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21-8034****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设立登记程序

  
很多企业对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设立登记程序都不是很了解,今天企业易就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设立登记程序,希望大家能对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设立登记程序有一个深入的了解.如果对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设立登记程序还有疑问,可查看更多内容.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设立登记程序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设立登记程序

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须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主管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并提交以下文件:

(1)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申请表》;

(3)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4)企业所在国或所在地区有关机关出具的合法开展证明;

(5)与该企业有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出具的资本信用证明;

(6)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的委任常驻代表机构首席代表和代表的授权书(内容应包含:权限、授权期限)、首席代表和代表的简历及个人身份证明;

(7)住所使用证明;

(8)登记主管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登记主管机关受理后,经审查合格,核准登记的,收取登记费,发给《外国(地区)

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以下简称《登记证》)和《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工作证》(以下简称《工作证》)。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凭批准证件和《登记证》、《工作证》到公安、银行、海关、税务等部门办理居留以及他有关事宜。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