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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注销公司税务登记(企业注销税务登记时货币资金可以有余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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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注销公司税务登记(企业注销税务登记时货币资金可以有余额吗)

注册公司】企业如何注销税务登记?

申请条件:

当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它情形,不能继续履行纳税义务时,可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终止纳税义务。

办理材料:

(一)居民企业

1.个体经营纳税人:

(1)《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一式一份)。

(2)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吊销决定的原件及复印件。

(3)税务机关原核发的《国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已发放电子税务证照的不需提供)(如证件丢失,可凭纳税人的丢失声明办理)

(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防伪税控系统金税卡、IC卡或金税盘、报税盘。使用货运专票税控系统和机动车发票税控系统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应提供税控盘、报税盘。(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提供)

2.单位企业纳税人:

(1)《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一式一份);《清税申报表》(一式三份,税务机关二份,纳税人一份)(已经领取“一照一码”新版营业执照的纳税人提供)

(2)主管部门或者董事会(职代会)的决议以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吊销决定的原件及复印件。(破产企业需提供《企业破产清算裁定书》)

(4)税务机关原核发的《国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已经领取“一照一码”新版营业执照的纳税人除外)(已发放电子税务证照的不需提供)(如证件丢失,可凭纳税人的丢失声明办理)(已经领取“一照一码”新版营业执照的纳税人除外)

(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防伪税控系统金税卡、IC卡或金税盘、报税盘。使用货运专票税控系统和机动车发票税控系统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应提供税控盘、报税盘。(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提供)

(6)《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及附表

(二)非居民企业

1.《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一式一份)。

2.合同、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已经提供的除外)。

3.对实行汇总缴纳的机构、场所,需提供负责汇总缴纳的机构、场所出具的发票、税款由其统一清理的证明。

4.税务机关原核发的《国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已发放电子税务证照的不需提供)(如证件丢失,可凭纳税人的丢失声明办理)

5.非居民企业提供项目完工证明、验收证明等相关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三)纳税人同时申请联办其他事项的,需提供办理该事项个性化的资料

1.办理发票缴销的,需提供:《发票缴销表》、《发票购领簿》。(如证件丢失,可凭纳税人的丢失声明办理);

2.需取消出口货物退(免)税资格的,需提供:《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

3.需取消缴税账户的,需提供:《账户缴税功能变动表》;

(具体要求见各事项的工作指引)

(四)纳税人跨省、跨市迁移的

1.《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2份。

2.税务登记证及副本。(已经领取“一照一码”新版营业执照的纳税人除外)

3.《发票领用簿》及未验旧、未使用发票。

4.住所、经营地点变动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地点:

所辖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网上办税服务厅

办理时间:

20个工作日内

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审批

注意事项

(一)注销登记前的清理工作

纳税人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前,须对下列事项进行清理:

1.清理发票

(1)纳税人携带《发票领购簿》和未使用完毕的空白发票,连同填妥的《发票缴销登记表》,办理缴销发票手续。

(2)对各类需要验旧供新的发票,纳税人必须携带验旧发票进行验旧。

2.最后一期税款申报和清理期税

独立核算的纳税人必须在清理发票后,及时申报和清缴应纳的税款、滞纳金、罚款和欠税。

3.其他清理事项

(1)缴销防伪税控设备和有关税务证件、当年度未报送的纳税申报资料和其他税务资料。

(2)非独立核算且非独立申报纳税的分支机构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不须清税清票,但要凭其总机构出具“税款、发票由总机构负责清理”的证明申请办理注销,并缴销有关税务证件和资料。

(3)破产企业,提供《企业破产清算裁定书》在缴销发票、清缴税款、缴销防伪税控系统设备后,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不再进行清税检查。

(4)进出口税收管理部门对已办理出口退(免)税认定的纳税人进行出口退(免)清算,并在完成清算后缴销纳税人的《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

(5)有纳税人各类资格(如税收优惠等各类税务资格)需逐一取消。

(6)完成《企业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的核销。

(7)完成《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的核销。

(8)完成纳税人的多(预)缴税款的清理。

(9)完成所有的税源风险任务。

(二)其他注意事项

1.纳税人有在查案件或违法违章案件的,必须办理结案后才能办理注销登记。

2.对个体“双定”户在月度中间申请注销的,当月15号后申请的,按发票额(含自开发票、代开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与双定额比对,取高值且达到起征点的征税;当月15号前(含15号)申请的,仅发票额(含自开发票、代开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达到起征点的征税。注销当月要按规定进行申报缴税。对在当月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已缴纳的税款,若纳税人当月申报时,按上述税款计算方法要征收税款的,已缴纳的税款作抵缴处理;若纳税人当月申报时,按上述税款计算方法不用征收税款的,已缴纳的税款不退。

公司怎么办理税务注销?

