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别如下:
1.不同的保护原则
软件版权在软件创作完成后自动生成,也是自愿注册的。登记的目的是为了体现公证的效力,公证主要用于宣告著作权归属,同时使后续权利保护的证据更强。
软件专利必须向专利局申请保护,所以必须积极申请,专利制度以“以公开换取保护”为原则。
2.不同的保护基础
软件版权保护以《著作权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为基础。软件专利保护以专利法为基础。具体审查标准参见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九章“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若干问题”。
3.不同的保护对象
软件版权申请提交的数据是源代码和用户操作手册,所以软件版权保护的是表达,而不是思想。这样,竞争对手就有可能研究你的软件,然后改变编程语言,结果是一样的,只是因为代码不同,所以不侵犯版权。
软件专利不一样。应用时描述软件的设计思想(注意一定要以技术方案的形式表达,或者最好与硬件结合),包括软件流程图的内容,而不是主要说明使用哪种编程语言。一旦被授权,只要他人采用软件专利的设计思想或方案,就可能构成侵权。
4.通过率不一样
软件著作权实行登记制度,一般不需要经过实质性审查。正式审查时提交的材料只要符合要求,不违反著作权法的规定,就可以获得权利,注册通过率极高。
软件专利需要形式审查和实践审查。一般纯软件专利不容易被授予。软硬件结合会提高许可率,但通过率还是不高。
5.保护期不同
对于人民的作品,法律规定的相关著作权保护期为作者生前加死后50年;对于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作品,法律规定的相关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
软件专利只能申请发明专利,保护期为自申请之日起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