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资商贸易类企业
一.所需提交资料
注:中外合资公司,中方投资者必须为法人,外方能够为个人,也能够为法人。
1、中方投资者提供投资者企业申请注册所在地工商盖章的工商营业执照净资产证明、股东会出资决议、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证明工商营业执照。
2、A、外方投资者如以个人投资需护照复印件、银行存款证明(二份原件)。(外文需翻译件二份原件)。
B、如以境外企业投资需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外文需翻译件二份原件)、投资方法定代表
人护照复印件、银行资信证明(二份原件)(外文需翻译件二份原件)。如以太平洋岛屿国家(英属、萨摩亚等)需投资方母公司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银行资信证明(二份原件),及投资方的信誉良好证明(二份原件)。(外文需翻译件二份原件)。如以台湾企业投资需中央、经济部二份执照复印件。
3、公司设董事会三至三人以上,中方董事会成员身份证复印件及人事档案所在地盖章,外方董事会成员护照复印件、简历、家庭住址、联络电话。
4、新公司法人照片二张及简历、家庭住址、联络电话。
5、中外合资企业章程,签定合资合同,可行性
报告:外方必须准备的资料
1.投资方的申请注册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个人护照复印件都须经当地公证机构公证同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当地使馆认证,一式两份。
2.投资方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公司董事会成员和 管理人员的个人身份证明(或护照复印件),简历,住址,联络电话,每人提供二张照片
4.投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书二份(正本)
5.由银行出具资信证明二份(原件)
7.新公司投资总额、申请注册资本、经营年限、经营范围、出资期限、预测三-5年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