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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资质可以开始办理了吗(建筑资质可以开始办理了吗最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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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资质可以开始办理了吗(建筑资质可以开始办理了吗最近)

江苏建筑企业资质可以办理了吗?

可以办理了,现在江苏省已经可以新办和升级资质了。为规范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 号,以下简称《规定》)和《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以下简称《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资质申请和许可程序

(一)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应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企业申请住房城乡建设部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应按照《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的申请程序提出申请。军队所属企业可由总后营房部工程管理局向住房城乡建设部提出申请。

(三)企业申请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按照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其门户网站公布的申请程序提出申请。

(四)企业申请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按照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其门户网站公布的申请程序提出申请。

(五)企业申请资质升级、增项的,其资产、技术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有职称人员应当满足既有全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标准要求。

(六)企业申请资质升级不受年限限制。

(七)资质许可机关应当在其门户网站公布企业资质许可结果。

(八)资质许可机关对建筑业企业的所有申请、审查等书面材料应当至少保存5年。

(九)企业申请资质升级、资质增项的,资质许可机关应当核查其近一年内有无《规定》第二十三条所列违法违规行为,并将核查结果作为资质许可的依据。

(十)《标准》中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包含的建筑物纠偏平移、结构加固、特种起重吊装、特种防雷等内容,可由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企业拥有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负责人个人业绩情况,批准其相应的资质内容。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特殊情况,需要增加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的,可参照“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的条件提出,报住房城乡建设部按法定程序批准后,由提出申请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予以颁布实施,并限本省级区域内实施。

(十一)企业首次申请或增项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其资质等级按照最低资质等级核定。

已取得资质的企业可以增项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施工劳务资质三个序列的各类别资质,数量不受限制。

(十二)已取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行业甲级资质,但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可以直接申请相应类别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其它工程设计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应按照首次申请的要求办理。工程设计资质与施工总承包资质类别对照表见附件4。

已取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行业甲级资质,但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直接申请相应类别一级及以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完成相应规模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可以作为工程代表业绩申报。

(十三)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以及除涉及到公路、水运、水利、通信、铁路、民航等专业部门资质的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审核,由企业工商注册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其中通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直接管理的建筑企业直接申报的,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直接管理的建筑企业审核;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直接管理的建筑企业将审核结果与企业申报材料一并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审核结果与企业基本信息一并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进行公示,不再组织审核。

(十四)企业若发生合并、分立、改制、重组以及跨省变更事项,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有关规定办理。

二、申报有关要求

企业首次申请资质,申请资质升级、增项、延续、简单变更,以及发生合并、分立、改制、重组、跨省变更等事项后申请资质的,分别按照以下有关要求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清单》(附件2)的要求,提交相应材料。

(十五)企业不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按首次申请要求提交材料。

(十六)下列情形按升级要求提交材料:

企业已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同类别高一等级资质的。

企业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行业甲级资质直接申请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的。

(十七)已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增加其他类别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按增项要求提交材料。

(十八)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申请延续证书有效期的,按延续要求提交材料。

(十九)企业若发生合并、分立、改制、重组、跨省变更事项,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中所列情形提交材料。

(二十)企业因企业名称、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本省级区域内)等发生变化需变更资质证书内容的,按简单变更要求提交材料。

简单变更办理程序和时限要求按照《关于建设部批准的建设工程企业办理资质证书变更和增补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函[2005]375号)相关规定执行。

(二十一)资料要求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附件1)一式一份,附件资料一套。其中涉及到公路、水运、水利、通信、铁路、民航等专业部门资质的,每涉及一个专业部门,须另增加《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份、附件资料一套。

2.资质受理机关负责核对企业提供的资料原件,核对后退还企业。资质受理机关受理后,申报资料不得修改更换。

资质许可机关对企业申报材料有质疑的,企业应当提供相关资料原件,必要时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实地调查。

3.附件资料应按“综合资料、人员资料、工程业绩资料”的顺序排列装订,规格为A4(210×297mm)型纸,并有标明页码的总目录及申报说明,采用软封面封底,逐页编写页码。

4.企业申报的资料必须使用中文,资料原文是其它文字的,须同时附中文译本并翻译准确。

5.申报资料必须数据齐全、填表规范、印鉴齐全、字迹清晰,附件材料必须清晰、可辨。中建瑞通全国各地分部都能办理资质申请,百度搜索南京润利吧。

2021年起,办理建筑资质一定要从乙级开始办理吗?能直接办理甲级吗?

