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注册商标的条件有两种,一种是注册商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另一种是注册商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条件。我国实行商标自愿注册原则,申请人必须主动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商标注册申请人是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或者其他依法允许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的,商标局不予受理商标注册申请。
申请商标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商标的构成要素必须符合要求,即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立体标志、颜色组合、声音等”的单一或组合要素构成在《商标法》中有明确规定。
商标的基本功能是识别,因此由上述要素构成的商标必须具有自己的鲜明特征,不能与其他商标混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九条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具有显著特征,易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此前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商标注册人有权标记“注册商标”或注册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