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质押贷款是指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个人以其合法拥有的申请注册商标专用权为质押,向银行申请贷款,并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融资方式。
一、商标质押贷款的流程
(1)注册商标人应持《注册商标证》和银行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料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2)银行收到借款人的借款申请后,应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资信状况、偿还能力资料的真实性,以及质押商标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对借款人给予答复。
(3)借款人与银行达成初步贷款意向的,由借款人委托银行认可的商标评估机构出具商标价值评估报告,并持该报告与相关资料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4)银行与注册商标人签订质押合同后,双方应在订立书面质押合同之日起15日内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手续。
(5)执行借款合同。
(6)借款人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基本情况报工商局备案。
二、商标质押贷款资料
(1)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可在一份申请书中载明必须质押的多个申请注册号)。
(2)出质人和质权人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需经年检有效)的复印件。
(3)《注册商标证》复印件,假如申请注册人发生改变,还应附送相关证明的复印件。
(4)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和主合同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合同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人签署的,还应附有关授权文件)。
(5)具有无形资产评估经验的评估机构出具的商标评估报告。
(6)提交双方出具的商标代理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