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标异议在什么情况下应该处理
商标异议是《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的法律程序,旨在监督商标局做出公平、公开的商标认定。对初步审定的商标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初步审定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二、商标异议期如何计算
1.异议人只能在异议期内,经商标局初步审定后,对《商标公告》公布的商标提出异议。异议期为3个月,自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至注册公告前一日止。
2.异议人提出的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有相应的证据支持。提出异议申请时不能提交证据的,应当在异议申请中声明,并在提出商标异议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证据(3个月内可以邮寄提交)。
3.异议期最后一天为法定节假日的,可以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