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泉州市知识产权贯标奖励政策汇总
泉州市知识产权贯标
鼓励企业贯彻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国家标准,对泉州市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认证的,每家给予一次性补助8万元,主要用于补助企业开展标准认证辅导、组织认证活动等相关工作经费。
依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专利运用和保护的意见
鲤城区知识产权贯标
引导企业建立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加大对发明人的奖励力度。鼓励企业贯彻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国家标准,对国家、省、市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认证的,区政府一次性配套补助2万元,主要用于补助企业开展标准认证辅导、组织认证活动等相关工作经费。
依据:《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第二次修订鲤城区促进专利运用和保护意见的通知》(泉鲤政办〔2018〕148号)
丰泽区知识产权贯标
引导企业建立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加大对发明人的奖励力度。鼓励企业贯彻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国家标准,对辖区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认证的,区政府一次性配套补助2万元,主要用于补助企业开展标准认证辅导、组织认证活动等相关工作经费。
依据: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知识产权护航计划”(去年修订)的通知
石狮市知识产权贯标
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认证的企业,给予奖励4万元;对认证后第3年再通过年审的企业,给予奖励5万元。
依据:石狮市大力推进科技创新能力建设若干意见
晋江市知识产权贯标
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认证的企业,奖励4万元,认证后通过第1年年审的,再奖励3万元,通过第2年年审的,再奖励3万元。
南安市知识产权贯标
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认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依据:关于《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抓好科技工作提高创新能力的实施意见》的补充说明
惠安县知识产权贯标
获得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企业给予奖励8万元。
依据:《惠安县鼓励科技创新暂行规定》(惠委发〔2018〕14号)
永春县知识产权贯标
鼓励企业贯彻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国家标准,对我县企业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认证的,每家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主要用于补助企业开展标准认证辅导、组织认证活动等相关工作经费。
依据: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专利运用和保护的实施意见
德化县知识产权贯标
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标准认证的企业奖励5万元。
依据:德化县人民政府关于推动陶瓷产业跨越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福建省厦门市知识产权贯标奖励政策汇总
厦门市:引导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专利代理机构等单位,执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和《专利代理机构服务规范》等国家标准管理工作,鼓励各单位参加标准认证;对首次通过认证的单位,给予认证所需费用补贴,每家补贴额度最高可达到10万元。
依据:厦门市专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发放企业知识产权贯标认证补贴的通知
同安区:鼓励各单位参加知识产权贯标认证;对首次通过认证的单位,每家企业给予5万元费用补贴。
依据:厦门市同安区科学技术创新与研发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加强企业知识产权能力建设。鼓励企业建立知识产权专员(科技政策联络员)制度,鼓励企业建立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体系,对新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
依据: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知识产权扶持与奖励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