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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晋城市专利资助、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政策汇总,山西省晋中市专利资助、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政策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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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晋城市专利资助、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政策汇总

本文整理了山东省晋城市专利资助、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贯标奖励等知识产权奖励政策。

由于政策具有即时性,请以各地政府机构、科委网站最新公告文件为准,本网站会不定期总结发布各地最新政策,仅供参考。

晋城市

研发创新支持。对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对非煤企业研发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全市排名前十位的企业,给予一定的科研经费奖励,其中,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以上的最高奖励300万元,5000万元至1亿元的最高奖励150万元,低于5000万元的最高奖励50万元。所需资金由市科技局从科技事业发展经费中安排。上年度被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一次性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所需资金由市工信局从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

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认证的,给予30万元奖励。所需资金由市工信局从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

依据:晋城市支持工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措施(试行)晋市政发〔2019〕22号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去年12月13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期满自行失效。本市已出台的政策与本政策不一致的,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

http://www.jcgov.gov.cn/zwgk/wjgg/zxwj/202001/t20200113_827604.shtml

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

9.鼓励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对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对通过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10.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对通过科技型小微企业评价、未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且其主要产品拥有在有效期内的I类知识产权1项或II类知识产权3项的企业,一次性给予3万元奖励。

加大支持创新平台建设

11.支持创建国家、省级孵化机构。对新认定(备案)的国家级、省级孵化器、众创空间和星创天地,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20万元奖励支持。孵化机构每孵化一户上市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每孵化一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

12.支持创建国家、省级研发平台。对新获批的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50万元建设经费支持。对军民融合新建的上述研发平台,补助上浮20%。

13.支持建立国家、省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试点。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牵头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10万元奖励。

14.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建立联合实验室或研发中心,对联合研发机构实施的科研项目给予研发经费支持。

15.鼓励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通过申领科技创新券的方式购买创新服务、开展合作研发,年使用创新券在5万元(含5万元)以内的,按实际发生额给予补助;超过5万元的,除给予5万元外,另对超出部分按5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年补助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16.对获得中国创业创新大赛国家级优秀奖和山西赛区一、二等奖及优秀奖的项目,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1万元的奖励。

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

19.对获得申请受理的发明专利一次性资助3000元。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优秀奖项目的单位,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10万元。

20.对以专利质押贷款方式融资达到3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一次性补助贷款利息、担保、评估等费用总额的50%,最高补助20万元。

依据:晋城市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 晋市政办[2018]48号

http://xxgk.jcgov.gov.cn/Contents/2019/0814/content_57884.html

沁水县

研发创新支持。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或连续3次通过复审的省级民营科技企业,给予3万元奖励;对被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企业实验室,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奖励;对新立项的国家级、省级科技重大专项,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以上科技成果并被省级以上科技研究部门列为新技术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研发或购买市外发明专利科技成果,且在实际中运用的民营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对研发或推广应用实用新型专利技术的民营企业,给予3万元奖励。所需资金由县教育局从科研项目专项资金中安排。对被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所需资金由县工信局从工业发展技改专项资金中安排。

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认证的,给予10万元奖励。所需资金由县工信局从工业发展技改专项资金中安排。

依据:沁水县支持工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措施(试行) 沁政发〔2020〕2号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今年2月1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期满自行失效。

http://www.qinshui.gov.cn/zwgk/zxwj/content_10712

陵川县

鼓励企业科技创新。支持中小微企业强化人才建设,弘扬“工匠精神,积极与国内外大型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共建创新平台,提升技术创新水平,加快专利转化,促进“专精特新发展,为企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对年度新认定省级技术研发中心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奖励;对新认定的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创业创新、“专精特新等类型的企业(项目)给予一次性2万元的奖励。

支持中小微企业加速壮大。大力实施小微企业成长工程,打造“隐形冠军。对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2000万元以上并纳入统计部门联网直报的“小升规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奖励。

支持中小微企业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对年度新被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山西省著名商标的中小微企业给予一定占比的奖励,奖励额度为上级资金的50%。

依据:陵川县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陵政办发〔2017〕33号

http://www.lczf.gov.cn/DocHtml/1/17/05/xxgk_2017051812583.html

泽州县

对在商标品牌建设方面荣获“中国商标金奖等国家级荣誉的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对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被认定为山西省著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成功申请注册意见地理标志商标一次性奖励10万元。被认定为驰名商标或著名商标的企业,先正度及职能部门要在宣传、招(投)标、融资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对新申请申请注册的商标企业每件一次性给予500元补贴,对涉农企业申请申请注册的商标每件一次性给予1000元补贴。补贴的原则是:企业必须是为自己生产和销售的产品或经营和服务而申请注册的商标。申领补贴时企业凭《工商营业执照》《申请商标受理通知书》和《注册商标证》领取,补贴时间从发文之日起计。

