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已经推行“一址多照”政策,容许同一地址登记为2个以上企业的住所(经营场所)。除商务秘书企业外,同一地址作为多个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的,应当符合多个主要办事机构共同日常办公的合理需求。
温馨提示:目前地区不容许一照多址。现在是有些特殊区域(例如中关村科技园区等)能够一址两照。其他省份如广州、河北有些地区已放开一址多照,请及时注意海淀区工商部门的即时信息公开。
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规范。法律法规对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有明确规定的,应当从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不得擅自增设住所(经营场所)的登记条件。
(二)便捷高效。在合法的前提下,容许企业根据生产运营状况自主选择住所(经营场所)。推进申请注册登记便利化,进1步简化登记手续,优化登记流程,提高登记效率和服务质量。
(三)宽进严管。由重事前审批向重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在放宽准入的同时,大力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强化企业自我管理、部门依法监管和社会参与监督,做到既放得开,又管得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