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资质怎么办理手续
办理企业资质首先需要准备相关的材料: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章程;企业项目经理资格证书、身份证;企业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等其他相关材料,然后向企业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资质。
法律依据: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七条建筑业企业应当向企业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八条
新设立的企业申请资质,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下列资料:
(一)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企业章程;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
(五)企业项目经理资格证书、身份证;
(六)企业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
(七)需要出具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建筑资质办理流程
建筑资质办理流程:1、根据资质标准,配齐人员,设备,社保等等条件;2、购买法人卡,自然人卡,填写卡内资料,制作申请表;3、准备所有资料所需的复印件及原件;4、用法人卡上报申请事项;5、通过审批,取得资质证书或者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办理工程资质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工程资质需要材料如下:
1、需要营业执照;
2、资质标准配备专业人员,并获得相应的证件;
3、提交申请,办理资质的企业要以法人名义向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区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4、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申请装修资质的企业进行审核,审核项目主要有企业人员、企业资产、工程业绩是否符合资质标准;
5、申请资质的企业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向所在区建筑业管理部门提交资质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区建筑业管理部门初审合格后上报到市建管处;
6、市建管处对资质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7、企业在资质核准后,到市住建局工程科办理建造师注册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十二条
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核发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二)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筑工程资质办理流程有哪些
第一步,准备营业执照:申请资质前,建筑企业必须有营业执照。
第二步,根据申请的资质标准配备专业人员,同时要考取相应的证件:准备申请资质等级相应的技术人员资料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高级工程师、工程师、九大员、技术工人等。
第三步,提出申请:办理资质的企业要以法人名义向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上报地、州、市建设局,地、州、市建设行政部门审查合格并签署意见,报厅建筑管理处。
第四步,审核批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申请装修资质的企业进行审核,主要审核企业人员、企业资产、工程业绩是否符合资质标准。
第五步,上报:申请资质的企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所在区建筑业管理部门提交资质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区建筑业管理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市建管处。
第六步,公示:建管处对资质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属于市级核准范围的资质进行公示,公示完成后,无异议的予以核准并报省建管局备案。
第七步,领证:企业在资质核准后,到市住建局工程科办理建造师注册手续,待领取注册建造师证书后,再领取资质证书。
建筑资质怎么办理流程
第一步、准备营业执照:
申请资质前,建筑企业必须有营业执照。
第二步、根据申请的资质标准配备专业人员,同时要考取相应的证件:
准备申请资质等级相应的技术人员资料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高级工程师、工程师、九大员、技术工人等。
第三步、提出申请:
办理资质的企业要以法人名义向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第四步、审核批准: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申请资质的企业进行审核,主要审核企业人员、企业资产、工程业绩是否符合资质标准。
第五步、上报:
申请资质的企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所在建筑业管理部门提交资质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建筑业管理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建管处。
第六步、公示:
建管处对资质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申报标准的资质进行公示。
第七步、领证:
公示完成后,领取资质证书。
怎么办建筑工程资质
建筑资质办理流程:
1、根据资质标准,配齐人员,设备,社保等等条件;
2、购买法人卡,自然人卡,填写卡内资料,制作申请表;
3、准备所有资料所需的复印件及原件;
4、用法人卡上报申请事项;
5、通过审批,取得资质证书或者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十三条
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第二十条
建筑工程实行公开招标的,发包单位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发布招标公告,提供载有招标工程的主要技术要求、主要的合同条款、评标的标准和方法以及开标、评标、定标的程序等内容的招标文件。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进行。开标后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程序对标书进行评价、比较,在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投标者中,择优选定中标者。第十八条
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
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