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的异议流程是怎样的?
注册商标的异议流程是怎样的?在知识产权行业中,侵犯商标权的事情时有发生,对于侵犯商标权这样的事情我们能够提出异议或者争议。许多人容易把这两个概念混淆,其实,商标异议与商标争议是不太一样的,大部分人为了防止自己的商标受到侵害,因此在侵权商标刚刚申请注册时就提出了异议,而争议通常是侵犯商标权行为已经发生时才会提出的。
商标异议流程
异议期:自侵权商标初审公告发布日起的3个月内被称为异议期,这3个月的时间内,异议人能够对侵权商标提出异议,未发布商标初审公告的商标不容许提出异议。在提出异议以前,能够通过社文商标管家平台查询商标是否已发布商标初审公告。
商标异议书:在对侵权商标提出异议前,必须填写商标异议书,在商标异议书中写明被异议商标名称、所属类别、商标初审公告号以及提出异议的理由。PS:提出异议的理由一定要写的十分详细,并突出有力证据。下图为商标异议申请书范文。
通知答辩:对商标局提交商标异议申请书之后,商标局会在30日对商标异议人下发商标异议受理通知书。商标异议人收到商标异议受理通知书后必须提供书面答辩,假如在规定期限内,被异议人未作出答辩视为放弃。下图为商标异议受理通知书样本。
补正:在商标答辩流程中,商标异议人能够向商标局提供被异议商标初审公告复印件、侵犯商标权有力证据、异议人个人身份证明。假如再答辩流程中,异议人未向商标局提供以上资料,则必须在补正期限内提供。答辩资料详细介绍参考以下引用链接。
作出裁定:在补正商标答辩资料之后,商标局会听取商标异议人与被异议人的陈述事实以及理由,经过商标局核实,会对异议人提出的商标异议申请作出裁定。下图为商标异议裁定书样本。
异议复审:对于商标局做出的裁定,若商标异议人与被异议人有不服的,能够继续向商评委提出异议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