第一步: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注销前置事项办理套餐】菜单,进入注销登记引导页;

第二步:点击【注销预检】按钮可对未办结事项进行展示,处理完未办结事项后,再办理注销登记。

第三步:处理完欠税、处罚、逾期未申报后,可以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点击【我要清算报备】,进入填写清算报备页面,录完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信息后,点击【下一步】,清算报备提交成功。

第四步: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后,进行当期征期和当期属期申报,点击套餐中的当期申报,如报表有误,可点击【我要更正】或【我要作废】,可对申报表进行作废和更正。

第五步:可点击【我要清算申报】申报完成后,可点击⑤或下一步按钮再次进入注销预检,对未办结事项进行检测,如果没有未办结事项,则可以进行注销。

第六步:纳税人点击"确定"按钮,进入到原注销税务登记预检模块,点击"我要办理"进入原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上传附送资料,确认填写无误后,点击"下一步"按钮,提交申请表。提交注销申请后,产生受理回执单,等待税务人员受理后在"事项进度管理"查询受理结果。

第七步:纳税人可在电子税务局的"我要查询"-"涉税文书查签"模块中签收《清税证明》通知书。在操作列中查看《清税证明》具体信息。

注销税务登记如何办理

注销税务登记如何办理

你知道注销税务登记如何办理吗?你对注销税务登记如何办理了解吗?下面是我为大家带来的注销税务登记如何办理的知识,欢迎阅读。

业务描述

本指南适用于已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因各种原因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及其实施细则(国务院第123号令)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

《注销税务登记管理办法》(沪国税征[2006]19号)

申请条件

1. 已清税、清票;

2. 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办理期限

依据《注销税务登记管理办法》(沪国税征[2006]19号)第一章第四条规定,纳税人完成清税、清票并提供资料齐全的,税务机关自接受纳税人正式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之日起,于30日内完成核准手续。

办理材料

1. 《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必选);

2.《注销(迁移)税务登记清税申请审核表》(必选);

3.《注销(迁移)税务登记清票申请审核表》(必选);

4 .税务登记证国地税正、副本(必选);

5.《发票购用印制簿》,以及未使用的'空白发票、未验旧发票存根联原件(可选);

6. 企业和单位主管部门或董事会的决议或其他有关证明文件(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提供总机构同意终止的相关决议)(可选);

7. 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民事裁定书(可选);

8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吊销工商执照的决定书(可选);

9. 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可选)。

纳税人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应根据不同类别提供以下资料:

(1)外商投资企业提供清算审计报告。

(2)按经费支出换算收入纳税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提供历年的经费审计报告,按实际取得收入纳税、免税或暂不予纳税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应提供在华从事工作的报告表和书面说明。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注销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税控系统时应提供防伪税控开票金税卡;防伪税控IC卡;已开具尚未报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及空白增值税专用发票原件、注销当月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清单;《企业金税卡、IC卡移缴清单》;《退出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申请表》。

(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货物运输企业、废旧物资收购企业,应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注销当月已开具发票的存根联电子数据。

税务、会计中介机构(以下简称中介机构)为纳税人出具的注销税务登记税收清理报告(鉴证报告),由纳税人随办理注销登记提供资料时一并附送。

税务机关可将中介机构为纳税人出具的注销税务登记税收清理报告(鉴证报告),作为对纳税人清税审核的重要依据。

依据《注销税务登记管理办法》(沪国税征[2006]19号)第一章第四条规定,纳税人完成清税、清票并提供资料齐全的,税务机关自接受纳税人正式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之日起,于30日内完成核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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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税务注销需要什么材料

公司税务注销需要什么材料

1、《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注销当月及季度的相关税费申报表。

4、注销登记的有关决议及复印件。

5、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应提交工商部门发放的吊销决定及复印件。

6、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证件和资料。

注销指的是一间公司经营异常导致宣告破产,或经营正常至经营期满后,所发生的被其它公司收购以及规定的经营期限届满不续,公司内部解散等情形,公司需要到税务登记机关以及工商部门申请注销,终止公司法人资格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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