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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倒闭怎么注销(公司倒闭了需要注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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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倒闭怎么注销(公司倒闭了需要注销吗)

公司清算注销的详细流程

一、企业清算注销流程是怎样的?

第一,首先是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在企业宣告破产之日起的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接收破产企业,清算组是由股东、相关机构和专业人士组成。

第二,从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之后,破产企业就开始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监管、清点、评估、处理以及分配等事项,此时清算组也有权代表破产企业参加民事活动,清算组的各种行为必须对人民法院负责,并且需要及时汇报工作。

第三,破产财产分配。清算组根据严格的计算后提出分配财产的方案来分配破产财产,并且需要参考债权人的意见,并上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第四,清算终结。企业破产办理注销登记。破产财产分配完成,预示着企业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也将被终止,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二、企业破产清算时债务分配有哪些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管理人应当及时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

管理人应当按照债权人会议通过的或者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适时变价出售破产财产。

第一百一十二条 变价出售破产财产应当通过拍卖进行。但是,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

破产企业可以全部或者部分变价出售。企业变价出售时,可以将其中的无形资产和其他财产单独变价出售。

按照国家规定不能拍卖或者限制转让的财产,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方式处理。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一百一十四条 破产财产的分配应当以货币分配方式进行。但是,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

第一百一十五条 管理人应当及时拟订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参加破产财产分配的债权人名称或者姓名、住所;

(二)参加破产财产分配的债权额;

(三)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数额;

(四)破产财产分配的顺序、比例及数额;

(五)实施破产财产分配的方法。

债权人会议通过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后,由管理人将该方案提请人民法院裁定认可。

第一百一十六条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后,由管理人执行。

管理人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实施多次分配的,应当公告本次分配的财产额和债权额。管理人实施最后分配的,应当在公告中指明,并载明本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

第一百一十七条 对于附生效条件或者解除条件的债权,管理人应当将其分配额提存。

管理人依照前款规定提存的分配额,在最后分配公告日,生效条件未成就或者解除条件成就的,应当分配给其他债权人;在最后分配公告日,生效条件成就或者解除条件未成就的,应当交付给债权人。

第一百一十八条 债权人未受领的破产财产分配额,管理人应当提存。债权人自最后分配公告之日起满二个月仍不领取的,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管理人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将提存的分配额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第一百一十九条 破产财产分配时,对于诉讼或者仲裁未决的债权,管理人应当将其分配额提存。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满二年仍不能受领分配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提存的分配额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综上所述,企业清算建立在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宣告破产的基础上,但是企业正式办理注销登记之前,还是需要用现有的资产清偿债务的,而且,债务清偿时普通债权还在最后一位

有限公司倒闭后要怎样注销营业执照?

 注销流程:

(一)公司注销登记:公司因下列原因之一的,公司清算组织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⒈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⒊股东会决议解散;

⒋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⒌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由公司指定或者委托公司员工或者具有资格的代理机构的代理人作为申请人办理注销登记。

(二)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⒈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表式⑴)

⒉法院破产载定、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

⒊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⒌清算组织成立后在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三次的报样;(公告内容参见参考格式10)

⒍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⒎指定(委托)的证明;(表式⑵)

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三)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填写如下表式:

⒈《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⒉《指定(委托)书》。

填写规范如下:

⒈本表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注销;

⒉申请人在封面填写公司全称并加盖公司公章;

⒊第二页:

⑴"分公司"栏填写公司设立的分公司情况,未设立分公司的可不填写此栏目;

⑵"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原因"按《公司法》规定的条款填写,一般情况为《公司法》第198、199条1、2、3款;

⑶"公司债权债务清理情况"应填写对债权债务处理完毕的结果;

⑷公司清算组负责人应在"清算组负责人签字"栏中亲笔签名;

⒋公司申请人应填写第2页,填写要求与《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中的《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文件、证件目录》填写要求一致;

《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⒌第3页:

⑴公司登记机关审查员和核准人应填写"受理审查意见"和"核定结果","受理审查意见"统一规范为:"经审查,提交文件、证件齐备,建议准予公司注销登记";"核定结果"统一规范为:"准予公司注销登记",并应由审查员、核准人在相应的"签字"栏亲笔签名。

⑵"收缴营业执照情况"应由公司申请人和公司登记机关审查员亲笔签字;

⑶公司登记机关档案管理人员应填写"注销文件证件归档情况"栏,一般可填写为"档案材料已归档"。

⑷"受理日期"应为申请人提交文件齐备,公司登记机关审查员接收文件,核发《受理通知书》的日期。

⑸"受理通知书文号"应与《受理通知书》一致,"()登记受理【 】第 号"中()填写区县行政区划简称,如"京海";【 】填写年号;第 号为顺序号。

申请人是指受公司委托的代理人,代表公司申请注销登记的自然人。该人应为公司或者分公司员工。具有资格的企业注册代理机构的代理人也可以作为公司的申请人。

1.申请人应在本表中"兹指定(委托) 同志......"的空格处填写本人的姓名,同时应在"负责办理 项"空格处填写D,并应在D项中选择"注销"字样划"V";

2."指定(委托)时限"是指委托申请人进行公司注销登记全过程的时间期限,一般应在半年以上;

3.被委托(指定)人即申请人,应在"被委托(指定)人签字"处亲笔签字;

4.委托人指申请注销登记的公司。"委托人签字(盖章)"处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5.本文书背面的方框内:

⑴当被委托人是公司或者分公司员工时,粘贴其身份证复印件;

⑵当被委托人是具有代理资格的代理人时,粘贴其代理人资格证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指定(委托)书》

公司倒闭要注销要怎么做

公司倒闭,需要注销。公司资不抵债,股东或债权人可以申请破产,在通知债权人、成立清算组、进行破产清算后,公司才可以进行注销;而如果不是破产,公司需要股东会来决议予以解散,并进行后续的注销手续;无正当理由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直接吊销营业执照,而吊销后,公司同样要进行注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

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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