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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代理存在什么风险怎样防范商标代理风险,商标代理的管理

  
很多企业对商标代理存在什么风险怎样防范商标代理风险,商标代理的管理都不是很了解,今天企业易就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商标代理存在什么风险怎样防范商标代理风险,商标代理的管理,希望大家能对商标代理存在什么风险怎样防范商标代理风险,商标代理的管理有一个深入的了解.如果对商标代理存在什么风险怎样防范商标代理风险,商标代理的管理还有疑问,可查看更多内容.
商标代理存在什么风险怎样防范商标代理风险,商标代理的管理

商标代理存在什么风险怎样防范商标代理风险

申请商标的情况下应该选择正规的商标服务机构,避免存在商标风险。商标在成功登记以前,应该严格保密,防止被别人窃取,被别人抢先申请注册。对于正规的商标代理机构而言,对于顾客的信息是严格保密的,并且申请商标的流程也是规范化的,减少商标注册申请中的风险。对于商标注册申请人,应该认识到商标注册申请的情况下存在的商标代理风险,接下来详细介绍商标代理存在什么风险?以及怎样有效防范商标代理风险。

一、商标代理存在什么风险?

1.虚假宣传、误导顾客是商标代理行业失范发展的典型表现。

2.弄虚作假、欺诈经营同样体现商标代理行业的失信状态。

3.商标代理行业的扭曲发展还体现在代理机构咨询服务低质、专业水准缺失和不正当竞争上。

二、怎样防范商标代理?

第一,先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官方网站查询相关代理机构资质,从中选择可信赖者为自己提供代理服务,原则上尽量选择成立时间久、综合信誉好的代理机构。此外,能够优先考虑地区的代理机构,由于其在地理位置上便于与商标局联络沟通、递送资料。或者选择当地代理机构,一旦发生纠纷,也有利于及时解决。

第二,对欲申请申请注册的商标在行业区划上有一定了解。申请人在申请申请注册商标时要准确了解自己的商品或者服务属于哪个类别,并根据未来发展规划判断必须在什么关联类别上申请注册商标。这样能够防止一些商标代理机构为了多收费而怂恿申请人进行不必要的全类别申请注册。

第三,掌握注册商标程序,关注申请注册申请动态,避免轻信代理机构的承诺。商标局对申请申请注册商标的审查是按申请时间的先后进行的,不存在“插队”之说,要避免相信代理机构所谓的找熟人加快审查之类的保证。一般而言,在1个完整的注册商标申请流程中,从提交申请到收到申请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的时间应该在3~4个月,假如代理机构早于3个月拿到受理通知书或者晚于4个月仍未拿到受理通知书,都可能出现问题,这时申请人应该查询中国商标网,及时了解情况。

第四,正确对待商标驳回和商标异议。面对商标没有通过审查的情形,申请人应当摆正心态正确对待,并在综合考虑的基础上决定是否进行驳回复审。当一些代理机构宣称复审保过时,申请人不能轻信。

是正规的商标服务机构,平台配备专业的知识产权顾问,并且制定规范化的商标服务流程,对于顾客的商标信息严格保密,减少商标注册申请风险。此外, 是在商标局备案的服务机构,已经为多家企业、个人提供商标服务,是地区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商标咨询电话:400-808-8201。

商标代理的管理

商标代理是随着注册商标制度而产生的,在1991年以前,中国商标的申请申请注册必须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核转,这种方式被称为“注册商标核转制”,一直沿用了近40年。在核转制下,申请人申请申请注册商标,都必须经过其所在地区、县工商局,转市、地工商局,再转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局,最后报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因此从本质上说,核转制实际上也是一种代理制,是一种非民事委托的,由各级政府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的强制代理行为。1988年《商标法实施细则》对商标代理作出了明确规定。1994年国家工商总局发布了《商标代理组织管理暂行办法》,就商标代理人资格的取得、职业道德及商标代理组织的设立条件、业务范围、审批程序及代理人和代理组织的违规行为的处罚等方面作了比较全面的规范。1999年国家工商总局制定并颁布了新的《商标代理管理办法》。之后,又于2009年和2010年对该办法进行了修订,该管理有两个特点,一是全面放开,二是严格管理。1.商标代理的行为准则申请设立商标代理组织的,申请人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工商营业执照》。商标代理组织不得委托其他单位和个人从事商标代办活动,并不得为从事上述活动提供任何便利。商标代理组织能够接受委托人委托,指定商标代理人办理下列代理业务:(1)代理注册商标申请、变更、续展、转让、异议、撤销、评审、侵权投诉等有关事项;(2)提供商标法律咨询,担任商标法律顾问;(3)代理其他有关商标事务。商标代理人办理的注册商标申请书等文件,应当由商标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商标代理组织印章。商标代理组织不得接受同一商标案件中双方当事人的委托。商标代理人应当遵守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依法开展商标代理业务,及时准确地为委托人提供良好的商标代理服务,认真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商标代理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2)熟悉商标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具备商标代理专业知识;(3)在商标代理组织中执业。商标代理人不得同时在两个以.E的商标代理组织执业。商标代理人应当为委托人保守商业秘密,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把未经公开的代理事项泄露给其他机构和个人。在明知委托人的委托事宜出于恶意或者其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或者具有欺诈性的情况下,商标代理人应当拒绝接受委托。2.商标代理中的法律责任《商标代理管理办法》第13条规定:“商标代理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地或者行为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警告或者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额三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罚款:(1)与第三方串通,损害委托人合法权益的;(2)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七条规定的;(3)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其他代理组织合法权益的;(4)从事其他非法活动的。”第14条规定:“商标代理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地或者行为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警告或者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1)私自接受委托,向委托人收取费用,收受委托人财物的;(2)隐瞒事实,提供虚假证据,或者威胁、诱导别人隐瞒事实,提供虚假证据的;(3)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4)有其他违法行为的。”第15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即从事商标代理活动或者用欺骗手段取得登记的组织,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有关企业登记管理的法律、法规处罚。”2012年11月1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司法部关于印发《律师事务所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在明确律师事务所有权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同时,也对律师事务所以及律师在从事商标代理过程中的相关行为准则及法律责任作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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