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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座椅3C认证介绍,汽油MSDS

  
很多企业对汽车座椅3C认证介绍,汽油MSDS都不是很了解,今天企业易就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汽车座椅3C认证介绍,汽油MSDS,希望大家能对汽车座椅3C认证介绍,汽油MSDS有一个深入的了解.如果对汽车座椅3C认证介绍,汽油MSDS还有疑问,可查看更多内容.
汽车座椅3C认证介绍,汽油MSDS

汽车座椅3C认证介绍

汽车座椅3C认证介绍

一、汽车座椅为何要做3C认证?

2001年12月3号,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发布2001年第33号公告《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 (以下简称目录),目录共有19类132种产品 。其中,目录第11大类“机动车辆及安全附件1114小类即是“汽车座椅及头枕,也就是说汽车座椅属于3C认证产品目录范围内的产品,必须要做3C认证。按照《强制性认证管理规定》,对列入目录内的商品,自2003年5月1日起,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的产品不得出厂、进口、销售。

二、什么汽车座椅要做3C认证?

满足以下条件的汽车座椅必须做3C认证:

1.M、N类汽车的座椅;

但不适用于下述座椅:

(1)侧向座椅、后向座椅;

(2)M2、M3 类汽车中A 级、I 级汽车使用的座椅;

(3)儿童乘员使用的座椅或约束系统。

三、汽车座椅的3C认证流程是什么?

第1步:认证申请

第2步:型式试验(样品测试)

第3步:初始工厂检查

第4步:认证结果的评价与批准(审核发证)

必须注意的是:3C获证后每一年都有一次监督检查(年检),维护好3C认证证书是1个长期工作的结果。

四、汽车座椅3C认证的费用包含什么?

1.申请费:500元

2.申请注册费:800元

3.测试费:根据产品具体情况而定

4.初次工厂检查费:通常是6250元

由于测试费必须根据具体送检产品的型号参数等具体情况而定,相关具体费用能够联络我司的工作人员确认。(见文章底部)

五、汽车座椅3C认证的检测要求是什么?

汽车座椅3C认证将依据:

GB 15083-2006 《汽车座椅、座椅固定装置及头枕强度的要求和试验方法》

GB 13057-2014 《客车座椅以及车辆固定件的强度》

GB 24406-2012 《专用小学生校车座椅以及车辆固定件的强度》

GB 8410-2006 《汽车内饰资料的燃烧特性进行测试》进行测试

六、在汽车座椅3C认证领域的服务优势

是国内专业领先从事汽车座椅检测和汽车座椅3C认证咨询的服务机构,且长期追踪汽车座椅相关认证标准的发展。对汽车座椅3C认证有自己独到的经验和心得,全面把控认证流程和测试风险,并且能确保3C工厂审查一次性通过。

假如您正头痛怎样办理汽车座椅3C认证,那么不妨您来电与我们沟通,我们将会给您提供最专业周到和最具性价比的认证方案,确保您顺当获得证书!

今日通过对《汽车座椅3C认证介绍》的学习,相信你对认证有更好的认识。假如要办理相关认证,请联络我们吧。

汽油MSDS

汽油MSDS

一、标识

中文名 汽油

英文名 gasoline;petrol

分子式

相对分子质量

CAS号 8006-61-9

危险性类别 第3.1类 低闪点易燃液体

化学类别 烷烃

二、主要组成与性状

主要成分 C4~C12脂肪烃和环烷烃。

外观与性状 无色或淡黄色易挥发液体,具有特殊臭味。

主要用途 主要用作汽油机的燃料,用于橡胶、制鞋、印刷、制革、颜料等行业,也可用作机械零件的去污剂。

三、健康危害

侵入途径 吸入、食入、经皮吸收。

健康危害 急性中毒:对中枢神经系统有麻醉作用。经度中毒症状有头晕、头痛、恶心、呕吐、步态不稳、共济失调。高浓度吸入出现中毒性脑病。极高浓度吸入引起意识突然丧失、反射性呼吸停止。可伴有中毒性周围神经病及化学性肺炎。部分患者出现中毒性精神病。液体吸入呼吸道可引起吸入性肺炎。溅入眼内可致角膜溃疡、穿孔,甚至失明。皮肤接触致急性接触性皮炎,甚至灼伤。吞咽引起急性胃肠炎,重者出现类似急性吸入中毒症状,并可引起肝、肾损害。

