业产权对象的管理费”。根据其规定,官方适用费用如下:1个商标(最多3个类别)的申请费为40欧元。附加课程的申请费为5欧元。申请注册费为40欧元每增加一节课的申请注册费为10欧元。证书的签发金额为10欧元。2.12在您的辖区中是否有不止一种获得申请注册的途径?商标通过向代理机构提出国家申请注册请求而获得保护。2.13是否必须授权书?假如申请人通过授权商标代理人行事,则必须授权书。外国实体必须为提交注册商标请求而聘请本地授权商标律师。2.14假如是,授权书是否必须公证和/或合法化?委托书不必须公证和/或合法化。可是,它必须由授权人员代表公司仔细签名并盖章。2.15怎样要求优先权?假如申请注册申请等同于先前的常规国家申请,则能够包含要求优先权的声明,具体取决于:《巴黎公约》成员国的国家立法;和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的国家立法。该申请将从原籍国首次提出申请之日起享有优先权,但前提是该申请应在首次提出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原子能机构提出。为了从优先权中受益,申请人应在申请中标明首次申请的日期,地点和编号,并在提出请求后3个月内向原子能机构提供第一份申请的真实副本。国际展览/展览会的优先权在科索沃也得到认可。为此,在六个月内参加在科索沃共和国或《巴黎公约》或世贸组织成员的另1个国家或地区的认可展览的申请人能够申请注册商标,并要求将展览日期作为优先日期。登记申请书附有《巴黎公约》成员国有关当局签发的证明书,以及显示展览会/展览会的种类,举办地点,开幕/闭幕日期以及展览的第一天的文件。展示注册商标申请中指示的商品和/或服务。2.16您所在的管辖区是否认可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集体商标和认证商标被科索沃共和国认可3拒绝的绝对理由3.1拒绝申请注册的绝对理由是什么?该标志必须以图形标明并具有独特的字符,否则将不会被申请注册。该标志不能申请注册为商标,并且在以下情况下,应被视为申请注册无效:它仅由可能在市场中发挥作用的要素或指标组成,以指示商品生产的种类,质量,数量,目的,价值,产地或时间或服务的性能,或商品或服务的其他特征;它仅包含日常用语或真诚使用的要素或指标,以及贸易过程中惯用的要素或指标;它由商品或服务的本质所决定的形状或线条和/或实现科技成果所必需的形式或线条组成;它由赋予商品基本价值的形状组成;它由影响公共利益或与公共道德和秩序相抵触的要素组成;它由趋于使公众感到迷惑的因素组成,主要是就他们旨在区分的商品和/或服务的性质,质量或地理来源而言;根据《巴黎公约》第6条,该商标未经主管当局授权;任何适用法律的规定均禁止使用商标;商标中包含《巴黎公约》第六条未作规定的符号,标志和州徽,这是科索沃共和国的普遍利益,但主管机关容许申请注册的除外;葡萄酒或酒精饮料的商标包含地理标志或由其组成,该地理标志可标识未指明来源的葡萄酒或酒精饮料;和商标包含在科索沃共和国境内有效的原产地名称或地理标志或由其组成,假如该注册商标申请是在原产地名称或地理标志的申请注册申请之后提交的和名称/指示分别在相应的法律中规定,并且与商标所涵盖的商品相同。3.2克服绝对理由异议的方式有什么?在注册商标申请日以前获得鲜明的特征,将使该标志有资格通过申请注册获得保护。3.3知识产权局拒绝申请注册决定的上诉权是什么?申请人有权在委员会面前提出上诉。该委员会是根据贸易和工业部长的决定设立的。3.4上诉途径是什么?上诉请求应在原子能机构作出拒绝决定的通知之日起15天内向欧洲委员会提出。收到委员会决定通知后的30天内,能够在基本法院面前对委员会的决定提出异议。4拒绝的相对理由4.1拒绝申请注册的相对理由是什么?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在下列情况下,该商标不得被申请注册或被申请注册为无效:商标与先前的商标相同,并且已提交商标的商品或服务与先前商标涵盖的商品或服务相同;要么该商标与先前的商标相同或相似,并且所提交的商品或服务与该先前商标所涵盖的商品和服务相似,并且由于相似性,可能会引起公众的混淆,其中包含与先前商标关联的可能性。4.2是否有克服相对理由异议的方法?申请人应与权利人就商标的共存问题达成协议。4.3知识产权局拒绝申请注册决定的上诉权是什么?与问题3.3相同的条件。4.4上诉途径是什么?与问题3.4相同的条件。5反对派5.1能够基于什么理由反对商标?在该机构公告的发布期间,有关当事方可根据相对或绝对拒绝理由对注册商标提出异议。5.2谁能够反对在您的管辖区申请注册商标?利害关系方能够根据相对或绝对拒绝的理由对注册商标提出异议。5.3反对的程序是什么?