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流程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流程
1、信息交流
通过人员互访、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相互了解,明确实施认证的初步意向和可行性。
2认证申请
有意向的申请组织填写《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申请表》以及附件《认证信息调查表》,中心进行评审通过后与申请组织进1步联络,必要时进行现场访问,了解受审核方的基本情况和环境管理体系的建立与实施情况,并作出书面报价。
3、签订合同
在获得申请组织明确的合同签定意向并通过了合同评审后,双方签订《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服务合同》,SCEMS指定审核组长自合同生效日起负责审核活动的开展与实施。
4、第一阶段审核
受审核方将正式发布的环境管理体系手册、相关文件送交SCEMS,由审核组长根据认证要求组织进行文件审查,并将审查结果书面告知受审核方。如有不符合处,受审核方应作修改直至满足相应要求为止。
5、第二阶段审核
审核组将按照认证计划实施现场审核。审核要求覆盖申请认证全部范围并符合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标准的全部要求。以抽样审核的方式进行。
第二阶段审核将开出不符合项,并要求实施纠正。现场审核将给出书面的审核报告,宣布现场审核结果,告知是否予以推荐申请注册。
6、不符合纠正与跟踪验正
纠正措施的跟踪验证能够通过评审受审核方递交的有关证据完成,必要时,也能够实施现场跟踪验证。因存在严重不符合项而未能通过现场审核时,应在被审核方完成整改后进行现场复查。复查工作按实际工作量另行收费。
7、核准发证
中心技术委员会审议审核实施过程和审核报告并明确是否予以颁证。
由中心主任签署认证证书,证书有效期为3年。中心将在公告范围内公告证书的颁布。
8、证后监督
第一次证书有效期内,每半年监查一次,3年期满换证后每一年监查一次,持证方的组织机构、生产工艺、污染物治理设施和其它覆盖环境因素的行为或活动发生转变时,应及时通知本中心,必要时,将增加监查次数。对于违反环境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危害的,将增加检查次数。
9、持证要求
为规范获证组织对认证证书的使用,中心对获证组织的证书使用有如下要求:
证书的持有者只能用证书和认证标志证明其环境管理体系符合特定的标准,不得将标志直接用于产品,也不得以任何可能误导产品或服务合格的方式使用。当认证被暂停、撤销或注销后,不得继续进行任何涉及认证内容的广告宣传,并按要求交回所有的认证文件。
今日通过对《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流程》的学习,相信你对认证有更好的认识。假如要办理相关认证,请联络我们吧。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审核常见问题点都有什么
1、厂房建设期间环保资料:
环境影响报告批复——环保局批复
2、环境因素识别、评价与更新:
1)环境因素识别不齐全,例:未能充分按生产经营过程的范围来识别,例如:生产经营范围包含有销售,但对销售过程中的环境因素未识别 ;未考虑到过去发生过的、将来计划的因素,如:公司拟扩建新厂房,对于扩建厂房过程中存在的环境因素未加以识别 ;未充分考虑到产品的生命周期来识别,如:产品设计过程中资料的选用,产品报废后的回收处置; 未能按生产工艺流程的顺序进行识别,识别环境因素没有顺序,最易导致缺漏。2)环境因素评价不合理,对重要环境因素的明确存在偏差。
3)环境因素未及时更新 例:产品的生产工艺发生了转变,产品的资料发生了转变等,但未对环境因素重新识别、更新。
3、重要环境因素的控制策划:
对重要环境因素的控制要求未能形成相应规定,如程序文件、作业文件或其他方式
4、法律法规以及他要求的识别、评审
例:法律法规以及他要求识别不充分,特别是地方法规、顾客的要求未识别到位;未及时对法律法规以及他要求进行更新,对已修订、更新、作废的法律法规以及他要求未能及时重新识别、收集、评审
5、组织机构、职责、权限、资源:
例:对各岗位职责、权限中缺少环境管理方面的要求;
对关键岗位(如:化验员、机修、清洁工、仓管员、作业员等)未规定其任职能力要求;
环保设施的投入不足,如生产污水每天产生120吨,但污水处理站每天的处理能力仅80吨。
7、能力、培训和意识(人力资源管理)
关键岗位人员的配备不足,或能力未能满足要求,全员环境意识培训不足
8、符合、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发生环境不符合情况时,未及时进行处理(纠正) 未识别采取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时机 对不符合未进行原因分析,纠正措施执行不到位,未能达到再发防止的目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