依据:泽州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意见

http://www.zezhou.gov.cn/zwgk/zfwj/201807/t20180704_90867.shtml

山西省晋中市专利资助、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政策汇总

本文整理了山东省晋中市(及榆次区、介休市)专利资助、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贯标奖励等知识产权奖励政策。

由于政策具有即时性,请以各地政府机构、科委网站最新公告文件为准,本号会不定期总结发布各地最新政策,仅供参考。

晋中市

发明专利授权资助一次性资助5000元。

新修订的市级专利资助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符合产业政策、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预期经济效益显著的发明技术,优先资助市级知识产权试点和知识产权优势企事业单位的发明、实用新型专利。

依据:晋中市市级专利资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市市监知产字〔2019〕5号)

https://scj.sxjz.gov.cn/gzdt/content_292818

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

依据:晋中市关于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 (市科发〔2018〕49号)

https://kjj.sxjz.gov.cn/tzgg/sbtz/content_266732

榆次区

鼓励、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强化知识产权创新和应用

对区内企业购买区外先进科技成果并在区内转化、产业化的,按其技术合同成交并实际支付额 (以转账凭证为依据 ),给予 3%的补助,单个科技成果最高补助 30万元。

对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进行授权资助,一次性资助国内授权发明专利3000元,国外授权发明专利1万元;对获得国家、省专利奖励的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

对以专利质押贷款方式融资的企业,给予一定的补助。

对本企业已授权发明专利在企业内转化、产业化的,根据其专利质量、产业化发展方向及前景,给予一定的奖励。

对企业和个人发明专利的申请费每件给予一次性1000元的补助,年费给予每一年每件500元补助,费用以缴费凭证为依据。

支持、引导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连续 3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支持、鼓励农业企业、农业合作社创业创新

对引进(创新)示范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的农业企业、农业合作社,给予一定的奖励。

对获得新品种审定、地理标志认定的农业企业、农业合作社,给予奖励。

对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内的科技示范企业、农业合作社,根据绩效给予奖励。

依据:榆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榆次区支持科技创新实施办法的通知

http://www.yuci.gov.cn/article_desc?article_id=300.html

介休市

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建设

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通过复审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

对通过山西省民营科技企业认定的企业,奖励5万元;对通过山西省民营科技企业复审的企业,奖励3万元。

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

对发明专利授权进行资助,获得授权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资助5000元,发明专利资助1万元。

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优秀奖项目的单位, 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

对我市有效发明专利年费实行资助。资助标准按专利拥有者所缴年费的60%予以资助。

开展重大关键技术研发攻关

对承担国家、省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等项目的单位, 根据项目合同实施进展绩效,按项目上级实拨经费的3%奖励研发团队,每个项目最高奖励30万元。

对获得国家、省、晋中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学技术进步一、二等奖项目的第一完成单位,按上级奖励额的50%配套奖励。

支持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

对科技成果转化交易进行技术登记的企业,并且形成产业的,按其技术合同成交并实际到账额(以转账凭证为依据)的1%给予补助,单个科技成果最高补助不超20万元。

对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设立的股份制科技型企业, 高校、科研院因此技术入股且股权占比不低于30%的,按企业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和公司产品(技术)销量(营业额)增长等绩效情况,一次性最高奖励20万元。

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奖励50万元,新认定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奖励20万元。对实现正常运营的科技企业孵化器,按入驻的小微企业和孵化毕业的企业数、融资数等绩效情况考核择优奖励10万元。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奖励50万元,新认定的省级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奖励20万元。对已有的众创空间、星创天地,按照创客数、融资数等绩效情况择优奖励20万元。对获得中国创业创新大赛优秀奖和山西赛区一、二等奖的项目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和2万元。

通过申领科技创新券的方式对购买创新服务、开展技术合作的科技型小微企业给予资助,每个企业年补助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推进创新平台建设

对新创建的国家、省级、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5万元经费支持。

对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

对新认定且运行情况良好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一次性奖励5万元。

对新建的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流动站)、硕士工作站给予一定的奖励。

支持、鼓励农业企业创业创新,对引进(创新)示范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的农业企业、农业合作社给予一定的奖励。

对获得新品种审定、地理标志认定、有机农业认证的农业企业给予一定的奖励。

支持科技人才团队创业创新,鼓励、支持企业引进高端人才和科技人才队伍,并按《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五条》扶持办法予以支持奖励。

依据:介休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办法

http://www.jiexiu.gov.cn/zwgk/fdzdgknr/zfwj2zfbGS/content_12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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