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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

  
很多企业对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都不是很了解,今天企业易就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希望大家能对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有一个深入的了解.如果对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还有疑问,可查看更多内容.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

一、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资质必要性

2005年6月15日原国防科工委颁布施行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实施办法》中规定:“未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资质的,不得从事武器装备科研生产。 2008年3月6日公布,2008年4月1日施行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条例》中规定:“国家对列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目录(以下简称许可目录)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实行许可管理、“未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不得从事许可目录所列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

二、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资质的管理和认证公司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条例》中规定:“总装备部协同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对全国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实施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国防科技工业管理的部门,依据本条例规定对本行政区域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实施监督管理。

三、申请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的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

2、有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3、有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科研生产条件和检验检测、试验手段;

4、有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技术和工艺;

5、经评定合格的质量管理体系;

6、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条件;

7、有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保密资格。

注:1、具体内容请参考《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实施办法》、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条例》

2、本机构主要从认证文件和程序、表格方面及认证公司的沟通衔接上给于一定的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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