异议自商标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代理机构提出。6申请注册6.1商标被授予申请注册权会怎样?申请注册商标的所有者拥有商标的专有使用权。商标所有者有权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阻止任何第三方在交易过程中使用:与商品或服务的商标相同的标志;与商标相同或相似的标志,或者由于使用该标志的商品或服务与申请注册商标所涵盖的商品或服务相同或相似(假如前者可能引起公众混淆)包含标志与商标相关联的可能性;和商品或服务的相同或相似的标志,即使它们与申请注册商标的标志不相同或不相同,假如该商标在科索沃共和国享有声誉,并且源于使用该标志,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会产生不正当利益或损害商标的独特性质或好名声。基于上述情况,还禁止以下行为:将标牌放在货物上或包装上;将商品投放市场,通过使用该标识出售或出售库存用于这些目的;使用该标志进口或出口货物;和使用登录业务和广告。6.2从WH我CH日期下面的应用做申请人的商标权利展开?商标保护期从其提交之日开始。6.3商标的用语是什么?保护期为10年,能够续期。6.4商标怎样续签?商标能够在其到期前六个月或在保护期限届满后六个月提出续展请求时进行永久性续展,只需支付两次费用即可。7可申请注册交易7.1个人能够申请注册商标的转让吗?自然人/法人能够通过书面协议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商标权。7.2有不同类型的作业吗?转让是通过协议或主管部门(即法院)的决定进行的。7.3个人能够申请注册商标许可吗?自然人/法人能够排他性或非排他性地签订许可协议。7.4是否有不同类型的许可证资质?许可协议能够排他性或非排他性基础签订。7.5商标被许可人能够起诉侵权吗?排他性地加入协议的被许可方能够起诉侵权。7.6许可证资质中是否必须质量控制条款?是的,被许可人协议能够提供此类条款。7.7个人能够使用注册商标担保权益吗?是的,自然人/法人能够申请注册商标的担保权益。7.8有不同类型的担保权益吗?担保权益(非占有质押合同)应在质押簿中存档,并且在任何一方的请求下,应在注册商标簿中进行申请注册。8撤销8.1撤销商标的理由是什么?在下列情况下,撤销注册商标:其拥有者连续5年未使用该商标;由于所有人的作为或不作为,商标已成为市场上的普通名称;和由于所有者使用或经其同意申请注册的商品或服务而使用的商标,主要是关于商品或服务的性质,质量或地理来源,使公众感到迷惑。8.2撤销商标的程序是什么?撤销请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交给原子能机构。代理机构应自通知之日起60天内通知商标所有人,并邀请该商标在60天内提交其意见(假如商标所有人要求,还能够延长60天)。原子能机构能够规定举行听证会,以便与双方探讨。该决定已在原子能机构保存的注册商标簿中申请注册,并在其公告中发布。8.3谁能够开始撤销程序?该请求由任何自然人或法人以及代表服务的制造商,生产商和供应商,企业家或消费者的利益的任何团体或实体提出。8.4能够提出撤销诉讼的什么防御理由?首先,在5年期限届满与提交申请或权利要求书之间的时间间隔内,已经开始真正使用商标的情况下,不能以5年未使用为由主张撤销或恢复。除此之外,假如被许可人使用了商标,则不能要求撤销商标。8.5撤销决定的上诉途径是什么?利害关系方可在接到原子能机构发布的决定的通知后的15天内向欧盟委员会提出上诉。9无效9.1商标无效的理由是什么?在存在绝对/相对拒绝理由的情况下,宣告无效。此外,假如商标由于先前的权利而被禁止使用,则该商标将被视为无效,例如:就1个名字;个人肖像权;版权;工业产权;和当商标的使用侵犯了在较早获得商标的科索沃共和国在贸易过程中使用的标志的权利,并且该标志授予其持有人禁止使用其后商标的权利。假如申请人在提交注册商标请求时有恶意行事,则该商标也被视为无效。9.2商标无效的程序是什么?无效请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交给机构。代理机构应自通知之日起60天内通知商标所有人,并邀请该商标在60天内提交其意见(假如商标所有人要求,能够延长60天)。原子能机构能够容许当事各方在通知日期后的60天内提供其他证据,文件等。该决定已在原子能机构持有的注册商标簿中申请注册,并已在公告中发布。9.3谁能够启动无效程序?有兴趣的第三方能够启动无效程序。9.4能够为无效诉讼提出什么抗辩理由?假如临时商标已具有鲜明的特征,则能够对无效诉讼提出抗辩。假如在5年内未使用较早的商标,则不能基于侵犯较早商标的权利来主张商标无效。