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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科学发展观实施商标战略应遵循的一般原则,树立名牌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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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科学发展观实施商标战略应遵循的一般原则,树立名牌意识

树立科学发展观实施商标战略应遵循的一般原则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树立科学发展观,以政府为主导,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提高经济有效增长为目标,加快我国产业换代升级,提高产品核心竞争优势,促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经济快速健康发展,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就必须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为此,国务院于2008年6月5日发布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该《纲要》“为提升我国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作了重要部署。其中,商标知识产权在“纲要”中占据着应有的重要地位。我们认为,在整体推进知识产权战略中,必须十分重视商标战略的实施,并应遵循以下一般原则:1.企业主体与政府推动相结合的原则实施商标发展战略的基础和原动力在企业。企业要充分认识实施商标战略对于增强品牌核心竞争优势和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坚定不移地走品牌发展之路;把实施商标发展战略作为转换经营机制,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在竞争中求生存、谋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政府要发挥政策导向的推动作用,构建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保护和运用等环节的完整体系,大力倡导品牌发展战略,建立健全政策激励机制,整合社会资源,树立典型,示范带动,放大效应。2.统筹协调与分类指导相结合的原则各级政府要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发展战略实施纲要》中的商标发展总体目标统筹规划,加强为市场主体服务能力建设,把政府引导和市场机制有机结合起来,推动市场主体着力提高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能力。各相关部门要落实具体措施,加强分类指导,推动商标发展战略全面实施。3.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的原则要立足全局,着力提高全社会商标意识和运用商标发展战略的整体水平,坚持发展培育和规范保护并举,同时要因地制宜,结合实际,选择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行业,突出支柱产业、特色优势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等,集中优势资源重点突破。推进市场主体立足自主的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4.市场导向与品牌带动相结合的原则实施商标发展战略必须尊重市场、尊重消费。品牌的核心竞争优势就在于能够满足消费者不断增长、转变的需求。要发挥品牌的带动作用,推动品牌的延伸与扩张,实现优势品牌的系列化,创立以品牌优势企业为主体的大企业集团,形成专业化协作配套体系,带动小微企业的发展和壮大。5.技术领先与质量保障相结合的原则优势品牌就是一流的技术、一流的产品、一流的服务。要用立足于长远发展的战略眼光,进1步加大技术研发的投入,以多种形式推动科技与经济结合,形成研发、生产、营销、售后服务为一体的高品质高效的质量保证体系,不断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全面确立品牌地位。6.正确处理从加工、制造到创造的递进关系,把创造作为普世原则当今国际分工,发达国家以及跨国公司凭借强大的技术优势,垄断世界高端市场,挤压赶超型国家的发展空间。倘若不能摆脱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局面,即使制造业规模搞得再大,充其量也只是个加工基地,赚取的是廉价劳动力的辛苦钱缺少的是产业分工的“话语权”和市场竞争的主动权。如波音飞机成千上万个部件大多是通过外包形式由外国公司根据其定制的标准制造的,例如发动机可能由日本或德国制造,垂直尾翼和机翼可能由中国制造,轮胎可能由韩国制造等,波音公司只是最终总装集成。因此,要从低成本走向高技术,在新一轮国际分工和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就必须着力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加快提升产业技术层次,依靠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品牌,不断向产业链和价值链高端攀升,实现由“加工”经“制造”向“创造”的境界跨越。