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怎样界定计算机软件商品商标的使用?
注册商标,怎样界定计算机软件商品商标的使用?在商业活动中,使用商标标识标明商品的来源,使相关公众能够区分提供商品的不同市场主体的方式,均为商标的使用方式。那么,怎样界定计算机软件商品商标的使用?
商标所有人在计算机软件商品、商品包装或容器、说明书、商品交易文书或者其他附着物上标明“申请注册商标”或者申请注册标记,或者在音像、电子媒体、网络等平面或立体媒介上使用申请注册商标,或者将申请注册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以及他商业活动中,使相关公众对商标、商标所标示的商品及商品提供者有所认识的,都属于对商标的使用。
此外,在安装、运行计算机软件时,显示器显示出的对话框、标题栏、图标及版权页等界面上出现申请注册商标,表明其所标示的商品区别于其他同类商品的来源的,亦为商标的使用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