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种品牌商标的分类
一、根据品牌商标品牌商标来源分类根据品牌商标的来源能够将品牌商标分为自有品牌商标、外来品牌商标和嫁接品牌商标。①自有品牌商标是企业依据自身必须创立的,如本田、摩托罗拉、全聚德等等;②外来品牌商标是指企业通过特许经营、兼并,收购或其他形式而取得的品牌商标,例如联合利华收购的上海“中华”牙膏,香港迪生集团收购法国名牌商标S.T.Dupont;③嫁接品牌商标主要指通过合资、合作方式形成的带有双方品牌商标的新产品。二、根据品牌商标生命周期长短分类根据品牌商标的生命周期长短来区划,能够分为短期品牌商标、长期品牌商标。①短期品牌商标是指品牌商标生命周期持续较短时间的品牌商标,由于某种原因在市场竞争中昙花一现或仅仅持续一时。②长期品牌商标是指品牌商标生命周期随着产品生命周期的更替,仍能经久不衰,永葆青春的品牌商标,例如同仁堂、全聚德等。也有些是国际上经长久发展而来的世界知名品牌商标,如可口可乐,奔驰等。三、根据品牌商标内销或外销分类依据产品品牌商标是针对国内市场还是国际市场,能够将品牌商标区划为内销品牌商标和外销品牌商标。由于世界各国在法律,文化、科技等宏观环境方面存在巨大差异,同一种产品在不同的国家市场上可能有不同的品牌商标,在国内市场上也有单独的品牌商标。品牌商标区划为内销品牌商标和外销品牌商标并不利于企业形象的整体传播,但往往由于历史、文化等原因,不得不采用。四、根据品牌商标的原创性与延伸性分类根据品牌商标的原创性与延伸性可区划为主品牌商标、副品牌商标、副副品牌商标,如“海尔”品牌商标,现在有海尔冰箱、海尔彩电、海尔空调......海尔洗衣相中又分海尔小神童,海尔节能王等等。此外也可将品牌商标分成母品牌商标、子品牌商标等,如宝洁公司的海飞丝、飘柔、潘婷等等。
四种注册商标审查模式
1个合理的注册商标审查方式对于提高商标审查效率、优化商标确权程序具有重要作用,其核心包含注册商标审查和注册商标异议程序两部分。注册商标审查的内容,分为全面审查和相对理由审查两种模式。全面审查是指行政机关对注册商标申请依职权进行绝对驳回理由审查和相对驳回理由审查,审查内容非常全面。全面审查能够保证注册商标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在先权利人的利益,保护消费者不被混淆,缺点是缺乏效率。相对理由审查是指行政机关依职权对绝对驳回理由进行审查,不主动对相对驳回理由进行审查。相对理由审查的优势是高效,可是容易侵犯在先权利人的利益,造成市场混淆。注册商标异议程序的设置,分为异议前置和异议后置两种模式。前者是指在注册商标公告发布以前就把商标异议程序设置好,并将所有注册商标纠纷提前解决好,有利于维护申请注册商标效力的稳定性,但缺点是延长了商标审查周期。异议后置是指将商标异议程序设置在注册商标公告之后,有利于提高效率,缺点是将纠纷留在申请注册后解决,不利于维护申请注册商标的稳定性。目前,大多数国家都制定了注册商标相关制度,各有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