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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的绝对禁止条件,注册商标的快速办理办法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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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的绝对禁止条件,注册商标的快速办理办法有什么

注册商标的绝对禁止条件

首先,申请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别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其次,第十条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4)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5)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6)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7)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8)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9)地理标记:商标使用地理标记,而又非来自于该地区的违法。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申请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再次,商标法规定(11条)下列标志不得作为注册商标:

(1)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2)仅仅直接标明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以及他特点的;

(3)缺乏显著特征的。

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能够作为注册商标。

再次,商标法规定(12条)以三维标志申请申请注册商标的,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申请注册。

最后,商标法规定(13条)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别人未在中国申请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申请注册并禁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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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的快速办理办法有什么

注册商标的快速办理办法有什么?

注册商标的快速办理办法有什么?通常情况下注册商标正规流程都是一样的,有的人会想该怎么能够快速申请注册商标,想缩短时间申请注册新商标那是不可能的。一件商标从申请到拿证,通常必须12—14个月左右的时间,当然能够通过其它方式获取到申请人或者企业中意的商标,通过商标转让的方法,通过购买闲置商标,快速拥有一件商标。

商标转让的方式:合同转让和继承转让两种方式。

1. 合同转让是最为常见的一种转让方式,是指商标所有人根据自己的意志,按照一定的条件通过签订转让合同的方式,将自己享有的申请注册商标权转让给别人,也成协议转让或者契约转让。转让的是申请注册商标的所有权,包含对商标占有,处置和收益的权利。

2. 继承转让(商标移转),所谓的继承转让是以继承,遗产分配和继承等形式取得商标权的一种方式,是指申请注册商标所有人死亡之后或终止后,由继承其权利的义务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继承其申请注册商标专用股权。

商标转让的类型有两种,一种是申请注册商标,另一种是注册商标申请。除此之外假如申请注册商标没有经过国家商标局的相关法律程序核准转让,而当事人双方自行转让商标的话,还构成了<<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所禁止的“自行转让申请注册商标”行为,不仅其商标转让无效,还将收到行政处罚,严重时还可能导致申请注册商标被撤销。

因此新注册商标想走捷径是没有的,更多的是按照商标法规规矩矩的按照流程来,更好的是找1个好的正规的代理机构,恒大知识产权给您详细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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