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可以只注销税务,保留营业执照么?
公司不可以只注销税务,保留营业执照。
办理注销税务手续如下:
1、先找到营业执照正副本,当初发放的是正副本,注销时须将正副本原件上交;
2、办理注销还需要经营者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若本人现场来不了,可以委托代办,但必须出具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3、办理注销前,先看一下执照是否为两证合一的执照,如果执照上印的是注册号,则不是两证合一的,不需要开清税证明。如果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则是两证合一,需要开具证明。该证明在国税或地税开具;
4、手续准备齐全,就可以办理了。办理地点为辖区工商所。部分省市已经统一安排至行政服务中心。建议出门前拨打12315询问一下具体地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条 税务登记证件包括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
扣缴税款登记证件包括扣缴税款登记证及其副本。
第二十六条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第二十七条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自注销税务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公司不想开了,不注销税务可以吗?
先注销工商登记,再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不注销,后患太多。可能涉及到法定代表人的工商、税务、金融、民政等好多问题。
工商执照注销了,税务没注销可以吗
如果注销了税务,并不一定马上要进行工商注销。
但是如果注销了税务,则无法提供相关财务报表及税务报表,那么就无法通过工商的年检。所以你可以在税务注销后到次年工商年检时在注销工商执照。
如果不通过年检,则公司执照会被工商局吊销,
根据《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四条的规定,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
但在各地的实际执行中,应该是被吊销企业的股东、董事、经理均不能再在工商局登记担任上述职务。
公司注销必须税务不注销会有什么后果?
如果你已经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了,又没有将税务登记注销,那么,在征税申报系统中,你就是一个未申报纳税税,根据征管法规定,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纳的,要进行处罚。而且,你不注销,对税务管理也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因为税务系统内部考核中,对纳税人申报率要求很高,你不注销不申报,直接影响纳税申报率。
公司注销流程中,能否只注销工商,不注销税务?
当然不可以了,
注销的流程是和注册反方向的,流程如下:
1、注销银行
2、注销税务
3、注销工商、印鉴
之前都是零申报的话,就没有哪么多麻烦事
每项注销之前,记得登报哈
现在公司只注销营业执照不注销税务可以吗
不可以。注销营业执照时,需要提供税务注销证明。不注销税务登记,无法注销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十六条规定: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六十条 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
(二)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帐簿或者保管记帐凭证和有关资料的;
(三)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
(四)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帐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
(五)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
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