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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注册商标证书一般需要的资料,领取注册商标证须知(注册商标要注意什么)

  
很多企业对领取注册商标证书一般需要的资料,领取注册商标证须知(注册商标要注意什么)都不是很了解,今天企业易就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领取注册商标证书一般需要的资料,领取注册商标证须知(注册商标要注意什么),希望大家能对领取注册商标证书一般需要的资料,领取注册商标证须知(注册商标要注意什么)有一个深入的了解.如果对领取注册商标证书一般需要的资料,领取注册商标证须知(注册商标要注意什么)还有疑问,可查看更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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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注册商标证书一般需要的资料

领取注册商标证书必须什么资料?注册商标证书的领取途径有两种,一种是当事人直接到注册商标大厅领取第二种是是委托代理机构领取。下面企业易顾问就把这两种领取情况的详细内容做1个说明。

第一种当事人直接到注册商标大厅领取注册商标证书

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提交资料为:

1)《领取注册商标证通知书》;未收到《领取注册商标证通知书》的,须提交申请人盖章或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并提供注册商标号及公告期;

2)申请人单位出具的介绍信;

3)领取人的身份证其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4)申请人名称已变更的,须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原件;

5)商标已办理转让的,应提交商标局核准转让商标证明。

申请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交资料为:

1)《领取注册商标证通知书》;未收到《领取注册商标证通知书》的,应提供注册商标号及公告期;

2)申请人身份证以及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3)委托别人代为领取的,须提交申请人身份证以及复印件、委托书以及领取人的身份证以及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4)商标已办理转让的,应提交商标局核准转让商标证明。

第二种委托代理机构领取

商标局将注册商标证书发给代理机构,当事人到代理机构领取。特别说明:当事人自行领取注册商标证书和当事人自行提交注册商标申请一样,都必须到北京的商标局的注册商标大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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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注册商标证须知

2017年1月1日起,申请人直接办理商标申请注册申请的,该商标核准申请注册后,商标局将《注册商标证》直接寄发注册商标申请人,不再寄发《领取注册商标证通知书》。委托代理机构办理注册商标申请的,商标局将注册商标证发给代理机构,当事人联络代理机构领取。

一、办公地址及时间

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 邮编:100055

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6:30

咨询电话:010-63218500

二、申请人凭《领取注册商标证通知书》直接到注册商标大厅领证所需资料

注:申请人2016年12月31日前直接办理注册商标申请的,商标局向注册商标申请人寄发《领取注册商标证通知书》,注册商标申请人凭领证通知书,携带下列资料到注册商标大厅领取《注册商标证》。

(一)申请注册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交以下资料:

1.《领取注册商标证通知书》;未收到《领取注册商标证通知书》的,应提供注册商标号及注册商标公告期号;

2.申请注册人盖章确认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

3.申请注册人出具的介绍信或委托书;

4.领取人的身份证以及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5.申请注册人名称已变更的,须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原件;

6.商标已办理转让的,应提交商标局出具的核准商标转让证明。

(二)申请注册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交以下资料:

1.《领取注册商标证通知书》;未收到《领取注册商标证通知书》的,应提供注册商标号及注册商标公告期号;

2.申请注册人自己领取的,须提交身份证及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委托别人代为领取的,须提交经申请注册人签字确认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以及领取人的身份证以及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3.申请注册人名称已变更的,须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原件;

4.商标已办理转让的,应提交商标局出具的核准商标转让证明。

三、申请人凭《注册商标证》送达公告直接到注册商标大厅领证所需资料

注:申请人2017年1月1日起直接办理注册商标申请的,商标局向注册商标申请人直接寄发《注册商标证》。若《注册商标证》被邮局退回,商标局将在《商标公告》中刊发《注册商标证》送达公告,注册商标申请人可凭送达公告,携带下列资料到注册商标大厅领取《注册商标证》。

(一)申请注册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交以下资料:

1.《注册商标证》送达公告打印页,标明注册商标号及注册商标证送达公告期号;

2.申请注册人盖章确认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

3.申请注册人出具的介绍信或委托书;

4.领取人的身份证以及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5.申请注册人名称已变更的,须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原件;

6.商标已办理转让的,应提交商标局出具的核准商标转让证明。

(二)申请注册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交以下资料:

1.《注册商标证》送达公告打印页,标明注册商标号及注册商标证送达公告期号;

2.申请注册人自己领取的,须提交身份证及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委托别人代为领取的,须提交经申请注册人签字确认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以及领取人的身份证以及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3.申请注册人名称已变更的,须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原件;

4.商标已办理转让的,应提交商标局出具的核准商标转让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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