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申请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包含哪几种形式
申请注册商标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权人将自己的申请注册商标许可别人使用的行为。
商标使用许可的形式主要有三种:
(1)独占使用许可。即许可人授权被许可人在一定期限、地域内,在指定的商品上独家使用其申请注册商标的同时,承担在该期限和地域内,在相同的商品上不容许包含申请注册人自己在内的任何人使用该申请注册商标的义务。
(2)一般使用许可。即许可人授权被许可人在一定期限、地域内,在指定的商品上使用其申请注册商标;与此同时,许可人还能够许可第三人使用该申请注册商标。
(3)排他使用许可。即许可人授权被许可人在一定期限、地域内,在指定的商品上独家使用其申请注册商标的同时,承担在该期限和地域内,在相同的商品上不再许可第三人使用该申请注册商标的义务。
什么叫申请注册商标中的类似商品与服务
根据相关解释,所谓“类似商品”,是指在功能、用途、生产部门、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等方面相同,或者相关公众一般认为其存在特定联络,容易造成混淆的商品。“类似服务”,是指服务的目的、内容、方式、对象等相同或者相关公众一般认为其存在特定联络、容易造成混淆的商品;商品和服务类似,是指商品和服务之问存在特定联络,容易使相关公众混淆。
具体地说,假如两种商品的功能、用途相同或者有较大的关联性,能够满足消费者相同需求的,则被判定为类似商品的可能性较大。假如两种商品的销售渠道、销售场所相同或者相近,消费者同时接触的机会较大,容易使消费者将两者联络起来,则被判定为类似商品的可能性较大。假如两种商品由相同行业或者领域的生产者生产、制造、加工的可能性越大,则被判定为类似商品的可能性越大。假如两种商品以从事同一行业的人为消费群体,或者其消费群体具有共同的特点,被判定为类似商品的可能性较大。类似商品的判定,还应当考虑中国消费者在特定的社会文化背景下所形成的消费习惯。假如消费者在习惯上可将两种商品相互替代,则该两种商品被判定为类似商品的可能性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