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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申请公司注销要求(上海如何注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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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申请公司注销要求(上海如何注销公司)

上海公司注销流程及资料

上海公司注销流程及资料如下:

1、注销地税流程: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领取并填写相应表格;

2、注销国税:凭《地税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国税办理注销登记窗口领取并填写相应表格;

3、注销银行账户:提交开户银行许可证、未使用的现金支票、转账支票等资料到银行办理注销;

4、注销工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四十三条

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三)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上海公司注销的流程及需提供的材料

法律分析:公司注销流程如下:

1、公司资产清算。公司决定予以解散后成立清算小组,通过企业信息公示网或报纸等方式进行公司清算公告刊登,通知相应的债权人,公示结束后对公司资产、债务等情况进行清算。

2、公司税务注销。在办理税务注销前公司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缴销发票。如果公司税务存在异常则需要先进行税务异常解除后,才能办理税务注销。

3、公司工商注销。清算报告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人民法院确认后,持清算报告到工商注销登记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销。如果被告知有工商异常,也需要先进行异常解除后在办理工商注销。

4、公司社保户注销。公司为员工购买社保,在办理工商注销后30日内到社保局办理社保账户注销手续,并且在办理社保户注销前,不能存在社保欠费情况。

5、对公账户、公章注销。公司的对公户和代表公司对外法律效益的公司公章也需要进行注销。

6、经营许可证注销。公司经营若涉及相应行政许可的话,在完成税务和工商注销后,还需要对其持有的许可证进行注销。

上海公司注销流程材料:

1、结余发票先核销完成,如果有欠税或者退税先找管理员处理。

2、如果有出口退税,请先注销。

3、税控系统注销必须先注销完成。

4、营来执照复印件(限三证合一企业)或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5、当季小规模增值税申报表需在电子税务局中申报完成6、当季度所得税报表和财务报表需在电子税务局中申报完成7、上年度、当年度所得税报表及财务报表(纸质)8、当年度所得税清算报表(纸质)9、注销决议10、公章、上述报表数据填写必须真实、完整、准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第一百九十条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

上海公司注销流程是怎样的?需要哪些资料?

上海企业简易注销流程

1.首先,在电脑上打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直接在百度里搜索即可)。

2.然后,点击“企业信息填报”。

3.其次,在打开的页面里,选择登记机关所在地。

4.在接下来的页面里,如果是按照一般登记程序设立的企业,可选择工商联络员登录。

5.如果是按照全程电子化流程设立并领取了电子营业执照,可选择电子营业执照登录。

6.登录后,需要根据提示内容上传“全体投资人承诺书”以示公告(取代了传统的登报公告)。“全体投资人承诺书”需要全体投资人签字盖章(如是自然人,需本人亲笔签字,不可代签)。在公告后,公示系统会显示到当地营业执照登记机关办理的时间段(不可提前,更不可延后)。

7.在公告满45天后,企业可携带《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表格可从国家工商总局网站上面下载)、《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必须是上传公告的原件)、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当地营业执照登记机关提交申请,登记机关会在3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是否准予简易注销登记的决定。

拓展资料

适用于简易注销的情况

首先,根据《工商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规定,“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以下称无债权债务)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由其自主选择适用一般注销程序或简易注销程序。”

其次,“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注意事项

在进行简易注销登记公告期内,如有个人、单位、监管部门提出异议,登记机关便可驳回简易注销登记申请。

简易注销虽然简单方便,但却更为严格。不管因为任何原因(比如被提出异议、公告期满后的一个月内未到登记机关申请等)被登记机关驳回,便不可在进行简易注销。如任要进行注销,只能按照一般注销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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