慢性中毒:神经衰弱综合症、植物神经功能紊乱、周围神经病。严重中毒出现中毒性脑病,症状类似精神分裂症。皮肤损害。

四、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 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就医。

眼睛接触 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 给饮牛奶或用植物油洗胃和灌肠。就医。

五、燃爆特性与消防

燃烧性 易燃 闪点(℃) -50

爆炸下限(%) 1.3

引燃温度(℃) 415~530

爆炸上限(%) 6.0

最小点火能(mJ) 无资料

最大爆炸压力(MPa) 0.813

危险特性 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最明火、高热极易燃烧爆炸。与氧化剂能发生强烈反应。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明火会引着回燃。

灭火方法 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灭火剂:泡沫、干粉、二氧化碳。

用水灭火无效。

六、泄漏应急处理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消防防护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进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用砂土、蛭石或其它惰性资料吸收。或在保证安全情况下,就地焚烧。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气灾害。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七、储运常见问题

储存于阴凉、通风仓间内。远离火种、热源。仓内温度不宜超过30℃,防止阳光直射。保持容器密封。应与氧化剂分开存放。储存间内的照明、通风等设施应采用防爆型,开关设在仓外。桶装堆垛不可过大,应留墙距、顶距、柱距及必要的防火检查走道。罐储时要防火防爆技术措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灌装时应注意流速(不超过3m/s),且有接地装置,防止静电积聚。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

八、防护措施

车间卫生标准

中 国MAC(mg/m3) 300[溶剂汽油]

前苏联MAC(mg/m3) 300

美 国TVL-TWA

ACGIH 300ppm,890mg/m3;

美 国TVL-STEL

ACGIH 500ppm,1480mg/m3;

检测方法 气相色谱法

工程控制 生产过程密闭,全面通风。

呼吸系统防护 通常不必须特殊防护,高浓度接触时可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

眼睛防护 通常不必须特殊防护,高浓度接触时可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 戴防苯耐油手套。

其它 工作现场禁止吸烟。避免长期反复接触。

九、理化性质

熔点(℃) <-60 沸点(℃) 40~200

相对密度(水=1) 0.7-0.79

相对密度(空气=1) 3.5

饱和蒸气压(kPa)

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

燃烧热(kj/mol) 无资料

临界温度(℃) 临界压力(MPa)

溶解性 不溶于水,易溶于苯、二硫化碳、醇、脂肪。

十、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稳定性 稳定 聚合危害 不聚合

避免接触的条件

禁忌 强氧化剂

燃烧(分解)产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炭。

十一、毒理学资料

急性毒性

LD50 67000mg/kg(小鼠经口)

LD50 103000mg/m3,2小时(小鼠吸入)

刺激性 人经眼:140ppm(8小时),轻度刺激。

亚急性和慢性毒性 大鼠吸入3g/m3,12~24小时天,78天(120号溶剂汽油),未见中毒症状。

大鼠吸入2500mg/m3,130号催化裂解汽油。

4小时/天,6天/周,8周,体力活动能力降低,

神经系统发生机能性改变。

十二、环境资料

该物质对环境可能有危害,对水体应给予特别注意。

十三、废弃

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在专用废弃场所掩埋。或用焚烧法处置。

十四、运输信息

危规号 31001 UN编号 1203

包装分类 Ⅰ 包装标志 7

包装方法 小开口钢桶;安瓿瓶外木板箱。

十五、法规信息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化劳发[1992]677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1996]劳部发423号)等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92)将该物质划为第3.3类高闪点易燃液体;车间空气中溶剂汽油卫生标准(GB11719-89),规定了车间空气中该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及检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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