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非临床用血怎样缴纳增值税
【问题】我单位经批准能够采集非临床用原料血浆,前不久,我们销售了一批非临床用人体血液用于生产血液制品。请问,我们该怎样申报缴纳增值税?【解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供应非临床用血增值税政策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456号)规定,人体血液的增值税适用税率为17%。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能够按照简易办法依据6%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但不得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当然,也能够按照销项税额减进项税额的办法,依据增值税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