按照2021年新的建筑管理法规,办理建筑资质一定要从乙级开始,不能够直接办理甲级建筑资质。

2022年恢复办理建筑资质

建筑资质是建筑公司发展的必要证书之一,因为只有具备了相关的建筑资质,才能参与到相关建筑工程的投标或施工,对建筑公司的持续发展有着不可替代的意义,建筑资质办理规定每几年就会进行一次改革,每次改革都有不小的变化,例如某些资质被取消,某些资质被合并,随着2022年的改革,2022年建筑资质办理新规定。改动一:建筑资质从以前的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划分为甲乙两个等级,二级和三级合并为乙级,一级变为甲级,特级资质变为施工综合资质,部分资质为不分等级。此改动后办理变化:以后建筑公司办理某项三级资质,改为办理某项乙级资质。特级资质改为综合资质后,需要企业具备至少两项甲级建筑资质,并满足一定相关业绩才能升级为施工综合资质。改动二:合并和并入了一些建筑资质,例如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和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合并为通用专业承包,且不分等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和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合并为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且分为甲乙两个等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合并为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且分为甲乙两个等级;公路路面工程,公路路基工程,公路交通工程这三项专业承包合并为公路工程类专业承包。

拓展资料:此改动后办理变化:建筑企业需要根据相关建筑资质的合并和并入变化,参考新的建筑资质标准,来满足相关条件进行办理,例如建筑企业要做环保工程项目,那么以后就是办理通用专业承包,不再是参考环保工程资质标准,而是通用专业承包资质标准,如果是承担钢结构工程相关项目,那么就应该参考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法律依据:《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现在能办资质吗?

可以办理。建筑类资质目前只有使用劳务资质可以继续申请,其他建筑资质目前都在等新的标准出来,新的标准会降低要求,成本会降低。

建筑劳务资质可以办理了吗,备案制流程是什么?

 大概的流程如下:

一、资质首次申请办理程序

1.建筑业企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

2.申请企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所在区县建委部门提交资质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区县建委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市建管处施工科;

3.施工科对资质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公示;

4.公示完成后,没有问题的的予以核准、报省建管局备案、打印资质证书。

二、增项申请、升级申请办理程序

1.申请企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所在区县建筑业管理部门提交资质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区县建委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市建委处施工科;

2.施工科对资质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公示;

3.公示完成后,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打印资质证书。

三、提交材料明细

(一)、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劳务分包序列)(含电子文档); 《申请表》要有技术负责人的简历(放置在企业负责人后),职称要求在助理工程师以上。

(二)附件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企业章程复印件(需附股东签字或盖章页);

3.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对两人的任命决议;两人的职称证书以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4.固定办公场所的土地、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证明;

5.设备器具的购置发票、照片;

6.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7.持证上岗人员名单;

8.专业技术工人职业技能岗位证书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9.劳动合同复印件;

四、提交材料要求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附件资料一套。

2.资质受理机关负责核对企业提供的资料原件,原件由企业保存。上级相关主管部门对企业申请材料有质疑的,企业需要提供相关资料的原件,必要时还要配合上级相关部门进行实地调查。

3.附件资料应按“综合资料、人员资料、工程业绩资料”的顺序排列装订,规格为A4(210×297mm)型纸,需有标明页码的目录及申请说明,最好是采用软封面封底,逐页编写页码。

4.企业申报的资料必须使用中文,资料原文是其它文字的,须同时附中文译本并翻译准确。

5.申请资料必须数据齐全、填表规范、印鉴齐全、字迹清晰,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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