这应当是各行各业、社会各界普遍遵循的1个原则。7.创新与创业相结合原则创新能力是衡量1个国家和地区核心竞争优势的重要指标。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是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和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内在要求。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必须加快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尽快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这就要使创新成果迅速地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成长为具有竞争力的新产业、新企业、新产品。唯其如此,才是完备意义上的技术创新。而先进技术一旦与市场及资本相结合,就能带来爆发式增长的先进生产力。8.有形财富与无形财富并重、创新与保护并举的原则人类社会的进步离不开创新活动。创新活动不仅创造了大量的有形财富,并且创造了无可比拟的无形财富。商标作为知识产权中显著的无形财富,是人类文明进步的产物。西方发达国家早在二三百年前就开始重视商标无形财产了,到现在,他们在全球商标知识产权竞争中已经建立了比较优势。我们在商标知识产权保护上还存在不少问题,最主要的根源是对保护商标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存在模糊认识。过去,在某些地方领导中有1个口头禅,叫做“假冒不伪劣”,甚至为了一方经济发展,把一些靠“假冒不伪劣”起家的不法之徒,当作“能人”、树为“典型”,标榜“先进”。是的,商标法规定使用申请注册商标的商品应当保证商品质量,但保证商品质量是一切商品生产经营者和商标权人的起码要求,商标法的核心在于保护申请注册商标专用权。因此,别人擅自使用与申请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行为,不能因产品质量好而规避侵犯商标权责任,即使其商品质量优于申请注册商标所有人的商品质量,也属于侵犯商标权行为,也就是说,商品质量优劣不会影响到侵犯商标权行为的认定,商品质量问题与侵犯商标权认定没有直接关系。一段阶段,曾宪梓先生在大陆市场上发现到处都有“金利来”商品后说,他根本不可能生产那么多的商品,并且有的商品质量比他自己生产的还要好,只不过是没有品牌或品牌知名度不高罢了。须知,保护包含商标在内的知识产权是融入世界必须迈过的一道坎,同时也是自主创新的前提和保证。保护和创新是一对孪生兄弟,保护是为了更好地创新,创新则是最好的保护。最根本的出路在于自主创新、自立品牌。因此,必须切实做到有形财富增长与无形财富创造及增量的并重、创新与保护的并举。

树立名牌意识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商标发展要创名牌,首先要树立名牌意识。所谓名牌意识,就是在激烈的市场竞争和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中,具有明确的创建名牌、保护名牌、发展名牌、壮大名牌的浓厚观念、强烈愿望、坚定信心,并有百折不挠地长期坚持奋斗去创名牌、保名牌、发展名牌的勇气和毅力。名牌意识是现代市场经济的重要观念,是当代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必须具备的观念和意识。现当代市场经济环境激发了名牌意识的崛起。意识是存在的反映。在封闭的自然经济下,不会有名牌意识;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也不会有名牌意识;在不发达的市场经济中,也很少有名牌意识;仅有在由不发达市场经济向发达市场过渡的过程中,以及在发达市场经济条件下,才会有名牌和名牌意识。名牌意识源于市场意识又高于市场意识。搞市场经济必须有市场意识,但市场意识不等于名牌意识。名牌意识必须包含市场意识,但它又高于市场意识。中国在改革开放初期,许多最先投人市场大海的弄潮儿,都有很强的市场意识,但并没有名牌意识。到了改革开放深化,尤其是东南沿海市场经济相对而言比较发达的地区,人们的名牌意识逐步树立了起来,它是市场意识提高和升华的体现。名牌意识的核心是质量意识,但它又比质量意识含有更丰富、更深刻的内涵。质量是名牌的基础和核心,因此创名牌必须始终重视质量。名牌意识首先就包含了质量意识,但质量意识并不等于名牌意识。名牌意识比质量意识的内容更丰富,更深刻。在具有浓厚的质量意识的同时,还必须有市场意识、广告意识、公关意识、扬名意识、保名意识、创新意识等,名牌意识的内涵还在不断扩充、深化和丰富。名牌意识的树立与否以及强弱程度,除了直接受到市场经济发达程度这个大环境的影响之外,还受到企业家素质、员工素质、地方行政官员的名牌观念强弱、社会文化背景等等因素的影响。这就能够说明为何在同一地区,有的企业名牌意识强、有的企业名牌意识弱甚至没有名牌意识。树立名牌意识,从根本上说,是要大力发展市场经济。同时,要在全社会宣传和培植名牌意识,使政府、企业、消费者各个方面都树立名牌意识,强化名牌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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