能够通过以下论据质疑无效性,即,较早的商标在科索沃共和国不被视为驰名商标,或者较早的商标在优先使用该商标以前在该国没有声誉。9.5无效决定的上诉途径是什么?利害关系方可在收到原子能机构发布的决定的通知后的15天内向欧洲委员会提出上诉。10商标执行10.1怎样以及在什么法庭以前能够对侵权人实施商标?当事人应向基本法院商务处提起诉讼。10.2审前程序的阶段是什么?从开始就开始审理程序通常必须多长时间?在筹备会议上,当事方应提供其主张所依据的事实和证据。听证会应在筹备会议结束后的30天内举行。10.3是否有(i)初步禁令和(ii)最终禁令?假如有,在每种情况下基于什么依据?有了初步禁令,法院能够:阻止即将发生的侵权行为或已经开始的侵权行为;禁止货物进入民间流通;下令保存与所指控的侵权有关的证据;和在诉讼期间,扣押,撤出流通或控制下构成侵权的物品或用于生产构成侵权的物品的手段。在最终决定中,法院下令:禁止构成侵权的其他行为;从民事流通中移走构成侵权的物品,扣押或销毁这些物品,但以侵权人为代价;要么在公众媒体上公开法院的最终决定,但由侵权人承担费用,由法院规定。10.4是否能够强迫当事方向其对手提供有关文件或资料的披露,假如能够,该怎样做?在民事诉讼中,法院能够命令提供有关侵权商品的来源和分销网络的信息。为此,将请求发送给以下人员:被告;在其经济活动中拥有涉嫌侵权商标的货物的人;在其经济活动中提供涉嫌侵权商标的服务的人;在其经济活动中提供涉嫌侵犯商标活动的服务的人员;和上述任何人指出的与涉嫌侵犯商标的商品的制造或分销或提供服务有关的人。10.5陈述或证据是否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提供,是否有可能对证人进行盘问?证据以书面形式提交。是的,能够对证人进行盘问。10.6能够在其他法院或知识产权局解决有效性问题以前中止侵权诉讼吗?适用的法律对此未作规定。10.7侵犯商标权索赔在多长时间后被禁止?该诉讼应在原告知悉侵权行为和侵权人的身份之日起3年内提出。无论怎样,损害赔偿要求的规定期限为自损害发生之日起的5年。10.8是否有侵犯商标权的刑事责任?刑事犯罪最高可判处3年监禁。10.9假如是,谁能够提起刑事诉讼?检察官能够提起刑事诉讼。10.10关于未经授权的侵犯商标权威胁的规定(假如有)?这不适用。11侵权抗辩11.1通过不侵犯侵犯商标权主张能够提出什么抗辩理由?大部分,被告应证明其商标不属于所谓的相对驳回理由。11.2除了不侵权之外,还能够提出什么辩护理由?被告能够辩称,原告连续5年没有使用该商标,或者原告已经接受了所谓的侵权商标的使用,而连续5年没有采取任何行动。12救济12.1对于侵犯商标权有什么补救措施?损害赔偿包含遭受的损害加上利润损失。12.2是否能够从败诉方追回费用,假如能够,能够追回多少实际费用?是的,民事诉讼的费用由败诉方承担。13上诉13.1一审判决的上诉权是什么,仅在法律观点上吗?基本法院商务科的决定可在上诉法院面前上诉。13.2在什么情况下能够在上诉阶段添加新证据?仅有在索赔人证明不提交新证据不是其过错的情况下,才能提出新证据。14边境管制措施14.1扣押或阻止进口侵权商品或服务的机制是什么,假如是,这些措施怎样迅速解决?海关当局依职权或单方面提出要求,要求采取行动防止涉嫌侵权的货物进出口。为此,权利人(所有人,被许可人)应向当局提出请求。审查请求后,海关当局将给予最长1年的保护。在提供海关监视表的情况下,海关将予以扣押,案件将为权利人提供教师销毁侵权货物的权利(在货物所有人的同意下),销毁侵权货物。15其他相关权利15.1您的司法管辖区能够在何种程度上强制执行未申请注册商标权?法律对此事保持沉默。15.2企业名字在多大程度上能够防止第三方使用?在向科索沃商业登记处申请申请注册的过程中,自然人/法人不能申请注册与先前申请注册的企业名字相同或相似的名称。15.3是否还有其他授予知识产权保护的权利,例如书名和电影名权?上述内容受版权保护。16个域名16.1谁能够拥有域名?科索沃共和国尚未被授予顶级域名。这是由于该国尚未得到国际上的充分认可。16.2域名怎样申请注册?这不适用。16.3域名本身提供什么保护?这不适用。17当前发展17.1去年与商标有关的重大发展是什么?法律编号日期为2011年7月29日的04/L-026“商标”,在2015年进行了修改。17.2请列出商标和品牌领域在过去18个月内发布的三项重要判决。据我们所知,在过去的18个月中,科索沃法院没有对商标作出任何重要判决。17.3明年是否会有重大发展?预计不会有重大发展。17.4在过去1年左右的时间里,您的管辖范围内是否有任何明显的一般惯例或执行趋势?不是,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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